新型大小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39681发布日期:2018-08-10 19:44阅读:6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连通辅助装置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大小头。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大小头是一种用于两个管道进行连通的辅助装置,在管道的铺设中得到广泛的使用;现有的大小头包括小头管、连通管和大头管,小头管底端和大头管顶端分别与连通管顶端和底端连接;这种大小头使用时将小头管和大头管分别与两组管道连通即可,其使用中发现,其无法配合不同管径的管道,导致其使用局限性较高;并且其安装非常不牢固,使用可靠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降低使用局限性,并且提高使用可靠性的新型大小头。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大小头,包括小头管、连通管和大头管,小头管底端和大头管顶端分别与连通管顶端和底端连接;还包括下连接环、第一下连接管和第二下连接管,所述下连接环安装在大头管的侧壁上,第一下连接管和第二下连接管顶端均与下连接环底端连接,并且第二下连接管位于第一下连接管的内部,所述第二下连接管的外壁上设置有外螺纹结构;还包括上连接环、第一上连接管、第二上连接管、左把手、左螺纹杆、左卡箍、左弹簧、右把手、右螺纹杆、右卡箍和右弹簧,所述上连接环安装在小头管外壁上,第一上连接管和第二上连接管的底端均与上连接环顶端连接,并且第二上连接管位于第一上连接管的内部,所述第二上连接管侧壁上设置有通孔,所述左弹簧左端与第一上连接管内左侧壁连接,左弹簧右端与左卡箍连接,右弹簧右端与第一上连接管内右侧壁连接,右弹簧左端与右卡箍连接,所述左把手安装在左螺纹杆左端,左螺纹杆右端穿过第一上连接管左侧壁并与左卡箍接触,右把手安装在右螺纹杆右端,右螺纹杆左端穿过第一上连接管右侧壁并与右卡箍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大小头,还包括海绵环,所述海绵环套装在第二上连接管的外壁上,并且海绵环外端与第一上连接管内壁接触,海绵环底端与上连接环顶端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大小头,还包括左纵板、左横板、左固定板和固定螺栓,所述左纵板顶端与上连接环底端连接,左横板右端与左纵板底端连接,左横板左端与左固定板连接,左固定板上横向设置有螺纹孔,固定螺栓左端穿过所述螺纹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将下侧管道插入至第一下连接管和第二下连接管之间,并且下侧管道与第二下连接管外壁螺装配合,提高固定效果,同时提高使用可靠性;上侧管道插入至第一上连接管和第二上连接管之间,通过左把手和右把手带动左螺纹杆和右螺纹杆的同时带动左卡箍和右卡箍对上侧管道进行夹紧,提高适应能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大小头,包括小头管1、连通管2和大头管3,小头管底端和大头管顶端分别与连通管顶端和底端连接;还包括下连接环4、第一下连接管5和第二下连接管6,下连接环安装在大头管的侧壁上,第一下连接管和第二下连接管顶端均与下连接环底端连接,并且第二下连接管位于第一下连接管的内部,第二下连接管的外壁上设置有外螺纹结构;还包括上连接环7、第一上连接管8、第二上连接管9、左把手10、左螺纹杆11、左卡箍12、左弹簧13、右把手14、右螺纹杆、右卡箍和右弹簧,上连接环安装在小头管外壁上,第一上连接管和第二上连接管的底端均与上连接环顶端连接,并且第二上连接管位于第一上连接管的内部,第二上连接管侧壁上设置有通孔,左弹簧左端与第一上连接管内左侧壁连接,左弹簧右端与左卡箍连接,右弹簧右端与第一上连接管内右侧壁连接,右弹簧左端与右卡箍连接,左把手安装在左螺纹杆左端,左螺纹杆右端穿过第一上连接管左侧壁并与左卡箍接触,右把手安装在右螺纹杆右端,右螺纹杆左端穿过第一上连接管右侧壁并与右卡箍接触;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将下侧管道15插入至第一下连接管和第二下连接管之间,并且下侧管道与第二下连接管外壁螺装配合,提高固定效果,同时提高使用可靠性;上侧管道16插入至第一上连接管和第二上连接管之间,通过左把手和右把手带动左螺纹杆和右螺纹杆的同时带动左卡箍和右卡箍对上侧管道进行夹紧,提高适应能力。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大小头,还包括海绵环17,海绵环套装在第二上连接管的外壁上,并且海绵环外端与第一上连接管内壁接触,海绵环底端与上连接环顶端接触;通过上述设置,可以通过海绵环达到防止上侧管道泄漏的目的,提高使用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大小头,还包括左纵板18、左横板19、左固定板20和固定螺栓21,左纵板顶端与上连接环底端连接,左横板右端与左纵板底端连接,左横板左端与左固定板连接,左固定板上横向设置有螺纹孔,固定螺栓左端穿过螺纹孔;可方便整体与墙面或者其他连接处进行固定。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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