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螺母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上很多部件安装时都会用到螺母,但由于常用的螺母不具有自锁和防打滑功能,会因受到振动而松动,当松动的螺母与螺栓配合使用时会出现螺母与基材打滑转动甚至螺母脱落的情况,严重影响连接牢固度,提升安全隐患。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能够通过在螺头上固定第一凸板和第一切条,在第一凸板上固定第二凸板和第二切条,在第二凸板上固定带有刺针的螺柱和第三切条,使得螺母在被敲击进基材内后,第一切条、第二切条、第三切条和刺针能嵌入基材的表面和预置孔内的不同角度和深度,增大螺母与基材的接触面积,提高螺母与基材的摩擦力,从而有效防止螺母在使用时跟转,通过第二凸板表面的防滑纹路进一步防止螺母出现打滑的情况。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包括螺头、第一凸板、第二凸板和螺柱,所述的螺头、第一凸板、第二凸板和螺柱内贯通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内设有内螺纹,所述的螺头底面上设有第二通孔,所述螺头的顶面上设有若干第一切条,所述第一凸板的顶面上设有若干第二切条,所述第三凸板的顶面上设有若干第三切条,所述螺柱的侧壁上设有若干刺针。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通孔与第二通孔相连通。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通孔的直径大于第一通孔的直径,所述第二通孔的边缘设有弧形凸缘。
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一凸板位于螺头的顶面中央,所述第一凸板的直径小于螺头的直径,所述的第二凸板位于第一凸板的顶面中央,所述第二凸板的直径小于第一凸板的直径,所述的螺柱位于第二凸板的顶面中央,所述螺柱的直径小于第二凸板的直径。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切条的高度与第一凸板的高度一致,所述第二切条的高度与第二凸板的高度一致。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切条、第二切条和第三切条的位置分布的角度相互错开。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凸板顶面除了第三切条处还设有防滑纹路。
作为优选,所述螺头、第一凸板、第二凸板和螺柱为一体结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通过在螺头上固定第一凸板和第一切条,在第一凸板上固定第二凸板和第二切条,在第二凸板上固定带有刺针的螺柱和第三切条,使得螺母在被敲击进基材内后,第一切条、第二切条、第三切条和刺针能嵌入基材的表面和预置孔内的不同角度和深度,增大螺母与基材的接触面积,提高螺母与基材的摩擦力,从而有效防止螺母在使用时跟转,通过第二凸板表面的防滑纹路进一步防止螺母出现打滑的情况。
本发明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的俯视图;
图3是本发明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的仰视图。
图中:1-螺头、11-第一切条、12-第二通孔、121-弧形凸缘、2-第一凸板、21-第二切条、3-第二凸板、31-第三切条、32-防滑纹路、4-螺柱、41-刺针、5-第一通孔和51-内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发明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包括螺头1、第一凸板2、第二凸板3和螺柱4,所述的螺头1、第一凸板2、第二凸板3和螺柱4内贯通设有第一通孔5,所述第一通孔5内设有内螺纹51,所述的螺头1底面上设有第二通孔12,所述螺头1的顶面上设有若干第一切条11,所述第一凸板2的顶面上设有若干第二切条21,所述第三凸板3的顶面上设有若干第三切条31,所述螺柱4的侧壁上设有若干刺针41,所述第一通孔5与第二通孔12相连通,所述第二通孔12的直径大于第一通孔5的直径,所述第二通孔12的边缘设有弧形凸缘121,所述的第一凸板2位于螺头1的顶面中央,所述第一凸板2的直径小于螺头1的直径,所述的第二凸板3位于第一凸板2的顶面中央,所述第二凸板3的直径小于第一凸板2的直径,所述的螺柱4位于第二凸板3的顶面中央,所述螺柱4的直径小于第二凸板3的直径,所述第一切条11的高度与第一凸板2的高度一致,所述第二切条21的高度与第二凸板3的高度一致,所述第一切条11、第二切条21和第三切条31的位置分布的角度相互错开,所述第二凸板3顶面除了第三切条31处还设有防滑纹路32,所述螺头1、第一凸板2、第二凸板3和螺柱4为一体结构。
本发明工作过程:
本发明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在工作过程中,首先在基材上打一个预置孔,置入本发明一种汽车用自锁螺母,敲击螺头1的底面直至第二凸板3和第一凸板2完全嵌入基材的表面。
本发明通过在螺头上固定第一凸板和第一切条,在第一凸板上固定第二凸板和第二切条,在第二凸板上固定带有刺针的螺柱和第三切条,使得螺母在被敲击进基材内后,第一切条、第二切条、第三切条和刺针能嵌入基材的表面和预置孔内的不同角度和深度,增大螺母与基材的接触面积,提高螺母与基材的摩擦力,从而有效防止螺母在使用时跟转,通过第二凸板表面的防滑纹路进一步防止螺母出现打滑的情况。
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发明的说明,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定,任何对本发明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