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拖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70770发布日期:2019-01-13 16:58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拖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拖链装置。



背景技术:

拖链适合于使用在往复运动的场合,能够对内置的电缆、油管、气管、水管等起到牵引和保护作用,现有的拖链在对电缆进行保护时,没有对电缆进行夹紧,在拖链对电缆进行移动时,会使电缆与拖链之间产生摩擦,长期的摩擦,容易造成电缆的破损,影响了电缆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拖链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拖链装置,包括多个U型连接块,多个所述U型连接块首尾相连,所述U型连接块一端两侧内壁上开设有第二转孔,所述U型连接块另一端两侧内壁上开设有第一转孔,所述第一转孔与第二转孔内转动连接有转轴,且第一转孔与第二转孔的直径相同,所述转轴两端固定连接有限位环,且限位环的外圈直径大于第一转孔的直径,所述U型连接块上通过紧固机构连接有顶板,所述U型连接块底壁上等距离连接有多个下板固定板,所述顶板的对应位置等距离连接有多个上固定板,且下板固定板与上固定板呈弧形状,所述下板固定板与上固定板的相对内侧均设有夹板,所述下板固定板与上固定板的相对内侧均连接有多组弹簧,所述弹簧的另一端与夹板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夹板呈弧形状,且两个所述夹板的相对内侧设有保护垫。

优选的,所述保护垫包括摩擦层,所述摩擦层下表面设有弹性层,所述弹性层下表面设有粘贴层。

优选的,所述紧固机构包括与U型连接块两侧内壁固定连接的耳板,所述耳板上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螺栓,所述螺栓螺纹贯穿顶板,并延伸出螺纹孔。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拖链装置,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夹板与弹簧的设计,便于将电缆进行夹紧,防止拖链在带动电缆移动时,造成电缆与拖链之间的摩擦,有利延长电缆的使用寿命,保护垫的多层设计,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防止电缆受损,紧固机构的设计,便于将顶板取出,对拖链内部进行清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拖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U型连接块的连接示意图;

图3为U型连接块侧视图;

图4为A部位的放大图;

图5为保护垫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U型连接块1、转轴2、顶板3、第一转孔4、螺纹孔5、第二转孔6、下板固定板7、耳板8、螺栓9、弹簧10、上固定板11、夹板12、保护垫13、摩擦层131、弹性层132、粘贴层133、限位环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5,一种拖链装置,包括多个U型连接块1,多个U型连接块1首尾相连,U型连接块1一端两侧内壁上开设有第二转孔6,U型连接块1另一端两侧内壁上开设有第一转孔4,第一转孔4与第二转孔6内转动连接有转轴2,且第一转孔4与第二转孔6的直径相同,转轴2两端固定连接有限位环14,且限位环14的外圈直径大于第一转孔4的直径,U型连接块1上通过紧固机构连接有顶板3,紧固机构包括与U型连接块1两侧内壁固定连接的耳板8,耳板8上开设有螺纹孔5,螺纹孔5内螺纹连接有螺栓9,螺栓9螺纹贯穿顶板3,并延伸出螺纹孔5,通过转轴2将多个U型连接块1进行首尾相连,组成拖链,使拖链带动电缆进行移动,便于使电缆进行弯曲,在移动时对电缆起到保护的效果,防止电缆发生折断或者损坏,通过扭松螺栓9,对顶板3进行拆卸,便于将拖链内的灰尘清扫出来。

U型连接块1底壁上等距离连接有多个下板固定板7,顶板3的对应位置等距离连接有多个上固定板11,且下板固定板7与上固定板11呈弧形状,下板固定板7与上固定板11的相对内侧均设有夹板12,下板固定板7与上固定板11的相对内侧均连接有多组弹簧10,弹簧10的另一端与夹板12固定连接,夹板12呈弧形状,且两个夹板12的相对内侧设有保护垫13,保护垫13包括摩擦层131,摩擦层131下表面设有弹性层132,弹性层132下表面设有粘贴层133,通过将电缆放置在两个夹板12之间,弹簧10的弹力,使夹板12将电缆进行夹紧,防止在拖链进行移动时,电缆与拖链之间产生摩擦,造成电缆的损坏,有利延长电缆的使用寿命,摩擦层131的设计,增大了电缆与摩擦层131的摩擦力,防止电缆出现滑动,弹性层132的设计,起到缓冲的作用,防止弹簧10的夹力过大,造成电缆的受损,粘贴层133的设计,便于将保护垫13粘贴在夹板12上,有利粘合的效果。

工作时,通过将电缆放置在两个夹板12之间,弹簧10的弹力,使夹板12将电缆进行夹紧,防止在拖链进行移动时,电缆与拖链之间产生摩擦,造成电缆的损坏,有利延长电缆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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