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膨胀变形的钢丝缠绕胶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12993发布日期:2019-04-16 22:50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膨胀变形的钢丝缠绕胶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橡胶制品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防膨胀变形的钢丝缠绕胶管。



背景技术:

钢丝编织胶管一般用于工程建筑、起重运输、注塑机械、农业机械、机床以及各工业部门机械化、自动化液压系统中输送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石油基(如矿物油、可溶性油、液压油、燃油、润滑油)液体、水基液体(如乳化液、油水乳浊液、水)、气体等和液体传动用。钢丝编织胶管通常为合成橡胶内层、中胶层、多层钢丝编织层及合成橡胶外层构成,合成橡胶内层具有使输送介质承受压力,保护钢丝不受侵蚀的作用,合成橡胶外层保护钢丝不受损伤,钢丝层是骨架材料,起增强作用。然而,这类胶管在输送液压流体时,气体将会透过橡胶内层进入各层并造成胶管膨胀变形,进而出现层间剥离,大大降低了胶管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防膨胀变形的钢丝缠绕胶管,其能够避免传输的液压流体中的气体进入胶管各层间造成膨胀变形及层间剥离,延缓胶管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使上述技术问题得以解决。

一种防膨胀变形的钢丝缠绕胶管,由内至外依次包括橡胶内层、第一钢丝缠绕层、第一橡胶缓冲层、第二钢丝缠绕层、第二橡胶缓冲层、第三钢丝缠绕层和橡胶外层,第一橡胶缓冲层和第二橡胶缓冲层上均匀开设有若干中间通气孔,中间通气孔的孔径为0.35mm至2.2mm,第一钢丝缠绕层、第二钢丝缠绕层和第三钢丝缠绕层均为螺旋状缠绕结构且具有各不相同的螺旋角度。

作为优选,橡胶外层为EPDM或硅胶材质。

作为优选,橡胶外层为丁基橡胶、丁腈橡胶或氟橡胶材质。

作为优选,橡胶外层上均匀开设有若干外部通气孔。

作为优选,外部通气孔的孔径为0.15mm至0.8mm。

作为优选,第一橡胶缓冲层和第二橡胶缓冲层的开孔率均为2%至8%。

作为优选,第一橡胶缓冲层和第二橡胶缓冲层的厚度均为0.2mm至1mm。

作为优选,第一钢丝缠绕层、第二钢丝缠绕层和第三钢丝缠绕层的钢丝线径均为0.3mm至0.8mm。

作为优选,第一钢丝缠绕层、第二钢丝缠绕层和第三钢丝缠绕层之间的螺旋角度差为1度至3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第一橡胶缓冲层和第二橡胶缓冲层对三层钢丝缠绕层结构起到了良好的缓冲作用,确保柔软度的同时,保证了承压能力,具有优异的承压能力和耐挠曲性。

2.第一橡胶缓冲层和第二橡胶缓冲层上开设的中间通气孔,能够将透过橡胶内层进入各层的气体及时通过橡胶外层透气排出至外部,从而,有效的避免了层间气体造成胶管膨胀变形及层间剥离,大大提高了使用寿命。

3.橡胶外层根据使用材质的不同,增设外部通气孔,以利于层间气体及时通过外部通气孔排出至外部,防止胶管膨胀变形。

4.三层钢丝缠绕层的螺旋角度不同,有益于提高编织强度,抗扭曲变形,提高承压能力和耐挠曲性。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旨在便于描述较佳实施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断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橡胶内层,2-第一钢丝缠绕层,3-第一橡胶缓冲层,4-第二钢丝缠绕层,5-第二橡胶缓冲层,6-第三钢丝缠绕层,7-橡胶外层,8-中间通气孔,9-外部通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方便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中给出的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防膨胀变形的钢丝缠绕胶管,由内至外依次包括橡胶内层1、第一钢丝缠绕层2、第一橡胶缓冲层3、第二钢丝缠绕层4、第二橡胶缓冲层5、第三钢丝缠绕层6和橡胶外层7。橡胶内层1采用耐液体的合成橡胶,这里不做赘述。

第一橡胶缓冲层3和第二橡胶缓冲层5的厚度为0.2mm至1mm,进一步的,0.3mm至0.8mm。第一橡胶缓冲层3和第二橡胶缓冲层5上均匀开设有若干中间通气孔8,开孔率在2%至8%,既要保证承压能力,也要保证透气性,中间通气孔8的孔径优选为0.35mm至2.2mm。

第一钢丝缠绕层2、第二钢丝缠绕层4和第三钢丝缠绕层6的钢丝线径为0.3mm至0.8mm。第一钢丝缠绕层2、第二钢丝缠绕层4和第三钢丝缠绕层6均为螺旋状缠绕结构且具有各不相同的螺旋角度。比如,螺旋角度为45度至55度,且螺旋角度差为1度至3度。

橡胶外层7可采用透气性相对好的EPDM或硅胶材质。当采用丁基橡胶、丁腈橡胶或氟橡胶材质时,为了提高透气性,在橡胶外层7上均匀开设若干外部通气孔9,外部通气孔9的孔径为0.15mm至0.8mm。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基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采用本技术领域的公知技术或者常规技术手段可轻易实现的能够等效替换的任何变化及改进的实施方式,都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