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66665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阀门电动执行器领域,特别是指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阀门电动执行器是工业智能控制系统中常用的一种阀门驱动装置,阀门电动执行器在其运行过程中其内部的电气元件易产生电火花,当在含有易燃易爆的混合气体的石油、化工或煤炭等工业系统的各场所中使用时,易发生爆炸事故,给正常的生产带来设备、人身的不安全因素。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阀门电动执行器在含有易燃易爆的混合气体的工作环境中使用时,易发生爆炸的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0005]—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包括阀门电动执行器的壳体和机盖,所述壳体上设置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内固定连接有防爆结构,所述防爆结构为中部设置有防爆腔的方体结构,所述机盖上设置有用于封闭防爆腔的外腔,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电气元件安装于所述防爆腔内并通过外腔与防爆腔相嵌合将电气元件封闭于防爆腔内;
[0006]进一步的,所述防爆腔为柱状结构。
[0007]根据以上技术方案,将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电气元件封闭于防爆腔内,在工作过程中,即使电气元件发出电火花,也可通过执行器上设置的防爆结构将电火花隔离在防爆腔内,防止与外界环境中的易燃易爆混合气体接触,发生爆炸。
[0008]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可将电气元件产生的电火花与外界易燃易爆混合气体隔离,防止爆炸的发生,确保在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的场所的生产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附图说明】
[000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0011 ]图中,1-壳体;2-防爆结构;3-防爆腔;4-机盖;5-外腔。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3]如图1所示,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包括阀门电动执行器的壳体I和机盖4,壳体上设置有方形容纳腔,容纳腔内固定连接有防爆结构2,防爆结构为中部设置有防爆腔3的方体结构,机盖上设置有用于封闭防爆腔的外腔5,所述防爆腔3为柱状结构,防爆结构通过螺丝与壳体I固定连接,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电气元件安装于所述防爆腔内并通过外腔与防爆腔相嵌合将电气元件封闭于防爆腔内;
[0014]使用时,将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电气元件封闭于防爆腔内,在工作过程中,即使电气元件发出电火花,也可通过执行器上设置的防爆结构将电火花隔离在防爆腔内,防止与外界环境中的易燃易爆混合气体接触,发生爆炸。
[001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包括阀门电动执行器的壳体和机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设置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内固定连接有防爆结构,所述防爆结构为中部设置有防爆腔的方体结构,所述机盖上设置有用于封闭防爆腔的外腔,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电气元件安装于所述防爆腔内并通过外腔与防爆腔相嵌合将电气元件封闭于防爆腔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爆腔为柱状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包括阀门电动执行器的壳体和机盖,所述壳体上设置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内固定连接有防爆结构,所述防爆结构为中部设置有防爆腔的方体结构,机盖上设置有用于封闭防爆腔的外腔,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电气元件安装于所述防爆腔内并通过外腔与防爆腔相嵌合将电气元件封闭于防爆腔内,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阀门电动执行器的防爆结构,可将电气元件产生的电火花与外界易燃易爆混合气体通过防爆腔隔离,防止爆炸的发生,确保在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的场所的生产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IPC分类】F16K31/04, H02K5/136
【公开号】CN205278516
【申请号】CN201521073842
【发明人】郑小波
【申请人】郑小波
【公开日】2016年6月1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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