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金属软管连接的玻璃板液位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195405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带金属软管连接的玻璃板液位计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带金属软管连接的玻璃板液位计,包括玻璃板液位计主体(1)、上阀总成(2)、下阀总成(3),在上阀总成(2)和下阀总成(3)上分别连接有法兰接管(21、31)和连接法兰(22、32),法兰接管(21、31)与连接法兰(22、32)焊接固定一体连接,其特征是在下阀总成(3)的法兰接管(31)上连接有一段金属软管(33)。其解决了玻璃板液位计法兰中心距不能调整的问题,使用方便。
【专利说明】 带金属软管连接的玻璃板液位计
【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玻璃板液位计。
【背景技术】
[0002]玻璃板液位计包括玻璃板液位计主体1、上阀总成2、下阀总成3构成,在上阀总成2和下阀总成3上分别连接有法兰接管21、31和连接法兰22、32,法兰接管21、31为硬质的钢管与连接法兰22、32焊接固定连接成一体,该玻璃板液位计通过上阀总成2和下阀总成3上的连接法兰22、32与设备装置上的连接法兰对接固定连接。在理论状态下,装置上的连接法兰的中心距与玻璃板液位计的连接法兰22、32中心距相同,玻璃板液位计主体I在安装过程中和安装后不受到应力。但在现实情况中,玻璃板液位计的连接法兰22、32中心距与设备装置上的连接法兰的中心距经常不一致。经过现场实地调查,两者最大相差50mm,设备装置法兰与液位计法兰全部为刚性连接,法兰中心距不可调整,现场遇到该情况一般强行安装,将两者用紧固件强行固定在一起,玻璃板液位计与设备装置在安装后均受到强行安装带来的应力,该应力会使玻璃板液位计主体I的零部件发生变形,并将这种应力传递给玻璃板,造成玻璃液位计的泄漏。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进行改进,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造简便,便于安装的玻璃板液位计,以克服因对接法兰间距不一致造成的安装困难和产生连接应力,造成玻璃液位计的泄漏的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将玻璃板液位计下连接法兰的法兰连接管由刚性管改为带金属软管的法兰连接管,通过金属软管段的变形来补偿对接法兰中心间距不一致,解决连接安装困难所造成的问题。
[0005]本实用新型玻璃板液位计,包括玻璃板液位计主体1、上阀总成2、下阀总成3,在上阀总成2和下阀总成3上分别连接有法兰接管21、31和连接法兰22、32,法兰接管21、31与连接法兰22、32焊接固定一体连接,其特征是在下阀总成3的法兰接管31上连接有一段金属软管33。当然金属软管33也可以是设在上阀总成2的法兰接管21上。
[0006]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简便,便于安装,通过金属软管段33的变形来补偿对接法兰中心间距不一致,克服因对接法兰间距不一致造成的安装困难和产生连接应力问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本实用新型玻璃板液位计,包括玻璃板液位计主体1、上阀总成2、下阀总成3,在上阀总成2和下阀总成3上分别连接有法兰接管21、31和连接法兰22、32,法兰接管21、31与连接法兰22、32焊接固定一体连接,其特征是在下阀总成3的法兰接管31上连接有一段金属软管33。
[0009]附图实施例所示,由于玻璃板液位计自重大,金属软管的刚性没有钢管好,承重能力差,在玻璃板液位计主体I的下管11上固定连接设有一个横连接板4,在下阀总成3的法兰接管31上固定连接设有一个竖连接板5,在横连接板4和竖连接板5上分别开有槽孔41、51,通过螺栓45将横连接板4和竖连接板5紧固连接,形成在玻璃板液位计主体I与法兰接管31间的辅助支承机构。
[0010]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传统的玻璃板液位计法兰中心距不能调整的状况。
【权利要求】
1.带金属软管连接的玻璃板液位计,包括玻璃板液位计主体(I)、上阀总成(2)、下阀总成(3),在上阀总成(2)和下阀总成(3)上分别连接有法兰接管(21、31)和连接法兰(22、32),法兰接管(21、31)与连接法兰(22、32)焊接固定一体连接,其特征是在下阀总成(3)的法兰接管(31)上连接有一段金属软管(3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金属软管连接的玻璃板液位计,其特征是,在玻璃板液位计主体(I)的下管(11)上固定连接设有一个横连接板(4),在下阀总成(3)的法兰接管(31)上固定连接设有一个竖连接板(5),在横连接板(4)和竖连接板(5)上分别开有槽孔(41、51),通过螺栓(45)将横连接板(4)和竖连接板(5)紧固连接,形成玻璃板液位计主体(I)与法兰接管(31)间的辅助支承机构。
【文档编号】G01F23/02GK203414134SQ201320486092
【公开日】2014年1月29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10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10日
【发明者】山素芳, 徐雅囡, 李健, 赵明全, 孙旭, 韩冬, 李凯 申请人:丹东通博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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