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测试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59137阅读:383来源:国知局
自动测试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动测试方法,特别是一种可提高测试效率的自动测试方法。



背景技术:

生产线对待测物的测试需具备皮带线、测试治具及作业员,其中,皮带线用于传输待测物,且待测物不具有工作电源,测试制具在线边待命,待测物通过作业员的操作才能放入测试制具进行测试。现有测试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作业员守候测试制具旁等待待测物流近时用手将待测物取放置测试制具中,刷入SN后进行测试,测试后,通过测试的待测物放置回皮带线,未通过测试的待测物放置于待维修区。现有的测试方法由人工逐步完成,测试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提高测试效率的自动测试方法。

本发明提供一种自动测试方法,其通过一测试装置及一视频显示设备测试若干待测物,所述测试装置及视频显示设备装设于一传送带的一侧且具有无线传输功能,且测试装置输出MTR测试指令;视频显示设备上连接一电视棒;所述待测物随所述传送带移动,且所述待测物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及带电测试功能;且所述自动测试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测试装置与待测物配对;

步骤20:待测物随传送带移动至测试装置前方;

步骤30:测试装置扫描待测物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

步骤40:测试装置输出MTR测试指令并无线发送;

步骤50:待测物无线接收MTR测试指令;

步骤60:待测物根据MTR测试指令无线发送流媒体文件;

步骤70:电视棒无线接收流媒体文件;

步骤80:视频显示设备显示流媒体文件。

特别地,所述待测物具有内置供电模块,内置供电模块提供电力以实现带电测试功能。

特别地,所述待测物具有预留电力输入接口,预留电力输入接口电性连接一外接供电模块后提供电力以实现带电测试功能。

特别地,视频显示设备按序显示流媒体文件。

特别地,视频显示设备当前显示的流媒体文件为测试装置最后扫描到的待测物的的流媒体文件。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发明的测试装置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待测物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及带电测试功能,在配对成功后,测试装置扫描到待测物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即可启动测试程序,待测物以无线传输的方式将流媒体文件无线传输至电视棒,并通过视频显示设备显示,无需人工逐步完成,从而可提高测试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测试装置、视频显示设备、电视棒与待测物的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自动测试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及图2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自动测试方法,其通过一测试装置100及一视频显示设备200测试若干待测物400,所述测试装置100及视频显示设备200装设于一传送带300的一侧且具有无线传输功能,且测试装置100输出MTR测试指令;视频显示设备200上连接一电视棒500;所述待测物400随所述传送带300移动,且所述待测物400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及带电测试功能;且所述自动测试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测试装置100与待测物400配对;配对成功后执行步骤20;若配对不成功,则结束流程;

步骤20:待测物400随传送带300移动至测试装置100前方;

步骤30:测试装置100扫描待测物400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成功扫描后便启动测试程序,即执行步骤40;若没有成功扫描,则结束流程;

步骤40:测试装置100输出MTR测试指令并无线发送;

步骤50:待测物400无线接收MTR测试指令;

步骤60:待测物400根据MTR测试指令无线发送流媒体文件;

步骤70:电视棒500无线接收流媒体文件;

步骤80:视频显示设备200显示流媒体文件。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待测物400具有内置供电模块,内置供电模块提供电力以实现带电测试功能。若待测物400无内置供电模块,而待测物400上预留电力输入接口,预留电力输入接口电性连接一外接供电模块后提供电力以实现带电测试功能。

于本实施例中,视频显示设备200按序显示流媒体文件,视频显示设备200当前显示的流媒体文件为测试装置100最后扫描到的待测物400的的流媒体文件;例如,传送带300上传送有多个待测物400,测试装置100扫描到第一个待测物400后,视频显示设备200就将第一个待测物400的流媒体文件显示直至测试装置100最后扫描到第二个待测物400,以此类推。测试人员观察视频显示设备200上显示的流媒体文件是否正常,即可判断待测物400的测试结果。

本发明的测试装置100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待测物400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及带电测试功能,在配对成功后,测试装置100扫描到待测物400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即可启动测试程序,待测物400以无线传输的方式将流媒体文件无线传输至电视棒500,并通过视频显示设备200显示,无需人工逐步完成,从而可提高测试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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