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锦纶DTY纱线扭力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8246阅读:776来源:国知局
一种锦纶DTY纱线扭力检测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丝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锦纶DTY纱线扭力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织造客户追求的织造速度和织造效率的大幅度提升,锦纶DTY的内在质量要求越来越高。DTY残余扭矩作为控制其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下游客户的织造效率和效益影响很大,因此必须直观的将DTY残余扭矩用数据表示出来,才可以使企业把控好纱线内在质量、控制残余扭矩,提高纱线品质;

残余扭矩大,整经时纱线容易打扭,而且织造停机时也易缠结造成断头,影响织造效率和布面的质量。

目前市场上暂时还没有专业的检测仪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锦纶DTY纱线扭力检测装置,检测安全、快捷、数据真实可靠,且装置制造成本低,市场推广价值及企业普及价值极大。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锦纶DTY纱线扭力检测装置,包括一透明箱体和一连接杆,所述透明箱体内侧底部设置有一底板,所述透明箱体侧壁铰接有一推拉门;所述底板上设置有一电气控制盒,所述电气控制盒的顶部并排设置有两个扭力检测组件,所述扭力检测组件包括一带刻度的滑杆,所述滑杆顶部设置有一纱线夹持器,所述滑杆底部设置有一止晃圈,所述电气控制盒上设置有两个感应器,且感应器位于滑杆底部的下方;所述电气控制盒上设置有解码显示器,所述两个感应器与所述解码显示器连接;所述纱线一端设置于纱线夹持器上,另一端穿过止晃圈与所述连接杆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杆为L型杆。

进一步的,所述止晃圈包括一环形圈体,所述环形圈体的背部设置有一螺栓,所述滑杆底部开设有一螺孔,所述螺栓穿过螺孔将环形圈体固定于滑杆上。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1.填补了国内市场专业检测仪器的空白。

2.直观的检测出锦纶DTY纱线内部的残余扭力,使纱线生产企业更直观的把控该指标。

3.检测安全、快捷、数据真实可靠,且装置制造成本低,市场推广价值及企业普及价值极大。

4.对“锦纶差别化纤维DTY残余扭矩的控制标准”的制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所示,一种锦纶DTY纱线扭力检测装置,包括一透明箱体1和一连接杆(未图示),所述透明箱体1内侧底部设置有一底板11,所述透明箱体1侧壁铰接有一推拉门12;所述底板11上设置有一电气控制盒13,所述电气控制盒13的顶部并排设置有两个扭力检测组件2,所述扭力检测组件2包括一带刻度的滑杆21,所述滑杆21顶部设置有一纱线夹持器22,所述滑杆21底部设置有一止晃圈23,所述电气控制盒13上设置有两个感应器24,且感应器24位于滑杆21底部的下方;所述电气控制盒13上设置有解码显示器25,所述两个感应器24与所述解码显示器25连接;所述纱线(未图示)一端设置于纱线夹持器22上,另一端穿过止晃圈23与所述连接杆连接。纱线夹持器22可以为镊子、挂钩、或者夹子等等。

其中,透明箱体1:对整个装置起到保护作用;推拉门12:打开时,将检测纱线放入,悬挂加持好,然后关闭推拉门12,避免外界气流对纱线自身旋转的影响;

刻度的滑杆21:有刻度标识,便于定长和选择长度;

止晃圈23:当纱线下端跟L杆旋转时,避免自由晃动造成的感应器24检测不准确。

感应器24:感应探测L杆的旋转圈数,并显示出来;

电气控制盒13实现装置的开启盒关闭,并为装置提供稳定的电源,并解读感应器探测结果、并显示。

锦纶DTY残余扭矩是指残余在假捻变形中的扭应力,表示方法为:是取标准长度纱线1m,然后对折后再底部悬垂一定相应的负荷,放松后使其自由旋转直至停止的转数计数,以此转数表示纱线残余扭力大小。

工作原理如下:打开装置,拉开推拉门,将“解码显示器”复位为“零”,剪待检测纱线X长度,并对折后,自由端上部加持在“纱线夹持器22”内,下端悬挂“L”轻质杆,并且使纱线在“止晃圈”内,放置纱线下端大程度晃动,手持”L”轻质杆待整个纱线稳定后,收放开“L”轻质杆,由于纱线内部有残余扭力,会使L杆自由转动,然后“感应器”探测“L”轻质杆经过“感应器探头”的次数,每旋转1周,计数1此,并在“解码显示器”上显示,待纱线停止转动后,读取“解码显示器”上的数字,即为纱线扭力参考值。不使用时关闭开关,拉上“推拉门”,断电放置即可。

其中,所述连接杆为L型杆。所述止晃圈23包括一环形圈体,所述环形圈体的背部设置有一螺栓,所述滑杆底部开设有一螺孔,所述螺栓穿过螺孔将环形圈体固定于滑杆上。

总之,本实用新型检测安全、快捷、数据真实可靠,且装置制造成本低,市场推广价值及企业普及价值极大。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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