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气体监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化学气体探测器。
背景技术:
气体传感器是一种将气体的成分、浓度等信息转换成可以被人员、仪器仪表、计算机等利用的信息的装置。气体传感器可以分为:半导体气体传感器、电化学气体传感器、催化燃烧式气体传感器、红外线气体传感器等。其中,电化学气体传感器是把测量对象气体在电极处氧化或还原而测电流,得出对象气体浓度的探测器。现有的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存在结构及安装排线复杂、传感器更换不便等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化学气体探测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提供一种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包括探测器主体和安装结构,所述探测器主体包括上盖、电路板、主壳体、传感器罩体、传感器模块和标定嘴,所述传感器罩体设于所述主壳体的前侧,所述传感器模块设于所述传感器罩体内,所述标定嘴设于所述传感器罩体的前侧,所述上盖上设有窗口,所述电路板上设有显示屏幕且所述电路板位于所述主壳体内,所述上盖设于所述电路板上方且所述窗口正对所述显示屏幕,所述主壳体的两侧分别设有进线接头、接地端子和堵头,所述主壳体的底部设有底壳或下盖,所述传感器模块为即插即用式。
上述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其中,所述传感器罩体包括传感器上盖、传感器支座和传感器下盖,所述传感器模块设于所述传感器支座上,所述标定嘴设于所述传感器下盖的前侧。
上述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其中,所述进线接头上设有钢垫和密封胶圈。
上述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其中,所述安装结构包括防晒盖板和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设有安装孔,所述主壳体通过所述底壳固定于所述安装板上并通过所述安装孔和螺栓进行壁挂式安装。
上述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其中,所述安装结构包括防晒盖板、安装板、卡架、U型螺栓和钢管,所述钢管通过所述U型螺栓设于所述卡架上,所述卡架设于所述安装板上,所述主壳体通过所述钢管进行立柱式安装。
上述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其中,所述钢管的直径为47mm~60mm。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结构设计合理,安装排线简单,传感器更换方便,体积小且成本低,使用安全可靠,具有实用性。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电化学气体探测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电化学气体探测器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电化学气体探测器的壁挂式安装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电化学气体探测器的立柱式安装示意图;
图5和图6分别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电化学气体探测器的接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参考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电化学气体探测器包括探测器主体和安装结构,探测器主体包括上盖1、电路板2、主壳体3、传感器罩体、传感器模块4和标定嘴5,传感器罩体设于主壳体3的前侧,传感器模块4设于传感器罩体内,标定嘴5设于传感器罩体的前侧,上盖1上设有窗口6,电路板2上设有显示屏幕且电路板2位于主壳体3内,上盖1设于电路板2上方且窗口6正对显示屏幕,主壳体3的两侧分别设有进线接头7、接地端子8和堵头9,主壳体3的底部设有底壳10或下盖11,传感器模块4为即插即用式。本技术方案中,传感器罩体包括传感器上盖12、传感器支座13和传感器下盖14,传感器模块4设于传感器支座13上,标定嘴5设于传感器下盖14的前侧。进线接头7上设有起到密封作用的钢垫15和密封胶圈16。
参看图3所示,安装结构包括防晒盖板17和安装板18,安装板18上设有安装孔19,主壳体3通过底壳10固定于安装板18上并通过安装孔19和螺栓进行壁挂式安装。另外一种情况,参看图4所示,安装结构包括防晒盖板17、安装板18、卡架20、U型螺栓21和钢管22,钢管22通过U型螺栓21设于卡架20上,卡架20设于安装板18上,主壳体3通过钢管22进行立柱式安装,其中钢管22的直径为47mm~60mm。另外,图5和图6示出了本电化学气体探测器的接线示意,可以看出接线布局清晰简洁。
从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
结构设计合理,安装排线简单,传感器更换方便,体积小且成本低,使用安全可靠,具有实用性。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只是作为范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出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