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1217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管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钢管在生产出来后需要进行一定的检测,特别是一些有特殊用途的钢管,尤其需要进行检测,例如一些石油管、天然气管,如果这些管子存在缺陷,那么很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目前现有的钢管检测装置将钢管通过固定大小的通道,有通道内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这样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检测较粗的钢管,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来解决此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两侧对称焊接有竖直设置的支撑板,两组所述支撑板相互靠近的一侧均安装有驱动电机,两组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均焊接有固定杆,两组所述固定杆相互靠近的一端均安装有转头,两组所述固定杆的外部均套接有安装块,两组所述安装块的下方均安装有竖直设置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远离安装块的一端与底座的表面连接,所述驱动电机的一侧安装有与支撑板连接的推杆电机,两组所述推杆电机的输出轴均焊接有固定块,两组所述固定块相互靠近的一侧的内部均开设有多组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均套接有弹簧的一端,所述弹簧的另一端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伸出凹槽的一端安装有探头,所述探头的上方安装有与支撑板的顶部连接的水平设置的顶板,所述顶板靠近底座的一侧安装有控制器。

优选的,所述转头的横截面为梯形,其竖截面为圆形结构,所述转头的表面焊接有刀片,且刀片倾斜设计。

优选的,所述探头的内部安装有超声测厚仪和超声波探伤UT,所述超声测厚仪的型号为HCH3000E-E,所述超声波探伤UT的型号为RG330。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的型号为6RA7013。

优选的,所述安装块的内部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安装有轴承,且固定杆通过轴承。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安装驱动电机、推杆电机、转头、探头、控制器和弹簧等结构,其中推杆电机带动探头对钢管进行夹持,弹簧则起到缓冲作用,驱动电机带动转头进行转动,转头上的刀片则增加转头与钢管之间的摩擦力,使钢管在水平方向上可以移动同时可以进行自传,保证探头可以全方位检测,该装置设计新颖,结构简单,可以检测不同粗细的钢管,提高装置的适用范围,有利于进行市场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支撑板、3驱动电机、4固定杆、5转头、6安装块、7支撑杆、8推杆电机、9固定块、10凹槽、11弹簧、12连接杆、13探头、14顶板、15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钢管自动化检测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顶部两侧对称焊接有竖直设置的支撑板2,两组支撑板2相互靠近的一侧均安装有驱动电机3,两组驱动电机3的输出轴均焊接有固定杆4,两组固定杆4相互靠近的一端均安装有转头5,两组固定杆4的外部均套接有安装块6,两组安装块6的下方均安装有竖直设置的支撑杆7,支撑杆7远离安装块6的一端与底座1的表面连接,驱动电机3的一侧安装有与支撑板2连接的推杆电机8,两组推杆电机8的输出轴均焊接有固定块9,两组固定块9相互靠近的一侧的内部均开设有多组凹槽10,凹槽10的内部均套接有弹簧11的一端,弹簧11的另一端连接有连接杆12,连接杆12伸出凹槽10的一端安装有探头13,探头13的上方安装有与支撑板2的顶部连接的水平设置的顶板14,顶板14靠近底座1的一侧安装有控制器15,转头5的横截面为梯形,其竖截面为圆形结构,转头5的表面焊接有刀片,且刀片倾斜设计,探头13的内部安装有超声测厚仪和超声波探伤UT,超声测厚仪的型号为HCH3000E-E,超声波探伤UT的型号为RG330,控制器15的型号为6RA7013,安装块6的内部开设有通孔,通孔内安装有轴承,且固定杆4通过轴承。

本实施例中,首先,将钢管放在两组探头13之间,根据钢管的粗细来启动推杆电机8,由于钢管是放置在两组转头5上,驱动电机3带动其中一组转头5作顺时针转动,另一组转头5作逆时针转动,转头5上的刀片可以增加钢管与转头5之间的摩擦力,使得转头5带动钢管在水平移动的同时,还可以进行自转,由此保证了钢管可以得到全方位的检测,控制器15可以控制驱动电机3的转速,当钢管较粗时,驱动电机3转速较慢,当钢管较细时,驱动电机3的转速可以较快。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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