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污染源远程抽查系统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10193238阅读:来源:国知局
[0068]第一种:现场端设备2实时监测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的状态,在监测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进行污染物分析时,与所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同时进行污染物抽取和污染物分析。
[0069]第二种,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进行污染物分析时,现场端设备2实时接收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进行污染物分析时产生的同步信号,当现场端设备2接收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发送的同步信号时,与所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同时进行污染物抽取和污染物分析。
[0070]在第一种方式中,其中监测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的状态可以采用传感器来实现,也可以采用现场端设备2实时查询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的工作状态的方式来实现。
[0071]另外,现场端设备2还实时接收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传输的污染物分析结果。在实践中,所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可以通过串口方式、模拟量输出方式或第三方数据平台传输污染物分析结果。
[0072]二、现场端设备2
[0073]现场端设备2包括判定装置21和取证装置22,且现场端设备2与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配合使用。需特别说明的是,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般需配置有采水系统,其为本领域的常规配置,故不在本实施方式中赘述。在上一部分关于远程端抽查平台1的说明中,为清楚地说明各污染物抽查模式,已对现场端设备2的判定装置21和取证装置22中的部分结构配置进行了说明,如判定装置21中设置有定时器、触发器,而取证装置22中内置有用于存储抽取的污染物的混匀器等,下文还会对这些结构配置进行进一步说明。另外,需补充说明的是,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混匀器优选为混匀桶。
[0074]本实施方式中的现场端设备2优选为柜式结构,如派力肯拖箱。其中,判定装置21置于柜式结构的上端,取证装置22置于柜式结构的下端,可将判定装置21和取证装置22设计为一个约500cm*500cm宽,高约300cm的平躺式机箱内,再将该平躺式机箱放到派力肯拖箱内。下面具体介绍判定装置21与取证装置22的构成。
[0075]1、判定装置
[0076]从上述内容可知,所述判定装置21主要完成污染物分析和启动取证装置22进行留证或排空的选择,其中关于如何进行污染物分析,在本领域中方法众多,本领域人员可采用常规的污染分析技术或水质分析技术进行分析,具体过程不在此赘述。
[0077]如图1所示,所述判定装置21包括:抽查子单元211,其用于根据所述远程端抽查平台1设置的污染物抽查模式启动所述取证装置22抽取污染物,并对抽取的污染物进行分析;以及判定子单元212,其用于将所述抽查子单元211的分析结果与所述远程端抽查平台1设置的污染物判定条件进行比较,再根据比较结果启动所述取证装置22对污染物进行留样或排空。
[0078]此外,所述判定装置21还内置有用于抽取污染物的采集装置和/或混匀器,所述混匀器用于临时存储抽取的污染物。
[0079]1)抽查子单元211
[°08°]为实现上述的各种抽查模式,还需要对抽查子单元211的结构进行进一步设计,如图1所示,所述抽查子单元211包括:质控抽查模块2111,其包括有同步抽查执行模块、异步抽查执行模块中的至少一者,用于根据所述远程端抽查平台设置的污染物抽查模式执行相对于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的同步抽查或异步抽查;以及污染物分析模块2112,其连接所述质控抽查模块2111,用于对执行相对于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的同步抽查或异步抽查时抽取的污染物进行分析。这里所述同步抽查执行模块和异步抽查执行模块分别与上述的同步抽查模式设置模块和异步抽查模式设置模块的功能相匹配。
[0081]质控抽查模块2111可按远程端抽查平台1远程设置的污染物抽查模式执行同步或异步抽查模式,其执行同步或异步抽查模式时,允许用户设置在线连续抽查时间点、连续抽查次数以及启动取证装置22留样的上限浓度值等。此外,质控抽查模块2111可记录本次污染物抽查行动的信息,如:时间一抽查结果(污染物的浓度值)一留样瓶号码。
[0082]污染物分析模块2112主要完成污染物分析,其进行污染物分析的相关技术可采用本领域的常用技术,这里不再多述。
[0083]其中,如图5所示,所述同步抽查执行模块包括:监测子模块,其用于实时监测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的状态或者实时接收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进行污染物分析时产生的同步信号;以及同步抽查子模块,其用于在所述监测子模块监测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进行污染物分析时,或者在接收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产生的同步信号时,与所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同时进行污染物抽取和污染物分析。
[0084]另外,所述同步抽查执行模块还包括接收子模块,其用于接收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传输的污染物分析结果。其中,接收子模块接收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以串口(232、485)的方式,直接将分析结果传输给接收子模块;二是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以4_20mA的模拟量输出方式,直接将分析结果传输给接收子模块;三是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将分析结果上传到第三方数据平台,由第三方数据平台将分析结果发送给接收子模块。
[0085]如图6所示,所述异步抽查执行模块包括:不连续抽查模式执行模块,用于按照设定的时间序列准时抽取污染物,并对抽取的污染物进行分析;连续抽查模式执行模块,用于按设定的时间规律周期性地连续抽查污染物,并对抽取的污染物进行分析;以及即时取证抽查模式执行模块,用于在任意时间实时地抽取污染物,并对抽取的污染物进行分析。其中,所述不连续抽查模式执行模块、连续抽查模式执行模块和即时取证抽查模式执行模块分别与上述的不连续抽查模式设置模块、连续抽查模式设置模块和即时取证抽查模式设置模块的功能相匹配。
[0086]其中,所述不连续抽查模式执行模块和所述连续抽查模式执行模块中均设置有定时器,该定时器用于设置执行相应抽查模式时所述取证装置抽取污染物的时间间隔。另外,所述即时取证抽查模式执行模块中设置有触发器,该触发器用于实现在执行即时取证抽查模式实时触发所述取证装置抽取污染物。
[0087]2)判定子单元212
[0088]判定子单元212可以根据执法监察需要,自动设置判定执法标准和级别,同时根据违法级别,自动调整抽查频次,违法级别越高,则抽查频次越频繁,从而提高执法判定的准确率。一旦认定排污企业涉嫌造假,则自动启动取证装置22进行现场自动取证。
[0089]执行异步或同步抽查模式时,判定子单元212将所述抽查子单元211的分析结果或所述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上传的分析结果与所述远程端抽查平台1设置的污染物判定条件进行比较。具体为:执行异步抽查模式时,分析结果与判定条件进行比较,当超过判定条件设定的范围或者超过判定条件设定的某一个值时,对污染物进行留样;执行同步抽查模式时,分析结果与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上传的分析结果进行比较,若在线污染源分析仪上传的分析结果的误差大于判定条件设定的范围或者超过判定条件设定的某一个值时,对污染物进行留样,同时进一步可以证明使用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的企业涉嫌数据造假。
[0090]2、取证装置22
[0091]结合上文,本实施方式中,取证装置22有两种工作场景。
[0092]第一种工作场景是当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启动采集污染物时,取证装置22可同时采集一定体积的同质污染物直接存放到混匀器中,同时记录下采样的时刻及对应的混匀器号,取得与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同质的污染物,环境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取回同步抽取的污染物进行检测比对。
[0093]第二种工作场景是同步或异步抽查模式中的取证留样,通过抽查子单元211对污水排放口进行自主抽查检测,如果判定子单元212发现抽查污染物的分析结果与现场在线污染源分析仪3检测上报的数据不符,或者超过判定条件设定的范围或者超过判定条件设定的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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