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3720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属于防伪系统领域。



背景技术:

伴随市场经济的复杂化,生产企业在生产出商品后,商品在各级中间商直至被售出的流通环节中,商品有许多突破点可以被掺入假冒商品被销售,从而使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蒙受到巨大损失,所以现有的商品都会做防伪处理。而传统的防伪手段主要有(1)在商品上附加传统的防伪标签,(2)在商品上附加含商品信息的防伪标贴或二维码,(3)在商品上附加商品单一身份码防伪标签。

以上各种防伪方式存在一定瑕疵,不能有效的杜绝假冒商品进入市场中。其主要原因有:

传统防伪标签的使用因技术研发成本高及易泄密,辨识难等特点,基本已退出商品交易市场。

含商品信息的防伪标贴或二维码,存在与传统防伪标签相似的问题,以其易泄密、容易复制等缺点,不能有效的抵制假冒商品进入市场。

现商品交易市场中商品单一身份防伪技术的使用日益增多,鱼龙混杂,多为上述(2)中提到的方式。有实际意义的商品单一身份防伪技术较少,且难见其迹,同时存在企业为追求成本控制及商品身份防伪技术无系统的使用方法,不能有效的防止假冒商品进入市场。其漏洞主要有:1、一个商品身份码对应一个系列的企业商品,与上述(1)、(2)中提到技术类似,基本没有防止假冒商品的能力;2、一对一的商品身份码则多以上述(3)中提到方式出现,商品存在重复售卖的情况,同样不能有效抵制市场中的假冒商品出现;(3)、有实际意义的一对一商品身份码,由企业建站查询,存在伪造网站难度小、系统服务管理差、信息反馈速度慢、出现假冒商品无法查找源头等特点,无法抵制大量的假冒商品进入市场,所以市场反应不高。依然会使大量的假冒商品混入商品流通的途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商品流通监控系统,使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全面的监控,从而避免批量的假冒商品进入消费市场。同时,在恶意的掺假行为下,批量进入的假冒商品,亦容易的通过本系统追查到假冒商品混入的源头。

本发明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包括门户网站和监控标签,门户网站包括会员系统、商品验货查询及消费查询系统和商品条码收集系统,生成企业及各经销商通过会员系统获得进入门户网站的许可,并通过条码收集系统收集商品或各级商品集上监控标签的标签信息,并由生产企业通过门户网站向各级目标经销商的会员账户发送对应配送商品的标签信息,各级目标经销商通过商品验货查询及消费查询系统与现场商品查验相结合对商品的真伪进行查验。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标签信息包括Ⅰ段编码和Ⅱ段编码,Ⅰ段编码包括地区码、企业编码、品类码和商品身份编码A,Ⅱ段编码为商品身份编码B,商品身份编码A与商品身份编码B为唯一码及对应码,商品身份编码A为明码,商品身份编码B为暗码,在商品验货查询及消费查询系统中进行查验时,需要同时输入商品身份编码A与商品身份编码B方可验证。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会员系统中的会员种类包括生产企业会员和中间商会员,生产企业会员可制作使用所有种类的监控标签,并将标签绑定在商品上,发送给对应接收商品的中间商会员,同时在门户网站内将监控标签的信息也同时发送给对应接收商品的中间商会员,中间会员商会员则逐级向其低一级的中间商会员发送对应商品的监控标签的信息。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生产企业会员和各级中间商会员的会员账户权利分层,各层会员仅可处理并查阅自己权利范围内的商品。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生产企业会员和各级经销商会员会员账户中的商品进行在途、库存或销售状态变更后,在门户网站中进行状态的变更记录。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各级不同包装等级的商品或商品集上设置的监控标签通过不同的颜色区别。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监控标签被验证时,该商品验证时间同时被记录,该商品存在状态自动变更为已消费,并可根据商品流通的途径显示商品销售地点,同时记录查验时间,自此该监控标签在保质期或规定时间段内有效,超过保质期或规定的时间段作废。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中间商会员可通过门户网站自主申请制作库存商品监控标签、在途商品监控标签或批量商品监控标签,并对应商品进行更换以及在门户网站上进行记录。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批量包装商品以下等级的包装商品的监控标签的制作权仅属于生产企业会员,在中间商会员对基础单件商品查验完毕后,通过门户网站以废换新的方式向相应的生产企业会员索要对应查验商品的更新的标签。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商品的流转原则为,上一级中间商会员或生产企业会员,将商品划入下一级中间商会员的账户中,该商品在下一级中间商会员账户中为在途商品状态,下一级中间商会员以标签信息对商品查验过后,将该商品划为其库存商品状态。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为: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使用了含有二段码的标签进行防伪,且商品身份编码A和商品身份编码B都是唯一码,且相互对应,商品身份编码B为遮盖的,无法直接获取的码。需要验证商品真伪时,必须破坏商品身份编码B的遮盖,即每个商品对应了两个码,增加了假冒难度;本申请的门户网站要求生产企业和中间商均注册会员,通过条码收集系统,对各个商品的防伪标签进行信息收集,并在逐级向下发货的同时,通过在门户网站上的操作,形成动态的流程,即商品的流通过程被准确的记录,商品流通到每一环节的状态变更也会被记录,使每一级中间商在验证商品的真伪时,都强制的在门户网站中自己的会员账户中接收商品的条码信息,才可以验证,保证了监控的顺畅;同时在销售并由消费者进行验证后,该条码查询信息被记录,使监控标签即使被重复制作也无法进行使用。在验证时,查验人依据门户网站调出的信息与查验商品相对照核定该商品是否为假冒商品。对于中间商,在转移批量包装的商品时,可通过门户网站申请并制作商品的标签,将商品信息修改为对应接收其商品的中间商的信息,使商品在到达流通环节的每一处时,其自身所处的地点、状态、身份都与监控标签上的信息一致。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因各节点的记录,使得商品的流转形成清晰的识别流程,不易于假冒商品的进入;同时,对于恶意的掺假行为及源头,较易被发现和查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发明对本发明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发明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包括门户网站和监控标签,门户网站包括会员系统、商品验货查询及消费查询系统和商品条码收集系统,用户通过会员系统获得进入门户网站的许可并获取自己的账户,并通过条码收集系统收集商品或各级商品集上监控标签的标签信息,并由生产企业通过门户网站向各级目标经销商的会员账户发送对应配送商品的标签信息,各级目标经销商通过其会员账户根据监控标签在商品验货查询及消费查询系统对商品的真伪进行比对查验,被查验后的监控标签在门户网站中修改其状态,若商品被售出,消费者使用监控标签商品身份编码A与商品身份编码B进行验证,验证后,门户网站中该标签条码输入时间被记录,该商品状态变更为已被消费,若重复验证,则可根据实际购买时的信息与记录信息进行对比,非常容易辨识出是否为假冒商品,有效的避免了假冒商品的混入。对于有保质期商品的监控标签的有效时间长于商品的保质期,商品在规定的时间长度后,该商品监控标签的生命结束。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标签信息包括Ⅰ段编码和Ⅱ段编码,Ⅰ段编码包括地区码、企业编码、品类码和商品身份编码A,Ⅱ段编码为商品身份编码B,商品身份编码A与商品身份编码B为唯一码及对应码,商品身份编码A为明码,商品身份编码B为暗码,在商品验货查询及消费查询系统中进行查验时,需要同时输入商品身份编码A与商品身份编码B方可验证。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商品身份编码A为明码,即在监控标签上可以直接获取到的,商品身份编码B为暗码,即商品身份编码B是以刮开层或揭开层的方式被掩盖的,若需看到商品身份编码B必须以不可修复的方式破坏监控标签。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监控标签设置在各级包装等级的商品上;各个低级包装等级的商品设置监控标签,低级包装重新组合并包装成的更大级包装等级的商品集时,商品集上也设置监控标签。

其中监控标签种类分为:

(1)库存商品监控标签;

(2)在途商品监控标签;

(3)基础单件包装商品监控标签;

(4)小包装商品监控标签;

(5)大包装商品监控标签;

(6)批量包装商品监控标签。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生产企业会员和各级中间商会员的会员账户权利分层,各层会员仅可处理并查阅自己权利范围内的商品。保证了各级中间商会员的完全独立,在进行假冒商品的流通追源时比较容易。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生产企业会员和各级经销商会员的会员账户中的商品进行在途、库存或销售状态变更后,在门户网站中进行状态的变更记录。使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由门户网站监控其流通的准确位置,商品在中间商会员在交换批量包装商品时,也会被记录,使其标签信息对应商品的目的地,强制的保证了商品与其流通的位置对应,在系统上也会对应,同时在途、库存或销售的状态改变时也会被记录,这样就形成了门户网站对商品的详细的准确的动态监控。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各级不同包装等级的商品或商品集上设置的监控标签通过不同的颜色区别。

其中各级监控标签的颜色为:(浅)

A、库存用二段条码底色统一为红色;

B、在途商品二段条码底色统一为黄(橙)色;

C、基础包装商品二段条码底色统一为绿色;

D、小包装商品二段条码底色统一为草绿;

E、大包装商品二段条码底色统一为紫色;

F、批量批量商品二段条码底色统一为蓝色。

使中间商看到最外层包装上的监控标签的颜色,即可知晓其内部还有几层包装,使中间商方便统计,并快捷明了的获取商品包装层级。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生产企业会员拥有发行所有监控标签的权利,最主要的是可直接被销售的商品包装即基础包装商品、小包装商品和大包装商品的发行权利。而仅出现与中间商会员的批量商品包装、库存商品包装或在途商品标签对应使用的监控标签则可由中间商会员自行发行,使中间商会员之间或向下级发送对应批量商品包装,批量商品包装即为最大包装,将其转移时,其监控标签更换并在门户网站上记录后,对应其在门户网站上记录的其内的所有标签的代表销售地区等示意即跟随更换,保证了商品准确的动态监控。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在中间商会员破开大包装对可直接被销售的商品包装等级的商品进行查验时,等同于商品被消费的状态,若需要该商品被继续销售,则需要向生产企业申请监控标签的更换。

所述的商品流通监控系统,商品的流转原则为,上一级中间商会员或生产企业会员,将商品划入下一级中间商会员的账户中,该商品在下一级中间商会员账户中为在途商品状态,下一级中间商会员以标签信息对商品查验过后,将该商品划为库存商品状态。只有化为库存状态才可以继续向下划给下一级中间会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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