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304951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申请涉及电子支付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基于POS机(销售点终端)的支付交易过程中,首先由商户(收款方)在POS机上输入交易金额,再由付款方通过刷卡的方式将银行账户信息提供给POS机,付款方输入银行卡交易密码后,POS机将上述信息传输给收单系统,收单系统生成订单信息,并与银行系统通信,请求扣款操作,银行系统扣款成功后,由收单系统记录交易结果,并通过POS机打印交易凭证。该支付交易的整个过程都必须依附于POS机,付款方在完成整个支付交易过程前,POS机无法为下一个付款方提供支付交易服务。另外,该过程中,付款方的银行卡账户信息需要提供给POS机,容易被他人非法获取。

【发明内容】

[0003]本申请提供一种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解决了付款方在完成整个支付交易过程前,销售点终端无法为下一个付款方提供支付交易服务的问题,同时付款方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必需提供给销售点终端的问题。
[0004]根据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包括:
[0005]销售点终端获取收款方输入的第一金额,发送第一消费请求给收单系统,第一消费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一金额;
[0006]收单系统获取第一消费请求,发送支付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二金额,第二金额与第一金额具有对应关系;
[0007]结算中心系统获取所述支付请求,生成并保存与所述支付请求对应的订单信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将所述订单信息返回给收单系统;
[0008]收单系统将所述订单信息转发给销售点终端;
[0009]销售点终端获取所述订单信息,并输出与所述订单信息相应的消费凭证,所述消费凭证记录有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0010]付款方的支付终端读取所述消费凭证,发送第二消费请求给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第二消费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0011]支付机构系统获取第二消费请求,对与所述支付终端对应的用户账户进行扣款,然后发送审核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审核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0012]结算中心系统获取所述审核请求,根据所保存的订单信息对所述审核请求携带的内容进行审核,将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发送给收单系统,将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发送给支付机构系统;
[0013]支付机构系统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取消之前的扣款操作;
[0014]收单系统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记录相应的交易结果并通知到销售点终端。
[0015]根据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销售点终端,包括:
[0016]输入模块,用于获取收款方输入的第一金额;
[0017]通信模块,用于发送第一消费请求给收单系统,第一消费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所述输入模块获取的第一金额;获取收单系统返回的订单信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第二金额与第一金额具有对应关系;获取收单系统发送的表示交易成功的通知;
[0018]输出模块,用于输出与所述订单信息相应的消费凭证,所述消费凭证记录有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0019]根据本申请的第三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手机支付终端,是以软件的方式安装在用户的手机上,并能够关联到用户的支付机构账户的支付终端,包括:
[0020]读取模块,用于通过手机摄像头读取销售点终端输出的消费凭证,所述消费凭证以安全编码的方式记录有订单号和第二金额,所述订单号由结算中心系统生成;
[0021]支付模块,用于发送第二消费请求给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第二消费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0022]根据本申请的第四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收单系统,包括:
[0023]收单处理模块,用于获取销售点终端发送的第一消费请求,第一消费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一金额;发送支付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二金额,第二金额与第一金额具有对应关系;
[0024]订单转发模块,用于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返回的订单信息并转发给销售点终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0025]结果转发模块,用于获取结算中心系统发送的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记录相应的交易结果并通知到销售点终端。
[0026]根据本申请的第五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结算中心系统,包括:
[0027]订单生成模块,用于获取收单系统发送的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二金额,生成并保存与所述支付请求对应的订单信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将所述订单信息返回给收单系统;
[0028]订单审核模块,用于获取支付机构系统发送的审核请求,所述审核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根据所保存的订单信息对所述审核请求携带的内容进行审核,将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发送给收单系统,将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发送给支付机构系统。
[0029]根据本申请的第六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支付机构系统,包括:
[0030]预扣款模块,用于获取付款方的支付终端发送的第二消费请求,第二消费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对与所述支付终端对应的用户账户进行扣款,然后发送审核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审核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0031]结果处理模块,用于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返回的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取消之前的扣款操作。
[0032]本申请提供的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中,结算中心系统生成订单信息,销售点终端输出与订单信息相应的消费凭证,在付款方通过支付终端读取消费凭证时,销售点终端可以为下一付款方服务,从而提高支付交易的效率。另外,付款方的支付终端读取消费凭证后,直接与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进行通信,付款方的用户账户信息不需要提供给销售点终端,提高了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0033]图1为本申请一种实施例中支付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34]图2为本申请一种实施例中销售点终端的模块示意图;
[0035]图3为本申请一种实施例中手机支付终端的模块示意图;
[0036]图4为本申请一种实施例中收单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0037]图5为本申请一种实施例中结算中心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0038]图6为本申请一种实施例中支付机构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9]本申请的发明构思在于:考虑到现有技术中,整个支付交易过程都需要依赖于销售点终端,支付交易过程包括了销售点终端-收单系统-支付机构系统三者之间的通信。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增加结算中心系统,将支付交易过程分成了两个环节,即“销售点终端-收单系统-结算中心系统”和“支付终端-支付机构系统-结算中心系统”。第二环节中,支付交易操作无需依赖于销售点终端,在完成第一环节后,销售点终端可以为下一付款方服务,从而提高支付交易的效率。另外,第一环节中,付款方的账户信息不需要提供给销售点终端,提高了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0040]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申请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41]请参考图1,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包括:
[0042]步骤1.1:销售点终端获取收款方输入的第一金额,发送第一消费请求给收单系统,第一消费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一金额。具体的,销售点终端为POS机(Point ofSales);收款方为商户;收单系统与销售点终端对应,提供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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