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9304951阅读:来源:国知局
打印二维码。
[0085]消费者获得二维码后,使用手机支付终端扫描二维码继续进行支付操作,此时无需在收银台操作,收银台可以继续使用POS机处理其他交易。
[0086]支付机构系统收到手机支付终端传来的消费请求后,支付机构系统进行预扣款,之后向结算中心系统发送审核请求。结算中心系统根据商户和订单号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成功,结算中心系统通知收单系统;如果审核失败,则通知支付机构系统取消之前的扣款操作。
[0087]消费者支付完成后,收银员操作POS机将已支付的订单凭证打印出来。
[0088]如果收银员选择取消交易,POS机将发起冲正交易,收单系统把该冲正交易转发给结算中心进行处理。
[0089]消费者在整个支付过程中,扣款操作由消费者主动发起,支付机构直接验证,消费者的账户信息没有经过商户的受理终端,有效防止伪冒卡、盗卡事件的发生,因此,具有更高的安全性。
[0090]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中,结算中心系统生成订单信息,销售点终端输出与订单信息相应的消费凭证,在付款方通过支付终端读取消费凭证时,销售点终端可以为下一付款方服务,从而提高支付交易的效率。另外,付款方的支付终端读取消费凭证后,直接与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进行通信,付款方的用户账户信息不需要提供给销售点终端,提高了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009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中各种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硬件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随机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0092]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申请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申请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
【主权项】
1.一种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销售点终端获取收款方输入的第一金额,发送第一消费请求给收单系统,第一消费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一金额;收单系统获取第一消费请求,发送支付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二金额,第二金额与第一金额具有对应关系;结算中心系统获取所述支付请求,生成并保存与所述支付请求对应的订单信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将所述订单信息返回给收单系统;收单系统将所述订单信息转发给销售点终端;销售点终端获取所述订单信息,并输出与所述订单信息相应的消费凭证,所述消费凭证记录有订单号和第二金额;付款方的支付终端读取所述消费凭证,发送第二消费请求给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第二消费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支付机构系统获取第二消费请求,对与所述支付终端对应的用户账户进行扣款,然后发送审核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审核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结算中心系统获取所述审核请求,根据所保存的订单信息对所述审核请求携带的内容进行审核,将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发送给收单系统,将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发送给支付机构系统;支付机构系统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取消之前的扣款操作;收单系统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记录相应的交易结果并通知到销售点终端。2.一种销售点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输入模块,用于获取收款方输入的第一金额;通信模块,用于发送第一消费请求给收单系统,第一消费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所述输入模块获取的第一金额;获取收单系统返回的订单信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第二金额与第一金额具有对应关系;获取收单系统发送的表示交易成功的通知;输出模块,用于输出与所述订单信息相应的消费凭证,所述消费凭证记录有订单号和第二金额。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销售点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模块为打印模块,所述消费凭证为打印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或者,所述输出模块为带有显示屏或外接显示屏的显示模块,所述消费凭证为显示在显示屏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4.一种手机支付终端,是以软件的方式安装在用户的手机上,并能够关联到用户的支付机构账户的支付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读取模块,用于通过手机摄像头读取销售点终端输出的消费凭证,所述消费凭证以安全编码的方式记录有订单号和第二金额,所述订单号由结算中心系统生成;支付模块,用于发送第二消费请求给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第二消费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机支付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付终端为安装在手机上的手机银行终端,所述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为与该手机银行终端对应的银行系统;或者, 所述支付终端为安装在手机上的第三方支付终端,所述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为与该第三方支付终端对应的第三方支付系统,或者为与用户通过该第三方支付终端实时选择的支付账户对应的银行系统,或者为用户通过该第三方支付终端预先设置的支付账户对应的银行系统。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机支付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第二金额。7.一种收单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单处理模块,用于获取销售点终端发送的第一消费请求,第一消费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一金额;发送支付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二金额,第二金额与第一金额具有对应关系; 订单转发模块,用于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返回的订单信息并转发给销售点终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结果转发模块,用于获取结算中心系统发送的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记录相应的交易结果并通知到销售点终端。8.一种结算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订单生成模块,用于获取收单系统发送的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收款方的标识和第二金额,生成并保存与所述支付请求对应的订单信息,所述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将所述订单信息返回给收单系统; 订单审核模块,用于获取支付机构系统发送的审核请求,所述审核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根据所保存的订单信息对所述审核请求携带的内容进行审核,将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发送给收单系统,将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发送给支付机构系统。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结算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订单审核模块还用于将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发送给收单系统,和/或,还用于将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发送给支付机构系统。10.一种支付机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预扣款模块,用于获取付款方的支付终端发送的第二消费请求,第二消费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对与所述支付终端对应的用户账户进行扣款,然后发送审核请求给结算中心系统,所述审核请求包括订单号和第二金额; 结果处理模块,用于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返回的订单审核失败的消息,取消之前的扣款操作。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付机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结果处理模块还用于获取结算中心系统返回的订单审核成功的消息,记录相应的交易结果并通知到付款方的支付终端。
【专利摘要】一种支付方法及其相关终端和系统,其中,结算中心系统生成订单信息,销售点终端输出与订单信息相应的消费凭证,在付款方通过支付终端读取消费凭证时,销售点终端可以为下一付款方服务,从而提高支付交易的效率。另外,付款方的支付终端读取消费凭证后,直接与需要完成支付的支付机构系统进行通信,付款方的用户账户信息不需要提供给销售点终端,提高了支付交易的安全性。<pb pnum="1" />
【IPC分类】G06Q20/20, G06Q20/02, G07G1/12, G06Q20/32, G06Q20/10
【公开号】CN105023147
【申请号】CN201410165384
【发明人】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深圳光启智能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4日
【申请日】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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