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摄像头,旋转机构,其中,所述摄像头通过所述旋转机构设于所述机身前端,所述机身底部靠近所述摄像头处还设有表面为弧形的支承底座,所述机身后端还设有配套固定件,侧面还设有散热孔,所述旋转机构包括旋转轴,所述摄像头沿纵向可旋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侧面还分别设有拍照按钮、SIM卡槽以及TF卡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表面还设有复位按钮以及指示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表面还设有麦克风以及散热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底座顶端、末端的连线与水平方向夹角为15°。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与旋转轴活动铆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沿纵向的旋转角度与水平方向夹角不大于正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