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自动售卖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68390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羊肉自动售卖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羊肉自动售卖机。



背景技术:

现在在超市购买羊肉片时都是由售货员在柜台中拿给顾客,这样的柜台售卖方式顾客可挑选的余地非常的小,往往买到手的羊肉片不是很满意,如果想退货也很麻烦,这样的柜台售卖方式无法使顾客满意,会严重影响顾客购买的热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羊肉自动售卖机,用以解决上述问题,使用方便,能够使顾客挑选到满意的羊肉片。

上述的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羊肉自动售卖机,其组成包括:底板1,所述的底板1顺次连接左壁板2、前壁板3、右壁板4、后壁板5,所述的左壁板2、所述的前壁板3、所述的右壁板4、所述的后壁板5的下部均贴合支撑立板6、并用螺钉进行固定,所述的支撑立板6开有一组竖插孔7,所述的竖插孔7内插入竖插杆8,所述的竖插杆8之间通过托板9连接,所述的托板9开有一组透冷气孔10,所述的托板9连接一组相互平行的横立隔板11,所述的横立隔板11的一侧与所述的前壁板3均开有一组U形截面插槽12,所述的横立隔板11的另一侧与所述的后壁板5均开有一组反U形截面插槽13,所述的U形截面插槽12与所述的反U形截面插槽13之间插入竖立隔板14连接,所述的后壁板5与所述的横立隔板11均连接一组合页15,所述的合页15连接翻门16。

所述的羊肉自动售卖机,所述的前壁板3的下部开有入料口17,所述的入料口17连接入料门18,沿着所述的入料口17装入冰块19,所述的冰块19位于所述的托板9的下面,所述的横立隔板11与所述的竖立隔板14将由所述的左壁板2、所述的前壁板3、所述的右壁板4、所述的后壁板5组成的车体分割成一组空腔20,所述的空腔内装有塑封好的羊肉片21。

所述的羊肉自动售卖机,所述的翻门16连接插卡框22,所述的插卡框22的顶部敞口,所述的插卡框22内插入售卖卡23,所述的售卖卡23与所述的羊肉片21的重量相对应,所述的底板1的底部四个角均连接万向转轮24,其中一个所述的万向转轮24为带有刹车的万向转轮24,所述的前壁板3与所述的后壁板5之间通过车把手25连接。

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所有称好重量的羊肉片都提供给顾客,方便顾客进行挑选,能够使顾客挑选到满意的羊肉片或者分割好的羊肉,售卖效果好。

2.本实用新型在车体的下部装有冰块能够延长羊肉片或者分割羊肉的保鲜期,能够提高羊肉片或者分割羊肉售卖的质量。

3.本实用新型的竖插孔内插入竖插杆使托板装入车体内时方便、牢固,透冷气孔能够将冰块散发出来的冷气倒入空腔内,保存的待售羊肉片效果好。

4.本实用新型的每一个空腔都是独立的,在打开其中一个翻门挑选羊肉片时释放的冷气数量少,能够大大的降低冰块的使用量,能够大大的节省运营成本。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主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羊肉自动售卖机,其组成包括:底板1,所述的底板1顺次连接左壁板2、前壁板3、右壁板4、后壁板5,所述的左壁板2、所述的前壁板3、所述的右壁板4、所述的后壁板5的下部均贴合支撑立板6、并用螺钉进行固定,所述的支撑立板6开有一组竖插孔7,所述的竖插孔7内插入竖插杆8,所述的竖插杆8之间通过托板9连接,所述的托板9开有一组透冷气孔10,所述的托板9连接一组相互平行的横立隔板11,所述的横立隔板11的一侧与所述的前壁板3均开有一组U形截面插槽12,所述的横立隔板11的另一侧与所述的后壁板5均开有一组反U形截面插槽13,所述的U形截面插槽12与所述的反U形截面插槽13之间插入竖立隔板14连接,所述的后壁板5与所述的横立隔板11均连接一组合页15,所述的合页15连接翻门16。

实施例2

实施例1所述的羊肉自动售卖机,所述的前壁板3的下部开有入料口17,所述的入料口17连接入料门18,沿着所述的入料口17装入冰块19,所述的冰块19位于所述的托板9的下面,所述的横立隔板11与所述的竖立隔板14将由所述的左壁板2、所述的前壁板3、所述的右壁板4、所述的后壁板5组成的车体分割成一组空腔20,所述的空腔内装有塑封好的羊肉片21。

实施例3

实施例2所述的羊肉自动售卖机,所述的翻门16连接插卡框22,所述的插卡框22的顶部敞口,所述的插卡框22内插入售卖卡23,所述的售卖卡23与所述的羊肉片21的重量相对应,所述的底板1的底部四个角均连接万向转轮24,其中一个所述的万向转轮24为带有刹车的万向转轮24,所述的前壁板3与所述的后壁板5之间通过车把手25连接。

工作原理:

将切好的羊肉片称好重量用塑料袋进行封装,然后放入空腔,在每一个空腔对应的翻门上插入相对应的售卖卡。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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