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旅游酒店用室内提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8937阅读:2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酒店用设备,具体是一种旅游酒店用室内提醒装置。



背景技术:

酒店(又称为宾馆、旅馆、旅店、旅社、商旅、客店、客栈,台湾作饭店,港澳、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作酒店)其基本定义是提供安全、舒适,令利用者得到短期的休息或睡眠的空间的商业机构。一般地说来就是给宾客提供歇宿和饮食的场所。具体地说饭店是以它的建筑物为凭证,通过出售客房、餐饮及综合服务设施向客人提供服务,从而获得经济收益的组织。酒店主要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亦生活的服务及设施(寝前服务)、餐饮、游戏、娱乐、购物、商务中心、宴会及会议等设施。

人们入住酒店主要是用于休息,而且酒店属于公共场所,因此其安全性非常重要,现有的酒店防盗措施一般都是门锁和防盗链,但是这两种防盗措施都为阻挡作用,难以起到提醒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旅游酒店用室内提醒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旅游酒店用室内提醒装置,包括用于和墙面安装的安装板,安装板的背面安装有胶条,利用胶条实现安装板与墙面的贴合;所述安装板上安装有铰接座,铰接座上活动铰接有销轴,销轴与连接绳的一端固定绑接,连接绳的另一端固定绑接配重块,配重块的下端连接有一圆筒状的插筒,插筒内设有一端与外部相通的插槽,且配重块设于插槽的外端口上方位置,因此将门内侧把手插入插槽,此时配重块可以防止插筒在把手水平状态时脱落,配重块起到调节中心位置的目的;所述铰接座的下方设有音叉,音叉通过音叉安装座固定在安装板上,因此当门把手转动开启的过程中,当门把手处于向下倾斜直至垂直时,配重块和插筒均会在重力的作用下脱落,此时在连接绳的作用下,配重块和插筒围绕铰接座做下摆运动,当配重块和插筒碰到音叉时,音叉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这样便有效的实现了住客的提醒,从而防止出现外部人员侵入的情况。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筒的内壁上设有防滑槽纹,利用防滑槽纹使得插筒适合多种门把手,防止插筒出现意外脱落。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筒的内壁上设有防滑槽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装板采用金属或者木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用于安装于酒店内侧,整体具有非常方便的入侵提示功能,防止出现意外入侵现象,这样保护了住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旅游酒店用室内提醒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安装板、2-铰接座、3-连接绳、4-胶条、5-配重块、6-插筒、7-插槽、8-音叉、9-音叉安装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旅游酒店用室内提醒装置,包括用于和墙面安装的安装板1,安装板1的背面安装有胶条4,利用胶条4实现安装板1与墙面的贴合;所述安装板1上安装有铰接座2,铰接座2上活动铰接有销轴,销轴与连接绳4的一端固定绑接,连接绳4的另一端固定绑接配重块5,配重块5的下端连接有一圆筒状的插筒6,插筒6内设有一端与外部相通的插槽7,且配重块5设于插槽7的外端口上方位置,因此将门内侧把手插入插槽7,此时配重块5可以防止插筒6在把手水平状态时脱落,配重块5起到调节中心位置的目的;所述铰接座2的下方设有音叉8,音叉8通过音叉安装座9固定在安装板1上,因此当门把手转动开启的过程中,当门把手处于向下倾斜直至垂直时,配重块5和插筒6均会在重力的作用下脱落,此时在连接绳4的作用下,配重块5和插筒6围绕铰接座2做下摆运动,当配重块5和插筒6碰到音叉8时,音叉8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这样便有效的实现了住客的提醒,从而防止出现外部人员侵入的情况。

所述插筒6的内壁上设有防滑槽纹,利用防滑槽纹使得插筒6适合多种门把手,防止插筒6出现意外脱落。

所述插筒6和配重块5均采用铜材制成。

所述安装板1采用金属或者木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当门把手转动开启的过程中,当门把手处于向下倾斜直至垂直时,配重块5和插筒6均会在重力的作用下脱落,此时在连接绳4的作用下,配重块5和插筒6围绕铰接座2做下摆运动,当配重块5和插筒6碰到音叉8时,音叉8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这样便有效的实现了住客的提醒,从而防止出现外部人员侵入的情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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