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线通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7397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线通信系统。



背景技术:

仪器仪表是现代工业发展的重要零部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生产的通信及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之间的通讯方式也有了新的要求,传统的仪器仪表都是采用有线连接的方式和电脑相连接,然而有线连接仅仅限于短距离的连接,不能满足远距离数据信息传输的要求,现代化科技的发展,无线数据信息传输应用的越来越多,工业仪器仪表与控制电脑之间的数据传输采用无线的方式将会更为便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仪器仪表设备与主机控制电脑的无线通信系统。

本发明技术方案是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包括主机无线收发装置、设备无线收发装置、主机控制模块、天线单元、仪器仪表设备、连接器、显示器、联合检测模块、警报装置,所述仪器仪表设备和联合检测模块将仪器的实时数据信息由设备无线收发装置发送给主机无线收发装置,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将得到仪器的数据信息发送给主机控制模块,主机控制模块将得到的数据信息由连接器发送至显示器显示,所述主机控制模块连接控制警报装置,在接收到仪器仪表设备故障和其他设备受损的数据信息时,主机控制模块控制警报装置工作,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连接天线单元,增强数据信号接收,所述设备无线收发装置与仪器仪表设备、联合检测模块相连接,所述设备无线收发装置与主机无线收发装置无线连接,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和主机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主机控制模块和警报装置、连接器控制连接,所述连接器和显示器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警报装置包括报警灯和报警喇叭。

优选的,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包括无线收发芯片和微控制单元。

优选的,所述设备无线收发装置包括无线收发芯片和微控制单元。

优选的,所述仪器仪表设备的数据信息和联合检测模块检测到的数据信息将实时由设备无线收发模块发送给主机控制模块。

本发明的一种无线通信系统,能够将仪器仪表设备的数据信息和联合检测模块检测的数据信息实时由设备无线收发装置发送给主机无线收发装置,由主机无线收发装置传达给主机控制模块,主机控制模块将得到的信息由连接器连接的显示器显示,主机控制模块在得到的数据信息中发现危险信息会控制警报装置启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无线通信系统,结构简洁、使用方便,能够实时传递仪器仪表的数据信息和检测的各个设备的数据信息给主机控制模块,天线单元的设置更加强了数据信息传输的信号,无线连接更为便捷的了解远距离各个设备的数据情况,能够实现远距离或高危地点的数据传输和命令传达,警报装置的设置,在发现危险时能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无线通信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主机无线收发装置,2、设备无线收发装置,3、主机控制模块,4、天线单元,5、仪器仪表设备,6、连接器,7、显示器,8、联合检测模块,9、警报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发明方案,现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是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包括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设备无线收发装置2、主机控制模块3、天线单元4、仪器仪表设备5、连接器6、显示器7、联合检测模块8、警报装置9,所述仪器仪表设备5和联合检测模块8将仪器的实时数据信息由设备无线收发装置2发送给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将得到仪器的数据信息发送给主机控制模块3,主机控制模块1将得到的数据信息由连接器6发送至显示器7显示,所述主机控制模块3连接控制警报装置9,在接收到仪器仪表设备5故障和其他设备受损的数据信息时,主机控制模块3控制警报装置9工作,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连接天线单元4,增强数据信号接收,所述设备无线收发装置2与仪器仪表设备5、联合检测模块8相连接,所述设备无线收发装置2与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无线连接,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和主机控制模块3相连接,所述主机控制模块3和警报装置9、连接器6控制连接,所述连接器6和显示器7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警报装置9包括报警灯和报警喇叭。所述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包括无线收发芯片和微控制单元。所述设备无线收发装置2包括无线收发芯片和微控制单元。所述仪器仪表设备5的数据信息和联合检测模块8检测到的数据信息将实时由设备无线收发模块2发送给主机控制模块3。

本发明方案主机控制模块3能实时得到较远距离或高危地点的仪器仪表的数据信息和设备数据信息,并可以由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传达指令给设备无线收发装置2,设备无线收发装置2发送指令给仪器仪表设备5和联合检测模块8,实现远距离的信息传输,主机无线收发装置1连接一个天线单元4,增强了无线数据信息传输的信号。

本发明方案在上面结合附图对发明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发明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发明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改进,或未经改进将发明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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