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束控制部件,以使从发光元件射出的光的光轴与其中心轴一致的方式配置,对从所述发光元件射出的光的配光进行控制,其具有:
入射面,其是以与所述中心轴相交的方式配置于所述发光元件侧的第一凹部的内表面,使从所述发光元件射出的光入射;
出射面,其以与所述中心轴相交的方式配置于所述入射面相反侧,使由所述入射面入射的光向外部射出,
所述出射面包括:
第一出射面,其是以与所述中心轴相交的方式配置的第二凹部的内表面;以及
第二出射面,其是以包围所述第一出射面的方式配置的凸曲面,
所述第二出射面具有多个配置为以所述中心轴为中心的同心圆状的、在沿着所述中心轴的方向上突出的圆环状的凸部,
在包含所述中心轴的剖面中,与所述中心轴垂直的方向上的所述凸部的间距为恒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其中,
在包含所述中心轴的剖面中,
与所述中心轴垂直的方向上的所述凸部的间距在0.1~0.5mm的范围内,
所述凸部的高度为0.05mm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其中,
所述第一出射面具有多个配置为以所述中心轴为中心的同心圆状的、在沿着所述中心轴的方向上突出的圆环状的凸部,
在包含所述中心轴的剖面中,与所述中心轴垂直的方向上的所述第一出射面的凸部及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凸部的间距为恒定。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其中,
包含所述中心轴的剖面中的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凸部、或所述第一出射面的凸部及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凸部的形状是波浪形。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其中,
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凸部、或所述第一出射面的凸部及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凸部的高度随着从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外缘部朝向所述中心轴而逐渐减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其中,
对于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凸部、或所述第一出射面的凸部及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凸部中的、一个凸部的高度和与该凸部的内侧相邻的凸部的高度之差,随着从所述第二出射面的外缘部朝向所述中心轴而先增大后减小。
7.一种发光装置,其具有:
发光元件;以及
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8.一种面光源装置,其具有:
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以及
使来自所述发光装置的光漫射并透射的光漫射部件。
9.一种显示装置,其具有:
权利要求8所述的面光源装置;以及
被从所述面光源装置射出的光照射的显示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