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
包括第一电极、隔板和第二电极的电极组件;
壳体,容纳所述电极组件并在该壳体的一侧具有用于接收所述电极组件的开口;
在所述开口处联接到所述壳体的盖组件;
围绕所述壳体的第一绝缘构件,所述第一绝缘构件的延伸部分在所述盖组件上方延伸;和
在所述盖组件上并接触所述第一绝缘构件的所述延伸部分的第二绝缘构件,所述第二绝缘构件是涂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二绝缘构件接触所述延伸部分的内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盖组件包括盖板,并且
其中所述盖板包括通风构件,所述通风构件通过所述第二绝缘构件被暴露。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盖板进一步包括围绕所述通风构件的周界的堤。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延伸部分的上端和所述堤的上端具有在所述盖板上方基本相同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堤通过挤压所述盖板的底表面被形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绝缘构件在其面向所述壳体的一侧包括配置为待熔化的热粘合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盖组件包括盖板,所述盖板包括:
在所述盖板上并且通过第一端子连接构件电连接到所述第一电极的第一电极端子;
在所述盖板上并且通过第二端子连接构件电连接到所述第二电极的第二电极端子;和
在所述第二电极端子和所述盖板之间的上绝缘构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二绝缘构件的厚度等于或小于所述第一电极端子和所述第二电极端子的厚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绝缘构件是片材,并且当所述第一绝缘构件围绕所述壳体时,所述第一绝缘构件具有在所述壳体的侧面上的重叠部分,在所述重叠部分,所述第一绝缘构件与自身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