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短弧型放电灯中使用的阳极电极,其中,
所述阳极电极由圆柱状的主体部和从该主体部连至前端的锥部构成,
在电极轴线方向上观察,在所述锥部的表面上形成有至少2处的槽形成部和它们之间的平坦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阳极电极,其中,
所述槽形成部的形态为在所述锥部的表面以电极轴线为中心而形成的如下的槽形成部中的任意一方:圆环状的槽形成部;形成为螺旋状的槽形成部;以及在中途结束的多个槽形成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阳极电极,其中,
所述槽形成部是多个细微槽的集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阳极电极,其中,
所述细微槽的深度Dg在0.3mm≤Dg≤0.9mm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阳极电极,其中,
所述槽形成部至少形成在与前端部相距3mm~10mm的范围内。
6.一种短弧型放电灯,该短弧型放电灯具有:
放电管,其分别设有发光部和位于该发光部的两侧的密封管部;以及
电极安装件,其具有:在所述发光部的内部相互对向配置的阳极电极和阴极电极;分别支承该阳极电极和阴极电极的电极支承棒;分别与该电极支承棒连接并从所述密封管部向外方突出的引线;以及气密密封部,其被装填在该密封管部中,对该电极支承棒和该引线进行支承,并且对所述放电管的内部进行气密密封,所述放电管的中心轴线被设置为大致垂直,使得所述阳极电极为上侧、所述阴极电极为下侧,
所述阳极电极是权利要求1~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阳极电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