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悬式玻璃绝缘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81773阅读:53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设备的技术领域,具体地是一种悬式玻璃绝缘子。



背景技术:

玻璃绝缘子是电力设备中重要的组成部件,由于其玻璃材质本身具备稳定的电气特性和机械特性,以及具备良好的表层机械强度,因此越来越多的取代原有的陶瓷材质的绝缘子,并且由于玻璃绝缘子是透明的,便于外形检验过程中发现细小裂缝以及各种内部缺陷和损伤。而现有的常规玻璃绝缘子包括铁帽,玻璃本体和钢脚,铁帽和钢脚分别安装于玻璃本体的上下两端,钢脚与下一个绝缘子的铁帽螺纹连接,由此完成多个玻璃绝缘子的串联安装。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铁帽和钢脚与玻璃本体的固定往往采用胶合的方式,即通过键合胶进行粘接,但是钢脚与玻璃本体上的安装槽定位后,钢脚与安装槽之间的间隙小,从间隙内浇入液态胶水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气泡间隙,影响钢脚和安装槽的粘接面积,从而影响强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悬式玻璃绝缘子,其钢脚和玻璃本体之间的粘接牢固,从而使钢脚和玻璃本体之间的抗拉强度高。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悬式玻璃绝缘子,它包括盘状的玻璃本体,玻璃本体的中心位置沿轴向朝上外凸形成连接部,玻璃本体的上方设有铁帽,铁帽与连接部固定,玻璃本体的下方设有钢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本体的下端面上位于连接部所在位置内凹形成安装槽,钢脚的上端置于安装槽内,所述钢脚内设有主浇道和回流浇道,钢脚位于安装槽内的端面上设有与主浇道相连通的浇口,钢脚位于安装槽内的外壁上设有多个回流进口,回流进口分别通过钢脚内的支管与回流浇道连通,钢脚外露于安装槽的外侧壁上设有回流出口,回流出口与回流浇道连通,所述钢脚背离安装槽的下端面上设有用于供给主浇道液态胶水的供液口,当液态胶水经主浇道流入安装槽内时液态胶水在钢脚的外侧壁和安装槽的内侧壁之间固化形成内胶合层。

所述玻璃本体内设有刚性的骨架,所述骨架包括中心骨架和外缘骨架,所述中心骨架与外缘骨架之间留有间隙;

所述玻璃本体的下端面位于中心骨架与外缘骨架之间的间隙所对应的位置上设有截断槽。

玻璃本体上位于钢脚所在的端面上沿径向间隔设置有内伞裙,中间伞裙和外伞裙。

所述中间伞裙沿竖直方向的最低点所在水平高度小于内伞裙和外伞裙沿竖直方向的最低点所在水平高度。

所述的铁帽和连接部的外侧壁之间设有外胶合层。

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悬式玻璃绝缘子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在钢脚上设置浇道可以使液态胶水从安装槽内往外渗透,由此保证钢脚和安装槽之间的间隙内充满胶水,其粘接过程牢固,强度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悬式玻璃绝缘子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玻璃本体,1.1、连接部,1.2、安装槽,2、铁帽,3、钢脚,3.1、浇口,3.2、回流进口,3.3、回流出口,3.4、供液口,4、主浇道,5、回流浇道,6、支管,7、内胶合层,8、内伞裙,9、中间伞裙,10、外伞裙,11、外胶合层,12、骨架,12.1、中心骨架,12.2、外缘骨架,13、截断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悬式玻璃绝缘子,它包括盘状的玻璃本体1,玻璃本体1的中心位置沿轴向朝上外凸形成连接部1.1,玻璃本体1的上方设有铁帽2,铁帽2与连接部1.1固定,玻璃本体1的下方设有钢脚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本体1的下端面上位于连接部1.1所在位置内凹形成安装槽1.2,钢脚3的上端置于安装槽1.2内,所述钢脚3内设有主浇道4和回流浇道5,钢脚3位于安装槽1.2内的端面上设有与主浇道4相连通的浇口3.1,钢脚3位于安装槽1.2内的外壁上设有多个回流进口3.2,回流进口3.2分别通过钢脚3内的支管6与回流浇道5连通,钢脚3外露于安装槽1.2的外侧壁上设有回流出口3.3,回流出口3.3与回流浇道5连通,所述钢脚3背离安装槽1.2的下端面上设有用于供给主浇道4液态胶水的供液口3.4,当液态胶水经主浇道4流入安装槽1.2内时液态胶水在钢脚3的外侧壁和安装槽1.2的内侧壁之间固化形成一内胶合层7。

所述玻璃本体1内设有刚性的骨架12,所述骨架12包括中心骨架12.1和外缘骨架12.2,所述中心骨架12.1与外缘骨架12.2之间留有间隙;

所述玻璃本体1的下端面位于中心骨架12.1与外缘骨架12.2之间的间隙所对应的位置上设有截断槽13。

玻璃本体1上位于钢脚3所在的端面上沿径向间隔设置有内伞裙8,中间伞裙9和外伞裙10。上述的伞裙是行业内术语,具体地是指玻璃本体1的下端面上沿轴向朝下外凸形成环形的凸缘,各环形的凸缘的圆心均与玻璃本体1的轴线重合。

所述中间伞裙9沿竖直方向的最低点所在水平高度小于内伞裙8和外伞裙10沿竖直方向的最低点所在水平高度。

所述的铁帽2和连接部1.1的外侧壁之间设有外胶合层11。

以上就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作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不仅局限于以上实施例,其具体结构允许有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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