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显示面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2720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透明显示面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面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透明显示面板。



背景技术:

透明显示器一般是指可形成透明显示状态以使观看者可看到其后方景象的显示器,较常见可应用于例如橱窗等需于展示实体物品之前以呈现显示画面之用。透明显示器所搭配的显示面板可采用的技术有很多种,其中由于主动阵列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显示器具有自发光、广视角、反应时间快、高发光效率、低操作电压、面板厚度薄、可制作成柔性面板以及制造工艺简单等优点,且其制作技术已逐渐成熟,故已可见到使用主动阵列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的透明显示器的相关技术持续于业界发表。

参考图1所示,传统的透明显示面板包括多个像素单元1,每个像素单元1中具有透明区域和显示区域2,显示区域2用于呈现显示画面,而观看者可通过透明区域看到后方的物体。

然而,由于透明显示器需要兼顾透明显示状态和显示影像的功能,因此其显示面板的像素排列较一般传统平面显示器的限制较大,使得所显示的影像较不清楚,例如边缘产生锯齿等问题。再者,传统透明显示器所显示的影像会受到透明显示状态的干扰,使得透明显示器无法清楚显示动画、电影或照片,导致透明显示装置的使用领域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透明显示面板,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透明显示面板成像质量不佳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透明显示面板,包括阵列分布的多个像素单元,每个像素单元包括透明区域和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包括依次排布且颜色不同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及第三子像素,且相邻的所述像素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子像素之间不接触。

可选的,所述显示区域位于所述像素单元的中心,所述透明区域分别位于所述显示区域的两侧,且将所述显示区域与同一行上相邻的所述显示区域隔离。

可选的,所述第一子像素、所述第二子像素及所述第三子像素沿列方向依次排布,且像素单元中的第一子像素与同一列上相邻的像素单元中的第三子像素相连。

可选的,所述透明区域将所述显示区域与同一行上相邻的所述显示区域隔离。

可选的,所述显示区域位于所述像素单元的中心,所述透明区域将所述显示区域包围,且将所述显示区域与相邻的像素单元中的显示区域隔离。

可选的,所述第一子像素、所述第二子像素及所述第三子像素的排列方向与所述像素单元的排列方向之间成一夹角。

可选的,所述夹角为30°~60°。

可选的所述显示区域位于所述像素单元的边缘,所述透明区域将所述显示区域包围,且将所述显示区域与相邻的像素单元中的显示区域隔离。

可选的所述第一子像素、所述第二子像素及所述第三子像素沿行方向依次排布。

可选的所述第一子像素为红色像素,所述第二子像素为绿色像素,所述第三子像素为蓝色像素。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透明显示面板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透明显示面板中,包括阵列分布的多个像素单元,每个像素单元包括透明区域和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包括依次排布的颜色不同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及第三子像素,且相邻的所述像素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子像素之间不接触。本实用新型可以避免显示的图像产生锯齿状边缘,从而提高图像显示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透明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透明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中透明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中透明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中透明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示意图对本实用新型的透明显示面板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而仍然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下列段落中参照附图以举例方式更具体地描述本实用新型。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思想在于,提供的透明显示面板包括阵列分布的多个像素单元,每个像素单元包括透明区域和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包括依次排布的颜色不同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及第三子像素,且相邻的所述像素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子像素之间不接触,避免显示的图像产生锯齿状边缘,提高图像显示质量。

下文结合附图2至图5对本实用新型的透明显示面板进行具体描述。

实施例一

参考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透明显示面板,包括沿X方向和Y方向呈阵列分布的多个像素单元10,在此,将X方向称之为行方向,Y方向称之为列方向,可以理解的是,当透明显示面板旋转90度时,行方向和列方向相当于进行了互换。每个像素单元10包括透明区域(像素单元中的非显示区域)和显示区域20。每个所述像素单元10中,显示区域20位于像素单元10的中间区域,而所述透明区域分别位于所述显示区域20的两侧,且透明区域将显示区域20与同一行上相邻像素单元的显示区域20隔离,例如,所述显示区域20到像素单元的两侧边的距离分别为d1、d2,其中,d1等于d2。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d1也可以不等于d2,此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设定,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予限定。应当认识到,这里的“边”并不限定为实体的边界,而可以理解为虚拟的边界。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显示区域20包括依次排布且颜色不同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及第三子像素,且相邻的所述像素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子像素之间不接触,也就是说,相邻的像素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子像素之间具有间隔(这里是通过透明区域实现间隔),即像素单元中的第一子像素不与其相邻像素单元中的第一子像素相连,第二子像素不与其相邻像素单元中的第二子像素相连,第三子像素不与其相邻像素单元中的第三子像素相连。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子像素为红色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为绿色子像素(G),所述第三子像素为蓝色子像素(B)。更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沿列方向(Y方向)依次排布,且第二子像素G居中,像素单元10中的第一子像素R与其同一列上相邻的像素单元中的第三子像素B相连。应当理解,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的位置也可以互换,比如,第一子像素R或者第三子像素B居中。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也可以沿行方向(X方向)依次排布,在此不做具体限定。本实用新型中可以避免显示的图像产生锯齿状边缘,提高图像显示质量。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透明区域还可以将显示区域20与同一列上相邻的像素单元的显示区域20隔离,即所述透明区域完全将所述显示区域20包围,使得同一列中相邻两个像素单元的子像素并不相连。

实施例二

参考图3所示,与实施例一中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的像素单元10’中所述显示区域20’位于所述像素单元10’的中心,且所述透明区域将所述显示区域完全包围,且所述透明区域将显示区域20’与相邻的像素单元10’中的显示区域20’隔离。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沿行方向(X方向)依次排列。

此外,所述显示区域20’与像素单元10’边缘的距离分别为d3、d4、d5、d6,本实施例中,d3、d4、d5、d6的值均相等。当然,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区域20’与像素单元10’边缘的距离可以不相等,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予限制。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区域20’均不接触,使得显示区域在显示图像的过程中,不产生锯齿状边缘,提高透明显示面板的成像质量。

实施例三

参考图4所示,与实施例二中不同的是,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的排列方向不与X方向平行,并且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的排列方向与所述像素单元10”的排列方向(X方向)之间成一夹角,即与X方向成一夹角a。本实施例中,所述夹角为30°~60°,例如,a为30°、35°、45°、55°、60°等。

实施例四

参考图5所示,与实施例二中不同的是,所述显示区域20’”位于所述像素单元10’”的边缘,所述透明区域完全将所述显示区域20’”包围,并且所述透明区域将所述显示区域20’”与相邻的像素单元10’”中的显示区域20’”隔离。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沿行方向(X方向)依次排布,显示区域距离像素单元的边缘的距离分别为d7、d8、d9,其中,d7为显示区域在Y方向上距离像素单元边缘的距离,d8、d9分别为显示区域在X方向上距离像素单元边缘的距离,本实施例中,d8等于d9,d7等于两倍的d8。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d8也可以不等于d9,和/或d7也可以不等于两倍的d8,此距离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设定;另外,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子像素R、所述第二子像素G及所述第三子像素B沿列方向(Y方向)依次排布,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予限定。应当认识到,这里的“边”并不限定为实体的边界,而可以理解为虚拟的边界。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区域20”’之间不接触,避免显示区域在显示图像的过程中产生锯齿状边缘,提高透明显示面板的成像质量。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透明显示面板包括阵列分布的多个像素单元,每个像素单元包括透明区域和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包括依次排布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及第三子像素,且相邻的所述像素单元中相同颜色的子像素之间不接触,避免显示的图像产生锯齿状边缘,提高图像显示质量。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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