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sim卡插槽。
背景技术:
sim卡称为用户身份识别卡、智能卡,gsm数字移动电话机必须装上此卡方能使用。在电脑芯片上存储了数字移动电话客户的信息,加密的密钥以及用户的电话簿等内容,可供gsm网络客户身份进行鉴别,并对客户通话时的语音信息进行加密,sim卡存储的数据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固定存放的数据。这类数据在me被出售之前由sim卡中心写入,包括国际移动用户识别号、鉴权密钥等;第二类是暂时存放的有关网络的数据。如位置区域识别码、移动用户暂时识别码、禁止接入的公共电话网代码等;第三类是相关的业务代码,如个人识别码、解锁码、计费费率等;第四类是电话号码簿,是手机用户随时输入的电话号码。
然而现有的sim卡插槽在使用时仍存在不足之处,首先,期大多数通过上固定板上开孔的方式使机器接收到下面端子的电信号,这样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容易出现接触不良的现象;其次,传统的端子的弹片一端有缺口,这样虽然在安装时省力,但是同样会导致接触不良的风险,会加剧机器的故障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sim卡插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sim卡插槽,包括插槽本体和上固定板,所述插槽本体的两侧设置有侧板,且插槽本体上均匀设置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一端设置有台阶,且限位槽的两侧设置有滑槽,所述限位槽上固定有导电端子,所述上固定板设置在插槽本体的上方,且上固定板的两侧设置有上侧板,所述上固定板上均匀开设有矩形孔,且矩形孔的内部固定有金属触点,所述导电端子的一端设置有接线片,且导电端子的上表面固定有弹片。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限位槽和矩形孔均设置有八个。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限位槽和矩形孔的各个位置相对应,且每个矩形孔均位于相应位置处限位槽的正上方。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上固定板的两端设置有凹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上侧板的内部开设有凹槽。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上侧板内部的凹槽与侧板的形状大小均相等。
本发明中,首先,在原有的基础上,上固定板中间的矩形孔中设置有金属触点,在使用时,下方的导电端子上的弹片不直接与机器相连,而是先与金属触点接触,这样保证了电信号的稳定传输,在下方的限位槽两侧设置有滑槽,同时在限位槽的前端设置有台阶,这样保证了导电端子在限位槽中的稳固性;其次,槽体分为上下两个部分,这样可便于拆装,上侧板的内部设有与侧板连接用的凹槽,在导电端子装上之后只需轻轻一按,便可将上下两部分牢固的安装在一起,另外,导电端子上的弹片设计成中间向上突起的结构,在上下两部分扣合时,弹片发生弹性变形,保证弹片可以紧紧的与上端的金属触点接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sim卡插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上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导电端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侧板、2-插槽本体、3-限位槽、4-导电端子、5-台阶、6-滑槽、7-矩形孔、8-上固定板、9-金属触点、10-上侧板、11-凹口、12-弹片、13-接线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sim卡插槽,包括插槽本体2和上固定板8,插槽本体2的两侧设置有侧板1,且插槽本体2上均匀设置有限位槽3,限位槽3的一端设置有台阶5,且限位槽3的两侧设置有滑槽6,限位槽3上固定有导电端子4,上固定板8设置在插槽本体2的上方,且上固定板8的两侧设置有上侧板10,上固定板8上均匀开设有矩形孔7,且矩形孔7的内部固定有金属触点9,导电端子4的一端设置有接线片13,且导电端子4的上表面固定有弹片12。
限位槽3和矩形孔7均设置有八个,限位槽3和矩形孔7的各个位置相对应,且每个矩形孔7均位于相应位置处限位槽3的正上方,上固定板8的两端设置有凹口11,上侧板10的内部开设有凹槽,上侧板10内部的凹槽与侧板1的形状大小均相等。
限位槽6前端的台阶5为凸起状,用于固定导电端子4的位置,通过导电端子4与金属触点9接触,保证了电信号的稳定传输,弹片12用于保证上固定板8与插槽本体2接触后,弹片12受压,然后在弹片12弹力的作用下能够保证其与金属触点9的紧密接触。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导电端子4的一侧沿着滑槽6插入到限位槽6当中,当导电端子4插入到位后,限位槽6前端的台阶5为凸起状,用于固定导电端子4的位置,通过导电端子4与金属触点9接触,保证了电信号的稳定传输,弹片12用于保证上固定板8与插槽本体2接触后,弹片12受压,然后在弹片12弹力的作用下能够保证其与金属触点9的紧密接触。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