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06863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真空断路器领域,具体为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



背景技术:

永磁断路器采用双稳态内设欠压脱扣器永磁机构,并与机械手动脱扣器结为一体化设计,使手动分闸轻便可靠。永磁机构分闸与弹簧分闸相结合,使分闸速度的分配更理想。与弹簧操作机构断路器比较,可动部件大大减少,使其可靠性和机械寿命大幅提高,是弹簧操作机构类型断路器的理想替代产品。

然而现在的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大多只有在进线端安装有电压互感器,不能很好的控制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背景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主要解决了现在的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大多只有在进线端安装有电压互感器,不能很好的控制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包括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包括高度不等的第一平台和第二平台,所述第一平台上安装有断路器本体和进线电压互感器,所述第二平台上安装有出线电压互感器,所述断路器本体上端通过第一导线与所述进线电压互感器电连接,所述断路器本体中端通过第二导线与所述出线电压互感器电连接;所述断路器本体上还设有与所述第一导线电连接的接线片,所述接线片一端设有安装孔,所述断路器本体上安装有与所述安装孔螺纹连接的紧固螺钉,所述安装孔一侧设有豁口槽。

所述第一平台上设有航空插座,还包括与所述航空插座电连接的控制器。

所述断路器本体包括相柱,所述相柱外壁设有若干所述绝缘伞裙。

所述绝缘伞裙包括直径较大的大伞裙和直径较小的小伞裙,所述大伞裙和所述小伞裙在所述相柱轴向方向上交错均布。

所述相柱内设有真空灭弧室,所述真空灭弧室周向外壁设有硅橡胶套。

所述接线片上设有若干散热凸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其安装支架包括高度不等的第一平台和第二平台,第一平台上安装有断路器本体和进线电压互感器,第二平台上安装有出线电压互感器,断路器本体上端通过第一导线与进线电压互感器电连接,断路器本体中端通过第二导线与出线电压互感器电连接;断路器本体上还设有与第一导线电连接的接线片,接线片一端设有安装孔,断路器本体上安装有与安装孔螺纹连接的紧固螺钉,安装孔一侧设有豁口槽。进线和出线均设有电压互感器,可以更好的感应电压,而且该连接片安装孔上设有豁口槽更加方便螺钉安装,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主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左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接线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如图所示,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包括安装支架1,所述安装支架1包括高度不等的第一平台11和第二平台12,所述第一平台11上安装有断路器本体2和进线电压互感器3,所述第二平台12上安装有出线电压互感器4,所述断路器本体2上端通过第一导线21与所述进线电压互感器3电连接,所述断路器本体2中端通过第二导线22与所述出线电压互感器4电连接;所述断路器本体2上还设有与所述第一导线21电连接的接线片23,所述接线片23一端设有安装孔231,所述断路器本体2上安装有与所述安装孔231螺纹连接的紧固螺钉24,所述安装孔231一侧设有豁口槽232。本实用新型提供户外永磁真空断路器,其安装支架包括高度不等的第一平台和第二平台,第一平台上安装有断路器本体和进线电压互感器,第二平台上安装有出线电压互感器,断路器本体上端通过第一导线与进线电压互感器电连接,断路器本体中端通过第二导线与出线电压互感器电连接;断路器本体上还设有与第一导线电连接的接线片,接线片一端设有安装孔,断路器本体上安装有与安装孔螺纹连接的紧固螺钉,安装孔一侧设有豁口槽。进线和出线均设有电压互感器,可以更好的感应电压,而且该连接片安装孔上设有豁口槽,可以具有一定的弹性补偿,更加方便螺钉安装,使用方便。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所示,所述第一平台11上设有航空插座111,还包括与所述航空插座111电连接的控制器112。可以通过控制起来获得互感器的数据并对其进行控制。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所示,所述断路器本体2包括相柱26,所述相柱26外壁设有若干所述绝缘伞裙。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所示,所述绝缘伞裙包括直径较大的大伞裙261和直径较小的小伞裙262,所述大伞裙261和所述小伞裙262在所述相柱26轴向方向上交错均布。进一步增加爬电距离,使用更加安全。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所示,所述相柱26内设有真空灭弧室263,所述真空灭弧室263周向外壁设有硅橡胶套。一方面可以缓冲,一方面可以绝缘,使用更加安全。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所示,所述接线片23上设有若干散热凸起235。增加散热效果,防止过热。

实施例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但任何基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改进,都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