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41931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非晶合金变压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



背景技术:

目前,非晶合金变压器由于具有磁路优化、损耗低、节能效果显著、过载能力强、空载电流少、结构紧凑、变电成本低、占地面积少、具有防盗性能等优点,已经逐步被广大用户所接受。

但是,由于其噪音大,当安装在居民小区时会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制约了非晶合金变压器的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非晶合金变压器噪音大的技术缺陷,从而提供一种噪音小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包括箱体、设置在所述箱体上方的箱盖、设在所述箱体内部的用于安装铁芯的夹件和设置在所述箱体外壁的散热板,所述夹件通过吊板与所述箱盖固定连接,还包括:

第一胶板,固定安装在所述夹件与所述吊板之间;

吸音板,通过螺栓固定设置在所述箱体的内壁上,且与所述箱体内壁间隔一定距离。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胶板厚度为6-9mm,所述吸音板厚度为2-4mm。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夹件的底部与所述箱体之间设置有若干第二胶板。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铁芯的底部与所述夹件之间设置有瓦楞胶板。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瓦楞胶板的厚度为10-12mm。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包括箱体、设置在箱体上方的箱盖、设在箱体内部的用于安装铁芯的夹件和设置在箱体外壁的散热板,夹件通过吊板与箱盖固定连接,还包括第一胶板,固定安装在夹件与吊板之间;吸音板,通过螺栓固定设置在箱体的内壁上,且与箱体内壁间隔一定距离。本实用新型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通过设置第一胶板,能够缓冲夹件与吊板之间的硬连接,从而有效降低噪音;通过在箱体的内壁上设置吸音板,能够进一步降低噪音,另外,吸音板与箱体内壁间隔一定距离,避免阻隔与散热板连接的油道,使得散热效果更好。

2.本实用新型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夹件的底部与箱体之间设置有若干第二胶板,能够缓冲夹件与箱体之间的硬连接,从而有效降低噪音。

3.本实用新型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铁芯的底部与夹件之间设置有瓦楞胶板,能够缓冲铁芯与夹件之间的硬连接,从而有效降低噪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现有技术或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对现有技术或具体实施方式描述中所使用的附图作简单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分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1、箱体;2、箱盖;21、吊板;3、夹件;4、铁芯;5、散热板;6、第一胶板;7、吸音板;8、第二胶板;9、瓦楞胶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描述,显然,下述的实施例不是本实用新型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其他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如图1-3所示,包括箱体1、设置在所述箱体1上方的箱盖2、设在所述箱体1内部的用于安装铁芯4的夹件3和设置在所述箱体1外壁的散热板5,所述夹件3通过吊板21与所述箱盖2固定连接,还包括:第一胶板6,固定安装在所述夹件3与所述吊板21之间;吸音板7,通过螺栓固定设置在所述箱体1的内壁上,且与所述箱体1内壁间隔一定距离。本实施例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通过设置第一胶板6,能够缓冲夹件3与吊板21之间的硬连接,从而有效降低噪音;通过在箱体1的内壁上设置吸音板7,吸音板7与箱体1内壁间隔一定距离,避免阻隔与散热板5连接的油道,使得散热效果更好。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胶板6厚度为6-9mm,所述吸音板7厚度为2-4mm。

本实施例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所述夹件3的底部与所述箱体1之间设置有若干第二胶板8,能够缓冲夹件3与箱体1之间的硬连接,从而有效降低噪音。

本实施例的低噪音非晶合金变压器,所述铁芯4的底部与所述夹件3之间设置有瓦楞胶板9,能够缓冲铁芯4与夹件3之间的硬连接,从而有效降低噪音。

本实施例中,所述瓦楞胶板9的厚度为10-12mm。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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