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片式电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11190发布日期:2019-09-06 20:20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贴片式电感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元器件,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贴片式电感器。



背景技术:

电感器是能够把电能转化为磁能而存储起来的元件。电感器的结构类似于变压器,但只有一个绕组。电感器具有一定的电感,它只阻碍电流的变化。如果电感器在没有电流通过的状态下,电路接通时它将试图阻碍电流流过它;如果电感器在有电流通过的状态下,电路断开时它将试图维持电流不变。电感器又称扼流器、电抗器、动态电抗器。

目前,授权公告号为CN 201788780 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贴片电感器,它包括工字型磁芯、围绕在工字型磁芯外侧的外罩,工字型磁芯上绕设有漆包线,其中,工字型磁芯的下底座的底面具有挂线槽,挂线槽上设有用于与漆包线电导通连接的电极面;下底座的侧面具有第一形成槽,漆包线经由上述第一形成槽置于挂线槽内,挂线槽内注有锡膏。

这种电感器的挂线槽呈“V”字形,槽的深度为0.5mm,用于缠绕直径大小0.06-0.5mm的漆包线,但是这种挂线槽深度较深,生产中槽内需要填注大量的锡膏,或者需要用焊锡进行焊接,锡原料消耗大,并且额外多出锡膏填注流程,造成生产成本升高,生产效率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贴片式电感器,具有加工成本低且生产效率高的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贴片式电感器,包括缠绕有线圈的磁芯,所述磁芯的贴片面开设供线圈缠绕后伸入的放线槽,所述放线槽深0.1-0.16mm,宽1.0-1.5mm,所述放线槽及边缘的贴片面电镀有电极面,所述线圈的一端穿过磁芯侧面的入线槽后点焊于电极面。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放线槽的深0.1-0.16mm,当线圈的一端固定在放线槽内时,线圈的直径0.06-0.15mm,恰好近乎将放线槽填平,并且放线槽宽1.0-1.5mm,宽度较小,线圈的端头点焊后,无需再额外填充锡膏或进行焊锡焊接,节省原料和加工步骤,另外点焊的方式简单易操作,效率可提升20%。在使用时,电极面可直接进行贴片,无需添加额外的锡膏或者焊锡,应用简单方便。

进一步,所述电极面从放线槽一体延伸至放线槽周围的贴片面。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电极面从槽内开始延伸,并延伸至放线槽周围的贴片面上,线圈的一端点焊在放线槽内的电极面,而位于贴片面的电极面与PCB电连接,从而实现线圈与外部PCB的电连接,通过一体延伸的电极面连接,导通效果好。

进一步,所述电极面的厚度为6-13μm。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电极面的厚度6-13μm,保证导电性的前提下,对放线槽的深度影响小。

进一步,所述放线槽与入线槽的连接部设置圆角。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连接部设置圆角,减少对线圈的摩擦,有助于避免缠绕时损坏线圈。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 当线圈的一端固定在放线槽内时,恰好近乎将放线槽填平,并且放线槽宽度较小,线圈的端头点焊后,无需再额外填充锡膏或进行焊锡焊接,节省原料和加工步骤;

2. 点焊的方式简单易操作,效率可提升20%;

3. 在使用时,电极面可直接进行贴片,无需添加额外的锡膏或者焊锡,应用简单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贴片式电感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贴片式电感器的爆炸示意图。

图中:1、磁芯;11、入线槽;12、放线槽;2、线圈;3、电极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实施例1

一种贴片式电感器,参照图1及图2,包括磁芯1,在磁芯1缠绕线圈2,磁芯1的一个端面设置电极面3,线圈2与电极面3电性连接。

磁芯1包括磁柱以及连接在磁柱两端的顶座及底座,顶座远离磁柱的端面开有放线槽12,放线槽12的数量依据线圈2端头的数量开设,本实施例中供开有一对放线槽12,供线圈2的两个端头分别放入。此外,本实施例中线圈2采用为漆包线。

放线槽12深0.1-0.16mm,宽1.0-1.5mm,槽的延伸方向与顶座的长度方向一致。在放线槽12内电镀有电极面3,电极面3的厚度为6-13μm,并且电极面3铺满放线槽12内并且延伸至槽外的边缘,沿着顶座的宽度方向延伸,覆盖顶座的上表面,该上表面即应用为贴片面。

在顶座及底座的侧边缘分别开设入线槽11,入线槽11连通顶座或底座的上下两个端面,线圈2在磁柱上缠绕设计的匝数后,经由入线槽11穿入纺线槽与电极面3电性连接,电性连接的方式为电机点焊。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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