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403107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包括底座、立柱以及横梁,所述立柱固定装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横梁设置在所述立柱上,所述立柱由两个人字形矩形方管构成,所述横梁与所述立柱通过螺栓连接起来构成一个W型的支持体系。本实用新型把光伏汽车充电站的支架作为一种标准化的产品来大规模推向市场,通过简易的架构使得生产的操作性变得更强,从而实现能向电动汽车提供快捷高效免费的电力。
【专利说明】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能源节约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

【背景技术】
[0002] 现各国的科学家正致力开发产生较少污染的电动汽车,希望可以取代燃烧汽油的 汽车。由于现在各大城市的主要电力都是来自燃烧化石燃料的,使用电动汽车会增加用电 的需求,即间接增加发电厂释放的污染物。有鉴于此,一些环保人士就提倡发展太阳能汽 车,太阳能汽车使用太阳能电池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电能会在储电池中存起备用,用来推动 汽车的电动机。而现阶段电动汽车面临着充电站点少,充电时间长,已建成充电站与国家电 网的连接并网困难等各方面的问题,所以开发太阳能超级充电站必须提上研发的日程。 实用新型内容
[0003]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标准化且可大规模生产的低成本的超级 充电站支架。
[0004] 为实现该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方案是: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包括底座、 立柱以及横梁,所述立柱固定装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横梁设置在所述立柱上,所述立柱由 两个人字形矩形方管构成,所述横梁与所述立柱通过螺栓连接起来构成一个W型的支持体 系。
[0005] 作为优选,所述横梁由矩形方管构成;
[0006] 作为优选,所述横梁与水平的夹角为10°?20° ;
[0007] 作为优选,横梁上的檩条采用C型钢或者U型钢。
[0008] 本实用新型把光伏汽车充电站的支架作为一种标准化的产品来大规模推向市场, 通过简易的架构使得生产的操作性变得更强,从而实现能向电动汽车提供快捷高效免费的 电力。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 图中,1、底座,2、立柱,3、横梁。

【具体实施方式】
[0011]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2]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例的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包括底座1、立 柱2以及横梁3,所述立柱2固定装置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横梁3设置在所述立柱2上,所 述立柱2由两个人字形矩形方管构成,所述横梁3与所述立柱2通过螺栓连接起来构成一 个W型的支持体系,所述横梁3由矩形方管构成,并且所述横梁3与水平的夹角为10°? 20°,横梁3上的檩条采用C型钢或者U型钢。
[0013] 太阳能组件可轻松装置在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上,组成一个超级光伏汽车充电 站,太阳能超级充电站和汽车加油站相类似,是一种放置增补电动汽车能量设备的地方;是 一种高效率的充电器,可以高效快速的给电动汽车等充电。超级充电站充电机附近应设防 撞柱(栏),其高度不低于〇. 8米。充电机的充电连接器放置处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和警示 标识。充电站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告标识、消防安全标志和图像采集区域标志,并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充电区、电池存储区等场所还要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与加油加气 站共建的充电站,电池充电设备、电池更换设施与危险性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柴油设 备外缘的距离均不得小于3米。
[0014] 本实用新型把光伏汽车充电站的支架作为一种标准化的产品来大规模推向市场, 通过简易的架构使得生产的操作性变得更强,从而实现能向电动汽车提供快捷高效免费的 电力。
[0015]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 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 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 一种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包括底座、立柱以及横梁,所述立柱固定装置在所述底座 上,所述横梁设置在所述立柱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由两个人字形矩形方管构成,所述 横梁与所述立柱通过螺栓连接起来构成一个W型的支持体系。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由矩形方管构 成。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与水平的夹角 为 10° ?20°。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汽车充电站支架,其特征在于:横梁上的檩条采用C型 钢或者U型钢。
【文档编号】H02S20/00GK203883741SQ201420262156
【公开日】2014年10月15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21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21日
【发明者】项益辉, 赵佰清, 刘高峰, 陈艳婷, 陈 峰 申请人:杭州华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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