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户外安全防水电缆分支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53039阅读:413来源:国知局
一种户外安全防水电缆分支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户外安全防水电缆分支箱。



背景技术:

电缆分支箱仅作为电缆分支使用,电缆分支箱的主要作用是将电缆分接或转接,主要起电缆分接作用和电缆转接作用。随着配电网电缆化进程的发展,当容量不大的独立负荷分布较集中时,可使用电缆分支箱进行电缆多分支的连接,电缆分支箱的主要作用是将电缆分接或转接。分支箱的总进线接到变压器或者箱变的低压出线端,而低压分支箱的出线分别接到各低压用户或者低压用电设备。目前市场中分支箱多不注重防水措施,长时间的雨水冲淋严重加速电缆分支箱的老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户外安全防水电缆分支箱,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一种户外安全防水电缆分支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上设有两扇箱门,所述箱体和箱门之间铰接,所述箱门为两扇对开式,所述两扇箱门顶端组合为梯形,所述箱门顶端设有导水槽,所述导水槽为外接式,所述导水槽为扁“Z”型外沿导水槽,所述导水槽的外沿长度为3-5cm,所述导水槽的横截面为V型或倒梯形,所述导水槽前端为回型勾槽,所述箱门设有勾边,所述导水槽和箱门之间通过回型勾槽和勾边连接,所述回型勾槽的顶端设有包绕式橡胶垫圈。

优选的,所述箱体顶端为屋顶式。

优选的,所述箱体顶端设有橡胶层,所述橡胶层与箱体顶端粘合。

优选的,所述橡胶层上设有排水槽。

优选的,所述导水槽的外侧边低于导水槽的内侧边。

优选的,所述箱体两侧设有散热百叶。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结构合理,使用方便,通过这样的设计可以将通过导水槽将淋到电缆分支箱上的水进行引流至箱体两侧,避免雨水进入箱内,保证设备安全和减少箱内设备生锈老化,延长使用寿命,回型勾槽的设计,使得导水槽为拆卸式的安装在箱门上,不会影响到正常情况下箱门的开关,包绕式橡胶垫圈的设计保证了导水槽与箱门以及箱体之间连接的紧密性,所述箱体顶端为屋顶式,方便雨水与箱体接触后大部分由于重力作用进入导水槽,橡胶层和排水槽的设计起到加固箱体顶端,引流箱体顶端水流的作用,所述导水槽的外侧边低于导水槽的内侧边,可以防止大量的雨水来不及流淌时从箱门箱体连接处反涌入箱体内,所述箱体两侧设有散热百叶,与屋顶水流方向不一致,减少水流的溅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1的箱门顶端的横截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2的箱门顶端的横截面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箱体,2—箱门,3—导水槽,4—勾边,5—回型勾槽,6—包绕式橡胶垫圈,7—散热百叶,8—橡胶层,9—排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实施例1中,一种户外安全防水电缆分支箱,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上设有两扇箱门2,所述箱体1和箱门2之间铰接,所述箱门2为两扇对开式,所述两扇箱门2顶端组合为梯形,所述箱门2顶端设有导水槽3,所述导水槽3为外接式,所述导水槽3为扁“Z”型外沿导水槽,所述导水槽3的外沿长度为3-5cm,所述导水槽3的横截面为V型,所述导水槽3前端为回型勾槽5,所述箱门2设有勾边4,所述导水槽3和箱门2之间通过回型勾槽5和勾边4连接,所述回型勾槽5的顶端设有包绕式橡胶垫圈6。结构合理,使用方便,通过这样的设计可以将通过导水槽将淋到电缆分支箱上的水进行引流至箱体两侧,避免雨水进入箱内,保证设备安全和减少箱内设备生锈老化,延长使用寿命,回型勾槽的设计,使得导水槽为拆卸式的安装在箱门上,不会影响到正常情况下箱门的开关,包绕式橡胶垫圈的设计保证了导水槽与箱门以及箱体之间连接的紧密性。

其中,所述箱体1顶端为屋顶式,便雨水与箱体接触后大部分由于重力作用进入导水槽,所述箱体1两侧设有散热百叶7,与屋顶水流方向不一致,减少水流的溅入。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箱体1顶端设有橡胶层8,所述橡胶层8与箱体1顶端粘合,所述橡胶层8上设有排水槽9,橡胶层和排水槽的设计起到加固箱体顶端,引流箱体顶端水流的作用,所述导水槽的外侧边低于导水槽的内侧边,可以防止大量的雨水来不及流淌时从箱门箱体连接处反涌入箱体内。

如图3所示,实施例2中的所述导水槽3的横截面为倒梯形。

综合上述,这种户外安全防水电缆分支箱结构合理,使用方便,通过这样的设计可以将通过导水槽将淋到电缆分支箱上的水进行引流至箱体两侧,避免雨水进入箱内,保证设备安全和减少箱内设备生锈老化,延长使用寿命,回型勾槽的设计,使得导水槽为拆卸式的安装在箱门上,不会影响到正常情况下箱门的开关,包绕式橡胶垫圈的设计保证了导水槽与箱门以及箱体之间连接的紧密性。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