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线往复运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8109阅读:89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往复运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直线往复运动机构。



背景技术:

往复式运动机构广泛应用于压缩机、发动机以及各种流体泵,其最典型的形式为曲柄连杆往复运动机构,它主要由曲柄、连杆、活塞或滑块等部件组成,其中连杆的一端与曲柄转动配合,连杆的另一端与活塞或滑块配合,由此实现曲柄的旋转运动与活塞或滑块的往复运动的转换。而现有的这些机构结构复杂,磨损严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磨损小的直线往复运动机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直线往复运动机构,包括支柱、固定轴、杠杆、永磁铁、臂杆和螺线管,所述固定轴水平固定在所述支柱的上端,所述杠杆设有两个,两个所述杠杆对称的安装在所述固定轴上,所述永磁铁设有两个,两个所述永磁铁的磁性相同且安装在两个所述杠杆相互靠近的一端上,两个所述杠杆相互远离的一端上分别通过绳索连接有一重力件,所述重力件在所述杠杆的左右翘动下作直线往复运动,所述臂杆对称的安装在所述支柱上,且所述臂杆的两端分别与两个所述杠杆上的永磁铁相对应,所述螺线管设有两个,两个所述螺线管分别安装在所述臂杆的两端上,且两个所述螺线管通电驱动两个所述杠杆左右翘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直线往复运动机构利用臂杆上的螺线管通电产生磁场与杠杆上的永磁铁的磁场相吸或相斥的原理带动杠杆左右翘动,从而带动重力件上下往复运动,其结构简单、部件较少,相对运动的部件之间不存在接触摩擦力的作用,从而可以减少磨损。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螺线管内设有铁芯。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螺线管内设有铁芯,可以增强螺线管通电后产生的磁场,从而可以增大其与永磁铁之间的斥力或吸力。

进一步,所述支柱下端水平设有导轨,两个所述重力件之间通过导索连接,且所述导索中间设有滑块,所述滑块滑动连接所述导轨上。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滑块的增加使得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两个方向上的直线往复运动,第一是重力件在竖直方向上的往复运动,第二个是滑块在水平位置上的往复运动,增加了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性。

进一步,所述臂杆为半圆形结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直线往复运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支柱,2固定轴,3、杠杆,4、永磁铁,5、臂杆,6、螺线管,7、重力件,8、导轨,9、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直线往复运动机构,包括支柱1、固定轴2、杠杆3、永磁铁4、臂杆5和螺线管6,所述臂杆5为半圆形结构,所述固定轴2水平固定在所述支柱1的上端,所述杠杆3设有两个,两个所述杠杆3对称的安装在所述固定轴2上,所述永磁铁4设有两个,两个所述永磁铁4的磁性相同且安装在两个所述杠杆3相互靠近的一端上,两个所述杠杆3相互远离的一端上分别通过绳索连接有一重力件7,所述重力件7在所述杠杆3的左右翘动下作直线往复运动,所述臂杆5对称的安装在所述支柱1上,且所述臂杆5的两端分别与两个所述杠杆3上的永磁铁4相对应,所述螺线管6设有两个,两个所述螺线管6分别安装在所述臂杆5的两端上,且两个所述螺线管6通电驱动两个所述杠杆3左右翘动。

本实用新型一种直线往复运动机构利用臂杆5上的螺线管6通电产生磁场与杠杆3上的永磁铁4的磁场相吸或相斥的原理带动杠杆3左右翘动,从而带动重力件7上下往复运动,其结构简单、部件较少,相对运动的部件之间不存在接触摩擦力的作用,从而可以减少磨损。

所述螺线管6内设有铁芯。螺线管6内设有铁芯,可以增强螺线管通电后产生的磁场,从而可以增大其与永磁铁4之间的斥力或吸力。

所述支柱1下端水平设有导轨8,两个所述重力件之间通过导索连接,且所述导索中间设有滑块9,所述滑块9滑动连接所述导轨8上。滑块9的增加使得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两个方向上的直线往复运动,第一是重力件7在竖直方向上的往复运动,第二个是滑块9在水平位置上的往复运动,增加了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两个螺线管同时通交流电,使得两个螺线管在同一时刻所产生的磁性相反,假设两个永磁铁的磁性均为N,当左、右两边的螺线管通电后,左边螺线管产生的磁性为N,右边的螺线管产生的磁性为S,那么,右边的永磁铁与右边的螺线管相吸,左边的永磁铁与左边的螺线管相斥,这样的结果是:左边的杠杆向左倾斜,右边的杠杆也向左倾斜,这样就带动左边的重力件下移,右边的重力件上移,反过来同理,这样就可以实现重力件的直线往复运功了。当增加滑块后,两个重力件上下错开往复运动就带动滑块在导轨上往复运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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