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4025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电力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



背景技术:

当前充电方案技术已愈发成熟,快速充电的运用在日常生活中已经越来普及,因市面上的非标劣质充电器琳琅满目,由此而引发充电带来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发大家的重视。当人们使用非标劣质充电器对手机等设备充电时,劣质充电器会对设备造成损伤,严重时还会引发爆炸、失火等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包括用于检测标准充电器和非标准充电器的电流检测电路,所述电流检测电路包括串联连接的三极管和MOSFET管,所述电流检测电路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与分压电阻电性连接,所述分压电阻与充电接口电性连接;

所述分压电阻包括电动伸缩杆和绕线筒,电动伸缩杆可通过控制器控制其伸长或收缩,所述电动伸缩杆上固定连接有导电杆,所述导电杆的末端连接有与导电杆垂直的导电接头,所述绕线筒的一侧与支架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支架的另一端与电动伸缩杆固定连接,所述绕线筒的一侧外壁设置有第一接线柱和第二接线柱,所述绕线筒的另一侧外壁喷涂有绝缘胶层,所述绝缘胶层表面均匀缠绕有一根电阻线,且绝缘胶层表面的多圈电阻线之间保持绝缘,所述电阻线与导电接头滑动连接,且导电接头通过导电杆与第二接线柱电性连接,所述电阻线的一端与第一接线柱连接,所述电阻线的另一端粘接在绝缘胶层表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绕线筒为长方体型绝缘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动伸缩杆与导电杆之间设置有绝缘连接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动伸缩杆与绕线筒之间设置有用于固定电动伸缩杆的固定支柱。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有益效果在于:设置有充电检测电路,对充电器进行检测,非标准充电器充电时的电流对比标准充电器的充电电流要大,当充电检测电路检测到充电电流较大时,控制器控制电动伸缩装置运动,电阻线起到分压的作用,降低了充电电流,使得人们使用非标准充电器时,不会因为充电电流过大造成电器的损毁,更加的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的原理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的分压电阻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动伸缩杆、2绕线筒、3支架、4控制器、5第一接线柱、6第二接线柱、7绝缘连接杆、8导电杆、9导电接头、10电阻线、11绝缘胶层、12固定支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可以保护充电安全的电路,包括用于检测标准充电器和非标准充电器的电流检测电路,电流检测电路包括串联连接的三极管和MOSFET管,电流检测电路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控制器与分压电阻电性连接,分压电阻与充电接口电性连接;

分压电阻包括电动伸缩杆1和绕线筒2,绕线筒2为长方体型绝缘筒,电动伸缩杆1可通过控制器控制其伸长或收缩,电动伸缩杆1上固定连接有导电杆8,导电杆8的末端连接有与导电杆8垂直的导电接头9,绕线筒2的一侧与支架3一端固定连接,支架3的另一端与电动伸缩杆1固定连接,电动伸缩杆1与导电杆8之间设置有绝缘连接杆7,避免电动伸缩杆1的表面带电,而影响电动伸缩杆1的正常工作,电动伸缩杆1与绕线筒2之间设置有用于固定电动伸缩杆1的固定支柱12,避免了电动伸缩杆1工作时发生晃动而导致导电接头9与电阻线10之间接触不良,保持电动伸缩杆1的稳定性。

绕线筒2的一侧外壁设置有第一接线柱5和第二接线柱6,绕线筒2的另一侧外壁喷涂有绝缘胶层11,绝缘胶层11表面均匀缠绕有一根电阻线10,且绝缘胶层11表面的多圈电阻线10之间保持绝缘,电阻线10与导电接头9滑动连接,且导电接头9通过导电杆8与第二接线柱6电性连接,电阻线10的一端与第一接线柱5连接,电阻线10的另一端粘接在绝缘胶层11表面。

工作原理:有充电检测电路,对充电器进行检测,非标准充电器充电时的电流对比标准充电器的充电电流要大,当充电检测电路检测到充电电流较大时,控制器控制电动伸缩杆1运动,使电阻线10接入整个电路,电阻线10起到分压的作用,降低了充电电流,使得人们使用非标准充电器时,不会因为充电电流过大造成电器的损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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