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2936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属于水轮发电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水轮发电机是现有的常用的发电设备,该发电机通过水的作用力带动发电机内的转子运动,使其与定子做电磁切割运动,进而产生电流而发电,该发电机在运作时,会产生较大的热量,需要较好的散热系统方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现有的水轮发电机端盖,无法满足该需求,因此,我们提出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通过设置百叶窗,且该百叶窗开口朝下,在自然状态下呈闭合状态,可避免灰尘进入水轮发电机内部,通过在端盖内部设置风叶,该风叶通过转动杆一端设置的连接件与水轮发电机的转动轴固定连接,在水轮发电机运作时,转动轴的转动可带动风叶的转动,风叶产生的风可将百叶窗内的不锈钢板吹起,使其呈开启状态,风叶可将水轮发电机内的热空气抽离,达到散热的效果,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包括端盖,所述端盖一端设有盖沿,所述盖沿上设有固定螺丝孔,所述端盖另一端设有百叶窗,所述百叶窗由不锈钢板组成,所述不锈钢板通过两端设置的转子铰接端盖内壁,所述端盖内设有风叶,所述风叶一侧连接转动杆,所述转动杆上设有转动轴承,所述转动轴承固定连接设置于端盖内壁的支架,所述转动杆一端设有连接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百叶窗内的不锈钢板开口朝下,且在自然状态下呈闭合状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接件与水轮发电机的转动轴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盖沿上的固定螺丝孔的设置个数为4个,所述盖沿通过固定螺钉与水轮发电机壳体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通过设置百叶窗,且该百叶窗开口朝下,在自然状态下呈闭合状态,可避免灰尘进入水轮发电机内部,通过在端盖内部设置风叶,该风叶通过转动杆一端设置的连接件与水轮发电机的转动轴固定连接,在水轮发电机运作时,转动轴的转动可带动风叶的转动,风叶产生的风可将百叶窗内的不锈钢板吹起,使其呈开启状态,风叶可将水轮发电机内的热空气抽离,达到散热的效果。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百叶窗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截面图;

图中标号:1、端盖;2、盖沿;3、百叶窗;4、固定螺丝孔;5、不锈钢板;6、转子;7、风叶;8、转动杆;9、转动轴承;10、支架;11、连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包括端盖1,所述端盖1一端设有盖沿2,所述盖沿2上设有固定螺丝孔4,所述端盖1另一端设有百叶窗3,所述百叶窗3由不锈钢板5组成,所述不锈钢板5通过两端设置的转子6铰接端盖1内壁,所述端盖1内设有风叶7,所述风叶7一侧连接转动杆8,所述转动杆8上设有转动轴承9,所述转动轴承9固定连接设置于端盖1内壁的支架10,所述转动杆8一端设有连接件11。

所述百叶窗3内的不锈钢板5开口朝下,且在自然状态下呈闭合状态,所述连接件11与水轮发电机的转动轴固定连接,所述盖沿2上的固定螺丝孔4的设置个数为4个,所述盖沿2通过固定螺钉与水轮发电机壳体固定连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水轮发电机端盖,工作时,通过设置百叶窗,且该百叶窗开口朝下,在自然状态下呈闭合状态,可避免灰尘进入水轮发电机内部,通过在端盖内部设置风叶,该风叶通过转动杆一端设置的连接件与水轮发电机的转动轴固定连接,在水轮发电机运作时,转动轴的转动可带动风叶的转动,风叶产生的风可将百叶窗内的不锈钢板吹起,使其呈开启状态,风叶可将水轮发电机内的热空气抽离,达到散热的效果,通过设置转动轴承,且该转动轴承通过支架固定于端盖内壁上,连接风叶和连接件的转动杆贯穿连接转动轴承,进而间接的固定了风叶和连接件的位置,该装置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具有良好的散热效果,适宜水轮发电机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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