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48153发布日期:2020-03-24 15:55阅读:64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轮发电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



背景技术:

水轮发电机转子支架,是连接磁轭和转轴成一体的中间部件,转子支架是受力复杂的重要部件。常用的转子支架结构型式有:与磁轭合一的转子支架,圆盘式转子支架,整体铸造转子支架以及组合式转子支架。

其中组合式转子支架由中心体和转子支臂组成,适用子定子铁芯外径大于640cm的大容量水轮发电机。全伞式水轮发电机采用组合式转子支架,且转子支架的支臂必须采用斜支臂,其作用为缩短转子与下导轴承之间的中心距离,以提高机组运行的稳定性。但对于一些中小型的全伞式水轮发电机,定子的铁芯外径小于640cm,由于尺寸的限制,即使采用斜支臂的组合支架结构,也难以保证机组的稳定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结构强度低、运行稳定性差和使用寿命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其具有结构简单、强度高、运行稳定性好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缩短转子与下导轴承之间的中心距离,以提高机组运行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包括轴承基架,所述的轴承基架上设有与轴承基架相嵌套式螺栓连接固定的下导轴承,所述的下导轴承上设有与下导轴承相卡嵌式套接的中心体,所述的中心体上方设有圆环,所述的中心体外壁设有与中心体呈一体化嵌套式焊接固定的中圆盘,所述的中圆盘下方设有下圆盘,所述的下圆盘外圆上设有若干与中圆盘相卡嵌式焊接固定的支臂,所述的支臂与圆环间设有上圆盘,所述的上圆盘上端设有与圆环相套接式焊接固定的外圆盘,所述的上圆盘与中圆盘间设有上加强板组件。

作为优选,所述的圆环与中心体间设有撑环,所述的撑环与支臂间设有若干位于相邻上加强板组件间的上主筋板,所述的撑环内壁均设有与上主筋板相镜像分布的上辅筋板。

作为优选,所述的上加强板组件包括若干呈等间距环形的加强竖板,所述的加强竖板两侧均设有呈20~60度倾斜角度的加强斜板。

作为优选,所述的中圆盘与下圆盘间设有若干呈等间距环形分布的下主筋板,所述的下主筋板两侧边设有呈对称式镜像分布的下辅筋板。

作为优选,所述的中心体上设有若干与下导轴承上端相螺纹孔套接固定的紧固螺栓。

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如下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结构简单、强度高、运行稳定性好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缩短转子与下导轴承之间的中心距离,以提高机组运行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结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的a-a结构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的上加强板组件的结构剖视图。

图中:上圆盘1,支臂2,外圆盘3,圆环4,中心体5,上加强板组件6,轴承基架7,上辅筋板8,撑环9,紧固螺栓10,上主筋板11,下主筋板12,中圆盘13,下辅筋板14,下圆盘15,下导轴承16,加强竖板17,加强斜板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如图1-4所示,一种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包括轴承基架7,轴承基架7上设有与轴承基架7相嵌套式螺栓连接固定的下导轴承16,下导轴承16上设有与下导轴承16相卡嵌式套接的中心体5,中心体5上设有8颗与下导轴承16上端相螺纹孔套接固定的紧固螺栓10。中心体5上方设有圆环4,圆环4与中心体5间设有撑环9,撑环9与支臂2间设有8个位于相邻上加强板组件6间的上主筋板11,撑环9内壁均设有与上主筋板11相镜像分布的上辅筋板8。中心体5外壁设有与中心体5呈一体化嵌套式焊接固定的中圆盘13,所述的中圆盘13下方设有下圆盘15,中圆盘13与下圆盘15间设有若干呈等间距环形分布的下主筋板12,所述的下主筋板12两侧边设有呈对称式镜像分布的下辅筋板14。下圆盘15外圆上设有若干与中圆盘13相卡嵌式焊接固定的支臂2,支臂2与圆环4间设有上圆盘1,上圆盘1上端设有与圆环4相套接式焊接固定的外圆盘3,上圆盘1与中圆盘13间设有上加强板组件6。上加强板组件6包括8块呈等间距环形的加强竖板17,加强竖板17两侧均设有呈30度倾斜角度的加强斜板18。

综上所述,该用于全伞式水轮发电机的新型转子支架结构,具有结构简单、强度高、运行稳定性好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缩短转子与下导轴承之间的中心距离,以提高机组运行的稳定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实用新型的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内,所作的变化或修饰皆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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