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80329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清扫车保护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电动清扫车的电量(存量电压)主要靠电压表来显示,人为经验的来把控清扫机的清扫与停止,容易出现人为的忘记或者没有条件补充电压而在欠压状态使用,导致蓄电池会因长期在欠压的状态下工作导致电瓶胶体变形,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严重欠压时若继续工作则可能导致蓄电池锁死而无法充电,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包括控制器、蓄电池、A/D采样模块、显示器、电机开关和电机,所述A/D采样模块的输入端设于蓄电池内,通过A/D采样模块检测蓄电池的电压,所述A/D采样模块输出连接控制器的输入端,且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显示器和电机开关;所述电机开关连接电机,且蓄电池输出连接电机开关。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以自动的控制整个蓄电池电路的开关闭,从而保护了电路,不需要人为的操控,使蓄电池补充电量时机更为精准,不会出现人为的损坏和误差,对整个设备的使用寿命有很大的提升。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09]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包括控制器、蓄电池、A/D米样模块、显不器、电机开关和电机,所述A/D米样模块的输入端设于蓄电池内,通过A/D采样模块检测蓄电池的电压,所述A/D采样模块输出连接控制器的输入端,且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显示器和电机开关;所述电机开关连接电机,且蓄电池输出连接电机开关。
[0010]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A/D采样模块检测蓄电池的电压,并通过控制器的判断,当电压低于第一设定值时,此时通过控制器自动关闭清扫机清扫作业功能电机,作为回程补充电压的指令信号;当电压低于第二设定值时,此时通过控制器关闭相关驱动行走的电机开关,第二设定值高于电池设计允许的放压下限值,从而保障动力电池组不会因严重欠压而失能或损坏,因此此分段欠压保护系统提高电池组寿命,减少欠压故障带来的清扫作业效率损失。
[001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2]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器、蓄电池、A/D采样模块、显示器、电机开关和电机,所述A/D采样模块的输入端设于蓄电池内,所述A/D采样模块输出连接控制器的输入端,且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显示器和电机开关;所述电机开关连接电机,且蓄电池输出连接电机开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动清扫车分段欠压保护系统,包括控制器、蓄电池、A/D采样模块、显示器、电机开关和电机,所述A/D采样模块的输入端设于蓄电池内,通过A/D采样模块检测蓄电池的电压,所述A/D采样模块输出连接控制器的输入端,且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显示器和电机开关;所述电机开关连接电机,且蓄电池输出连接电机开关,本实用新型可以自动的控制整个蓄电池电路的开关闭,从而保护了电路,不需要人为的操控,使得整体更为精准,不会出现人为的损坏和误差,对整个设备的寿命有很大的提升。
【IPC分类】H02H7/18
【公开号】CN204732858
【申请号】CN201520343095
【发明人】胡玉华, 顾桂宏, 吴光明
【申请人】江苏品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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