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以及果汁售卖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62585发布日期:2018-10-13 01:05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榨汁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以及果汁售卖机器人。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动售卖设备的发展越来越快.人工智能发展日新月异。智能果汁售卖机器人在行业内还是没有前例,其需要安装在自动售卖机的柜体中。而为了保证水果的新鲜,柜体采用冷柜,且内需要配备制冷设备进行制冷,所以冷柜不可避免的有湿气或者冷凝水存在。机器人头部内有很多电子元器件和芯片,因此机器人的整个头部的密封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有的机器人躯干部内装有高温水箱,用于产生高温蒸汽对剥皮机械手进行清洗,而水箱中的水蒸气高温高湿,很容易通过脖颈进入到头部,对头部电气元器件和电路板产生损害,从而影响整个机器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以及果汁售卖机器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所述机器人包括头型壳体和位于头型壳体脖子处的旋转副模块,所述头型壳体由前部分壳体和后部分壳体拼合而成,所述旋转副模块由与安装于前部分壳体脖子处的第一旋转部分和与安装于后部分壳体脖子处的第二旋转部分拼合组成,第一旋转部分、第二旋转部分分别与相应的前部分壳体或者后部分壳体之间形成有通孔,所述密封结构由扣入第一旋转部分的第一密封垫和扣入第二旋转部分的第二密封垫拼合组成,第一密封垫、第二密封垫为弹性材料制成且均包括:连接部、自连接部顶部边缘水平延伸形成的上止动密封唇边、自连接部底部边缘水平延伸形成的下止动密封唇边,所述连接部与所述通孔形状相同且装配后与形成该通孔的结构涨紧配合,且第一密封垫的连接部沿高度方向贯穿开设有过线孔,所述上止动密封唇边的轮廓与前部分壳体或后部分壳体脖子处轮廓相同,且整个机器人装配后第一密封垫、第二密封垫的上止动密封唇边拼合形成的整体与头型壳体脖子处涨紧配合,第一密封垫、第二密封垫的下止动密封唇边与第一旋转部分、第二旋转部分底部支架的底边抵接。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中,所述第一密封垫和所述第二密封垫均为硅胶注塑制件。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中,所述连接部的侧壁设置有与前部分壳体或者后部分壳体底部支架的卡位槽匹配的限位凸台。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中,所述过线孔的径向尺寸小于电子线的径向尺寸。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中,所述上止动密封唇边具有自攻螺钉过孔,自攻螺钉可基于该自攻螺钉过孔将所述上止动密封唇边固定于对应的第一旋转部分或者第二旋转部分上。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果汁售卖机器人,包括所述的脖颈处密封结构。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以及果汁售卖机器人,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可以保证整个头部的密封,防水气从脖子处进入头型壳体内部,以保证整个机器的顺畅,稳定运行。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机器人头部的分解图;

图2是前部分壳体的某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前部分壳体的另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第一密封垫的某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第一密封垫的另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第二密封垫的某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第二密封垫的另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典型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水平”、“前”、“后”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本说明书中使用的“第一”、“第二”等包含序数的术语可用于说明各种构成要素,但是这些构成要素不受这些术语的限定。使用这些术语的目的仅在于将一个构成要素区别于其他构成要素。例如,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权利范围的前提下,第一构成要素可被命名为第二构成要素,类似地,第二构成要素也可以被命名为第一构成要素。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特征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详细的说明,而不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限定,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参考图1-3,机器人头部主要包括头型壳体和位于头型壳体脖子处的旋转副模块,头型壳体两边耳部安装两个耳部模块13,头型壳体由前部分壳体11和后部分壳体12拼合而成。实际安装时,先将两个耳部模块13插入前部分壳体11/后部分壳体12的弧形耳部凹槽内,然后将前部分壳体11、后部分壳体12扣合,并用自攻螺钉锁紧。前部分壳体11安装有一前透明面罩以及位于前透明面罩上方的头部视觉模块,前部分壳体11内部安装有一位于前透明面罩后方的显示屏14,由于前部分壳体11和后部分壳体12是对称的,因此,后部分壳体12与前透明面罩对称的位置安装有后罩板,与头部视觉模块对称的位置安装有天线模块。

其中,所述旋转副模块由与安装于前部分壳体11脖子处的第一旋转部分21和与安装于后部分壳体12脖子处的第二旋转部分拼合组成,第一旋转部分21和第二旋转部分拼合后的整体进行旋转,第一旋转部分21、第二旋转部分分别与相应的前部分壳体11或者后部分壳体12之间形成有通孔120。

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所述密封结构由扣入第一旋转部分21的第一密封垫31和扣入第二旋转部分的第二密封垫32拼合组成。

其中,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为弹性材料制成。优选的,所述第一密封垫31和所述第二密封垫32均为硅胶注塑制件。

具体的,参考图4-7,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均包括:连接部301、自连接部301顶部边缘水平延伸形成的上止动密封唇边302、自连接部301底部边缘水平延伸形成的下止动密封唇边303。上止动密封唇边302、下止动密封唇边303起止动限位密封作用。

所述连接部301与所述通孔120形状相同且装配后与形成该通孔120的结构涨紧配合,且第一密封垫31的连接部301沿高度方向贯穿开设有过线孔310,为了保证密封性,所述过线孔310的径向尺寸小于电子线的径向尺寸。由于硅胶有很强的收缩以及形变性,过线的时候可用手将过线孔310拉大,以过可能比线的直径更大的线头。

考虑到塑胶注塑工艺对壁厚的均匀要求,以及为了节省材料,第二密封垫32的连接部301从其底部往上开设有盲孔320。可以理解的是,虽然本实施例中,是从第一密封垫31过线的,但是理论上也是可以从第二密封垫32过线的,所以也可以将过线孔310转移到第二密封垫32上,这些都是本实施例的简单变形。

所述上止动密封唇边302的轮廓与前部分壳体11或后部分壳体12脖子处轮廓相同,且整个机器人装配后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的上止动密封唇边302拼合形成的整体与头型壳体脖子处涨紧配合。

其中,前部分壳体11、后部分壳体12的底部支架具有卡位槽111,第一密封垫31的连接部301的侧壁设置有与前部分壳体11底部的卡位槽111匹配的限位凸台304,限位凸台304起限位密封作用。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的下止动密封唇边303与前部分壳体11、后部分壳体12的底部支架底边抵接。

优选的,所述上止动密封唇边302通过自攻螺钉4固定于对应的第一旋转部分21或者第二旋转部分上,如图4-7中,上止动密封唇边302左右两侧分别具有自攻螺钉过孔40,自攻螺钉过孔40用于装自攻螺钉,使得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不会脱落松动。当然,由于硅胶的可变形,上止动密封唇边302、下止动密封唇边303卡入,并且限位凸台304卡入卡位槽111以后,已经可以定位与限位,所以自攻螺钉过孔40也可不需要。

机械人头部安装时,先将显示屏14以及耳部模块13对应的线从过线孔310中穿过,再将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从通孔120卡入脖子处的固定位。优选的,然后拧入自攻螺钉4固定。最后再完成其余零部件的安装以及前后壳体的合拢。当前部分壳体11和后部分壳体12合拢后,脖子处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是完全对称的,第一密封垫31、第二密封垫32拼合组成了一个密闭的圆面,并且脖子以下的水气无法通过脖子进入到头部,使得整个机器人头部起到了密封作用。

基于同一构思,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果汁售卖机器人,包括所述的脖颈处密封结构。

综上所述,实施本实用新型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果汁售卖机器人脖颈处密封结构,可以保证整个头部的密封,防水气从脖子处进入头型壳体内部,以保证整个机器的顺畅,稳定运行。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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