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所述电气元件包括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组装用治具用于将所述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被定位后使二者能够合拢;所述组装用治具包括相互可分离设置的第一定位体和第二定位体,所述第一定位体上形成有定位所述第一部件的第一定位腔,所述第二定位体上形成有定位所述第二部件的第二定位腔,且所述第二定位体具有定位于所述第一定位体上的使用工位,在所述第一部件被定位于第一定位腔,且所述第二定位体处于使用工位时,将所述第二部件定位至第二定位腔后,所述第二部件能够与所述第一部件合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体通过定位结构能够定位在所述使用工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体和第二定位体均为板状,在所述第二定位体处于使用工位时,所述第二定位体与所述第一定位体在厚度方向叠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体具有相互垂直的横向和纵向,所述定位结构包括设于所述第一定位体上用于在第二定位体的横向对其进行抵挡定位的第一销钉组件、设于所述第一定位体上用于在第二定位体的纵向对其进行抵挡定位的第二销钉组件。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体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定位体的厚度。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腔沉设在所述第一定位体的上表面中部,所述第二定位腔设于所述第二定位体中部且在厚度方向贯穿所述第二定位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腔和第二定位腔的入口边缘处均开设有倒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体上设置有多个所述第一定位腔,所述第二定位体上设置有多个所述第二定位腔。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体的长度方向两侧形成有避让部,所述第二定位体的长度方向两侧形成有与所述避让部对应设置的手持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电气元件组装用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件为绝缘壳体,所述第二部件为硅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