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实体布景,设置于一室内空间中;以及
多个影像产生装置,设置于该室内空间中,并分别在该室内空间中产生各自的一视频影像,该多个视频影像被产生在该室内空间的一投影面上,并且部分地重叠而产生具有立体感的一结合影像;
其中,该多个视频影像的内容及所产生的位置对应该实体布景,而由该多个视频影像部分地重叠而产生的该结合影像与对应的该实体布景相结合,从而造成完整的一整体景观效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分别为一投影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设置在同一水平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的数量及所设置的位置,是根据该室内空间的大小及该多个视频影像所欲呈现的效果而决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处理模块,其含有一原始影像数据,该处理模块根据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的位置、该室内空间的大小及所欲呈现的效果来处理该原始影像数据,进而产生多个视频影像数据,并将该多个视频影像数据分别传至对应的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令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分别在该室内空间中产生各自的该视频影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发声装置、一气味产生装置、一风感装置或其组合,该发声装置配合该整体景观效果而产生一立体声,该气味产生装置配合该整体景观效果而产生一气味,该风感装置配合该整体景观效果而令该室内空间中的空气流动。
7.一种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实体布景,设置于一室内空间中;
多个影像产生装置,设置于该室内空间中,并分别在该室内空间中产生各自的一视频影像,该多个视频影像被产生在一透光投影件上,并且部分地重叠而产生具有立体感的一结合影像;以及
一透光隔离层,设置于该实体布景与该透光投影件之间;
其中,该多个视频影像的内容及所产生的位置对应该实体布景,而由该多个视频影像部分地重叠而产生的该结合影像与对应的该实体布景相结合,从而造成完整的一整体景观效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处理模块,其含有一原始影像数据,该处理模块根据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的位置、该透光投影件的大小及所欲呈现的效果来处理该原始影像数据,进而产生多个视频影像数据,并将该多个视频影像数据分别传至对应的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令该多个影像产生装置分别在该室内空间中产生各自的该视频影像。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发声装置、一气味产生装置、一风感装置或其组合,该发声装置配合该整体景观效果而产生一立体声,该气味产生装置配合该整体景观效果而产生一气味,该风感装置配合该整体景观效果而令该室内空间中的空气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