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摄像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9785阅读:3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摄像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摄像领域,特别是一种摄像机。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和社会对于监控或视频摄像的需求越来越高,监控或视频摄像的设置范围也随之越来越广,例如在交通道 路上用于监控汽车行驶情况,还有在大街上用于治安管理等等。不过,目前的摄像头存在一些缺点,一旦安装在固定物上之后,就难以再进行拍摄角度调整,为用户的使用带来不便。而且,现有产品的外观都较为普通、呆板,特别对于设置在马路和街道上的摄像头,对整体市容市貌也起到一定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巧妙,安装便捷的摄像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摄像机,包括前壳、后壳及安装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壳与后壳一体成型并形成密闭性的腔体,该腔体内依次安装有用于固定镜头的双玻璃、档光圈、LED灯板及镜头主板,所述后壳的较大端为具有鱼嘴状弧度的开口,所述开口处安装有镜头,镜头的外端面位于该开口弧度最高点之下,所述后壳末端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安装座的锁紧圈,所述安装座突缘部通过卡入锁紧圈与所述后壳可转动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镜头主板包括集成设置的电路板、存储元器件及数据转存接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前壳与后壳之间设置有防水圈。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还包括智能主机和与镜头连接的图像采集模块,所述智能主机包括启动配置电路、RS232接口电路、RS485接口电路、IEEE.1394接口电路、内部存储单元、报警电路和MCU+DSP处理器,所述图像采集模块通过IEEE.1394接口电路与MCU+DSP处理器连接,所述启动配置电路、RS232接口电路、RS485接口电路、内部存储单元、报警电路都与MCU+DSP处理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有:

本实用新型一种摄像机,针对传统的一体式安装支架结构进行改进,将其分为一体成型的前壳与后壳和可自由拆卸安装的安装座,使得产品安装简单方便,同时容易调整摄像机的拍摄方位,有助于准确的进行定位,此外,其外观简洁流线式设计,使得产品更加美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爆炸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智能主机的电路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和图2,一种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壳1、后壳2及安装座3,所述前壳1与后壳2一体成型并形成一密封性良好的腔体,该腔体内依次安装有用于固定镜头的双玻璃4、档光圈5、LED灯板6及镜头主板(未显示出),所述后壳2的较大端为具有鱼嘴状弧度的开口,所述开口处安装有镜头7,镜头7的外端面位于该开口弧度最高点之下,所述后壳2末端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安装座3的锁紧圈,所述安装座3突缘部通过卡入锁紧圈与所述后壳2可转动连接。

所述后壳2的较大端为具有鱼嘴状弧度的开口,该开口处安装有镜头7,镜头7的外端面位于该开口的弧度最高点之下,这样不仅外形美观,而且能够起到保护镜头的作用。前壳1与后壳2之间还设置有防水圈8。

参考图3,镜头主板包括集成设置的电路板、存储元器件及数据转存接口。摄像机还包括智能主机和与镜头连接的图像采集模块,所述智能主机包括启动配置电路、RS232接口电路、RS485接口电路、IEEE.1394接口电路、内部存储单元、报警电路和MCU+DSP处理器,所述图像采集模块通过IEEE.1394接口电路与MCU+DSP处理器连接,所述启动配置电路、RS232接口电路、RS485接口电路、内部存储单元、报警电路都与MCU+DSP处理器连接。镜头7与图像采集模块连接,图像采集模块通过IEEE.1394接口电路与MCU+DSP处理器10连接;启动配置电路、RS232接口电路、RS485接口电路、网络接口电路、内部存储单元、报警电路都与MCU+DSP处理器连 接。MCU+DSP处理器具备电子警察功能、卡口抓拍功能,能够抓拍、记录信息;具有车牌定位功能,能够将抓拍照片中物体进行定位,提供信息。图像采集模块能够将镜头7里照射的实景转化为高清实时视频信号,并将该信号传输给MCU+DSP处理器。由于图像采集模块与MCU+DSP处理器之间通过IEEE.1394接口电路连接,因此可以通过更换图像采集模块来达到采集140万、200万、500万分辨率图像的目的。RS232接口电路、RS485接口电路、网络接口电路为摄像机对外连接提供了方便。通过RS485接口电路,智能主机能够控制外设的闪光灯;同时,通过RS232接口电路、RS485接口电路还可以控制车辆测速设备,例如车辆线圈检测器、测速雷达;也可以采集交通信号,获取交通路口的红灯相位状态。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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