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抗干扰家用音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16162发布日期:2018-06-16 01:23阅读:352来源:国知局
一种抗干扰家用音响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音响,具体是一种抗干扰家用音响。



背景技术:

音箱指可将音频信号变换为声音的一种设备。通俗的讲就是指音箱主机箱体或低音炮箱体内自带功率放大器,对音频信号进行放大处理后由音箱本身回放出声音,使其声音变大。

音箱是整个音响系统的终端,其作用是把音频电能转换成相应的声能,并把它辐射到空间去。它是音响系统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担负着把电信号转变成声信号供人的耳朵直接聆听的任务。

现在家用音响一般都是较为昂贵,是因为其声音很真,功能多样,但是现在家用音响在长时间使用之后,容易被各类电磁信号干扰,一方面容易导致出现噪声,长时间之后会造成音响失真,不能满足现在的使用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抗干扰家用音响,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抗干扰家用音响,包括音箱,所述音箱前端面为播音面,播音面两端设置有滑槽,所述音箱侧面设置有辅助滑槽,辅助滑槽与滑槽结构相同,所述音箱由箱板构成,所述箱板内设置有铜网屏蔽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板内还设置有铝合金网屏蔽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槽内滑动设置有保护板,保护板结构与箱板相同,保护板上端设置有把手。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音箱下端设置有放置底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播音面上设置有保护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能够有效的屏蔽各类电磁干扰信号,抗干扰能力强,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抗干扰家用音响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抗干扰家用音响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抗干扰家用音响中箱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放置底座、2-音箱、3-滑槽、4-播音面、5-箱板、6-辅助滑槽、7-把手、8-保护板、9-铜网屏蔽层、10-铝合金网屏蔽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抗干扰家用音响,包括音箱2,所述音箱2前端面为播音面4,播音面4两端设置有滑槽3,所述音箱2侧面设置有辅助滑槽6,辅助滑槽6与滑槽3结构相同,所述音箱2由箱板5构成,所述箱板5内设置有铜网屏蔽层9,箱板5内还设置有铝合金网屏蔽层10,滑槽3内滑动设置有保护板8,保护板8结构与箱板5相同,保护板8上端设置有把手7,音箱2下端设置有放置底座1,播音面4上设置有保护网。

本实用新型通过箱板5的设计以及其中铜网屏蔽层9和铝合金网屏蔽层10的设计,使得本实用新型能够屏蔽各类电磁信号,避免干扰,通过滑槽3的设计,在音响不用时,插接上保护板8一方面保护了播音面4同时能够实现音箱全方位屏蔽信号,有效的保证音箱声音品质,使之使用长时间之后不至于失真,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能够有效的屏蔽各类电磁干扰信号,抗干扰能力强,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