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管控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684667发布日期:2018-10-16 20:56阅读:105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通话技术管控领域,尤其是一种电话管控方法。



背景技术:

电话,尤其是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工作中互相联络的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人们只需要拨出电话号码,就可以与远在天边的人进行联络交流,非常方便。当然人们也会偶然拨错号码,与不是想联络的人通话,耽误了时间,还可能需要为此付出电话费。接电话的人偶尔接到一两个打错的电话,虽然工作和生活受到了一点干扰,但还是对此表示理解。

自从出现了电话营销(telemarketing),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电话营销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销售人员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直接联系到潜在客户,给予产品介绍,游说接听电话的人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由于其针对性强,成本低,效率高,很快风靡全球。

电话营销应用比较多的行业常见于贷款、房屋中介、保险、培训、保健等行业,当然还包括相当数量的诈骗电话。由于这些行业有大量的营销人员,每个营销人员都有拨打电话的数量指标,并且这些行业与电话运营商签有大客户服务协议,拨打电话的费用非常低,因而产生了大量的营销电话。人们对此类业务的需求少,但每天却会接到大量的营销电话,很多会感觉受到骚扰,心情烦躁,影响到工作和生活。

目前,很多互联网平台或者手机生产厂提供了骚扰电话拦截程序。基本功能是:在用户的智能手机中安装有专门的管控程序,有电话呼叫本机时,在响铃前分析来电号码,与本机的电话号码簿进行比对,若是号码簿里的号码,则判定为非陌生电话,响铃通知机主有来电;若不在号码簿中,则判定为陌生电话,并与数据库储存的信息进行比对,若被其他机主标记为营销电话或骚扰电话,且达到一定标记数量时,则判定为骚扰电话并予以拦截,即不响铃通知机主来电,机主不会受到此次来电骚扰;若有一定数量的标记,但未达到拦截数量,则响铃通知机主接电话,并显示被多少用户标记过是何种类的号码,由机主决定是否接听;接完电话后,机主判断来电是否属于骚扰电话或者某种营销电话,并给予标记。由于是通话后给予标记,故对本次通话没有影响,但可以影响该来电号码以后拨打本机或者其他电话是否被拦截。

由于各方面原因,如有的来电号码即便是标记了房屋中介或者保险营销,或许机主正在联系这些业务,机主不希望这些电话被拦截;甚至该陌生电话可能是机主的客户或者领导,当然不该拦截;呼叫方也会采用游击战术,若一个号码被标记过多次,则该用户就会更换电话号码,标记跟不上号码的变化速度,无法有效拦截;被标记过的号码有可能易主,但第三方平台或用户手机中的信息不会被自动更新清零,结果新用户在使用该号码时会遇到很多障碍,依然会被判定为骚扰电话,因此,拦截的效果不理想。

为什么这么多的管控程序不能有效防止骚扰电话呢。

管控一个活动是否会发生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事中、事后。

禁止一个活动的发生,最有效的管控阶段是事前和事中,在这个阶段,动用技术手段使活动无法开展是最有效的方法。在事后进行管控的方式一般是通过影响当事人信用从而影响其将来开展此类活动的方法。若是违法这个层级的严重活动,事后追究是有效的。若仅是道德层面,或者连道德层面都够不上,那么对当前活动是否开展是无约束力的。在电话管控上,仅接听电话号码簿内的电话看起来是完全有效的,这是事前管理,但问题是不是所有号码簿外的号码都是骚扰电话,这样拒接所有陌生电话会带来严重问题,是不可行的。现有的拦截程序只能是在骚扰电话实施相当数量骚扰后,并且在被相当数量的接听人愿意标记的情况下,才会使该号码将来的拨打电话活动受到拦截程序的影响,而且还有变换号码等逃避手段规避,是典型的事后管理(后期成为事前管理)。当事人最畏惧的还是事前或事中管理,或者即便是事后管理,也要在本活动后可以立即被追责,而当事人在事前或者事中已经知道可能被事后追责,会仔细思考要否使活动继续下去。而一旦决定使活动继续下去,就认可了事后被追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电话管控方法,能够有效管控骚扰电话,且不影响正常的通话。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电话管控方法,包括:被呼叫方的通信终端接到来电呼叫时,要求呼叫方向被呼叫方作出通话补偿承诺的前提下,才发出来电提醒。

进一步地,被呼叫方用户接听来电,在通话结束后,能够选择需要或放弃该通话补偿。

进一步地,所述被呼叫方的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安装有管控程序,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向呼叫方发出“被呼叫方要求设定金额的通话补偿”的通知,以要求呼叫方向被呼叫方作出通话补偿承诺。

进一步地,所述被呼叫方的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安装有管控程序,被呼叫方用户接听来电后,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询问被呼叫方用户是否需要该通话补偿。

更佳地,被呼叫方安装有管控程序的通信终端接到来电呼叫时,首先判断来电号码是否在被呼叫方通信终端的号码簿中,若是,则发出来电提醒;若否则进入管控通话流程。

进一步地,被呼叫方安装有管控程序的通信终端接到来电呼叫时,进入管控通话流程;

在管控通话流程中,被呼叫方通信终端首先查询使用该来电号码的呼叫方是否为管控程序用户;

步骤s2.1,若呼叫方是管控程序用户,则向呼叫方发出一个“被呼叫方要求设定金额的通话补偿”的通知;

步骤s2.1.1,若呼叫方认可该通话补偿,则被呼叫方通信终端发出来电提醒,并在被呼叫方用户接听来电后,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询问被呼叫方用户是否需要该通话补偿;

步骤s2.1.1.1,若被呼叫方需要该通话补偿,则通话结束后直接或按照满足设定条件时从呼叫方划转通话补偿对应的金额给被呼叫方,完成支付;

步骤s2.1.1.2,若被呼叫方不需要该通话补偿,则通话结束后无需支付操作;

步骤s2.1.2,若呼叫方不认可该通话补偿,则结束来电呼叫进程。

步骤s2.2,若呼叫方不是管控程序用户,则通知呼叫方安装相应管控程序;然后结束来电呼叫进程。

更进一步地,步骤s2.1.1.1中的设定条件为本次通话时长大于一个设定时长。

进一步地,设置一个安装有管控程序的管控平台,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能够与通信终端上的管控程序实时交换数据;管控程序的用户在管控平台上预存诚信金,管控平台实现诚信金管理和通话补偿支付;

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通话补偿的支付。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的管控方法,使得通话请求的呼叫方在知道有为本次通话付出资金代价的可能后,对是否继续本次通话会有所顾忌,可能选择继续通话,也可能选择取消本次通话,从而减少了对被呼叫方的影响。

本发明是一种通过事后追责,并在事前告知当事人可能被事后追责的方式实行骚扰电话管控的。若当事人认可被事后追责,即呼叫方认可被呼叫方对本次通话的补偿要求,电话可以接通,并在通话后完成通话补偿支付。被呼叫方事后收到了其要求数额的通话补偿,内心平衡,不会对工作和生活产生干扰。若通话后,被呼叫方认为不是骚扰电话,可取消通话补偿要求,从而保证了正常社交的进行。若呼叫方不认可通话补偿,则本次通话终止,被呼叫方未接到来电提醒,未被骚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话管控方法,具体如下:

在通信终端上设有管控程序,通信终端上的管控程序能够控制通信终端的通话功能,包括:读取通信终端里保存的号码簿、文件、控制响铃或振动、键盘、拨号、挂机等功能;

在管控平台上也设有管控程序,管控平台可以是电信网络运营商或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管控服务器,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可以与通信终端上的管控程序实时交换数据;

当被呼叫方的通信终端接到来电呼叫时,通过以下具体步骤实现对拨打和接听电话活动进行管控;

步骤s1,首先判断来电号码是否在被呼叫方通信终端的号码簿中,若是,则发出来电提醒,以使得被呼叫方能够进行正常通话操作;若否,则表明来电号码为陌生电话,进入管控通话流程;

通信终端可以通过响铃或振动方式发出来电提醒;此步骤s1是一个较优的可选步骤,本发明的方法直接从步骤s2开始也是可行的;

步骤s2,在管控通话流程中,被呼叫方通信终端首先查询使用该来电号码的呼叫方是否为管控程序用户;例如可以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或管控平台上的相关文件查询呼叫方是否为管控程序用户;

步骤s2.1,若呼叫方是管控程序用户,则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向呼叫方发出一个“被呼叫方要求设定金额的通话补偿”的通知;随该通知可一并提醒呼叫方“正在呼叫的号码为管控程序用户”;

步骤s2.1.1,若呼叫方认可该通话补偿,则被呼叫方通信终端发出来电提醒,并在被呼叫方用户接听来电后,通过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上或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询问被呼叫方用户是否需要该通话补偿;

步骤s2.1.1.1,若被呼叫方需要该通话补偿,则通话结束后直接或按照满足设定条件时从呼叫方划转通话补偿对应的金额给被呼叫方,完成支付;支付的过程可通过管控平台上的管控程序进行;

步骤s2.1.1.2,若被呼叫方不需要该通话补偿,则通话结束后无需支付操作;

步骤s2.1.2,若呼叫方不认可该通话补偿,则结束来电呼叫进程;被呼叫方通信终端也就不会以响铃或振动方式提醒被呼叫方用户;

步骤s2.2,若呼叫方不是管控程序用户,则通知呼叫方安装相应管控程序并成为管控程序用户;然后结束来电呼叫进程。

使用上述管控程序的用户,可以在管控平台上预存诚信金,管控平台实现诚信金管理和通话补偿支付;也可以通过现有第三方支付工具,如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实现通话补偿的支付;

被呼叫方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设定每次来电需要的通话补偿的金额,设定金额越高,则呼叫方面临的补偿金支出越多,则被呼叫方接到骚扰电话的次数就会越少;对于正常来电,被呼叫方在通话结束后,可以选择放弃通话补偿,因此不会对正常来电的呼叫方产生补偿金支出;

为了使电话营销这种营销方式得以存在,步骤s2.1.1.1中的设定条件可以为本次通话时长大于一个设定时长,比如15秒;这样,被呼叫方的通话补偿要求必须在本次通话时长大于15秒后才有效,这样也兼顾了电话营销方的利益;如果被呼叫方非常厌恶营销电话或骚扰电话,则被呼叫方可以设定较高金额的通话补偿,这样作为营销电话或骚扰电话的呼叫方面临的潜在通话补偿就很高,则呼叫方就会不认可该通话补偿,结束呼叫进程,被呼叫方也就不会收到来电提醒。

本发明所述电话指基于电信或移动通讯网络的常规电话,也包括基于internet网络的可用语音或者视频即时(准即时)通讯工具产生的电话。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实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