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屏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8959发布日期:2019-05-21 21:0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满足预设透光率的显示屏、摄像头和移动终端主体;

所述移动终端主体包括壳体,和位于壳体内的主板;

所述显示屏包括触控屏和自发光的发光屏,所述显示屏远离所述主板的一面设置为所述触控屏,所述显示屏靠近所述主板的一面设置为所述发光屏;

所述摄像头与所述主板连接,并装配于所述显示屏与所述主板之间的指定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OCA光学胶层,所述触控屏和所述发光屏之间通过所述OCA光学胶层进行组合成所述显示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摄像头装配板;

所述摄像头装配板的尺寸与所述显示屏的尺寸相同,装配于所述显示屏与所述主板之间;所述摄像头装配板上设置摄像头装配槽孔,所述摄像头装配于所述摄像头装配槽孔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装配板的颜色为黑色。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LED光珠;

多个所述LED光珠按照预设排布规则分散排布于所述摄像头装配板靠近所述显示屏的一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屏为第一指定厚度的透明OLED组件;或所述发光屏为第二指定厚度的石墨烯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屏包括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

所述第一区域为所述摄像头的映射区域,所述发光屏除所述第一区域之外的区域为所述第二区域,所述第一区域为透明OLED或石墨烯;所述第二区域为LCD。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域为石墨烯,所述第二区域为透明OLED。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通过光胶卡带固定于所述第一区域靠近主板的一面,所述光胶卡带固定于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的交界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听筒;

所述显示屏覆盖所述主板后,装配于所述壳体内,所述显示屏与所述壳体的装配衔接处预留狭缝,所述狭缝的尺寸为微米级,所述听筒位于所述狭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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