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47111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发光模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发光模块,尤其涉及该发光模块的结构。
背景技术
由于科技高度发展的结果,许多消费性的产品都是属于规格化的制式设计,但在一成不变的商品中,仍有许多个性化的商品设计,例如就移动电话而言,业者不断推出新型态的设计,像是可更换手机外壳的设计,具有标志(logo)的设计等等,都是在一成不变的手机商品中进行突破,求新求变方可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在先前的标志(logo)设计中,其标志(logo)仅为单纯在壳体上进行绘制,若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是可以达到让人清楚观视的目的,但若在光线不足的状况下,由于其标志 (logo)无法自行发光,故要达到让人清楚观视的目的,便有些困难。

发明内容
本发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发光模块,旨在解决上述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发明的一种发光模块,包括至少一第一基板;至少一第二基板;所述的至少一第二基板迭设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一面;以及多个光源;所述的多个光源至少分别位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二相对侧,且该些光源相互面对地朝该至少一第二基板之所有侧壁直接投射光线,由此利用光反射方式显示该至少一第二基板的发光轮廓。本发明的另一种发光模块,包括一基板;所述的基板具有一面,该面凸出有一立体图案;以及多个光源;所述的多个光源至少分别位于该基板之二相对侧边,且该些光源相互面对地朝该立体图案之所有侧壁直接投射光线,由此利用光反射方式显示该立体图案的发光轮廓。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展示图案方面便可提供一显示发光轮廓之方式,以供清楚观视特定图案,例如标志(logo)。


图1绘示本发明发光模块于一实施例下之俯视图及光线分布示意图。图2绘示图1之侧视图及光线分布示意图。图3绘示本发明发光模块在另一实施例下之俯视图及光线分布示意图。图4绘示图3之侧视图及光线分布示意图。图5绘示本发明装置之操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发明为揭露一种发光模块及具发光模块之电子装置,用以提供发光轮廓之图形。本发明是提供一种发光模块,包含至少一第一基板、至少一第二基板及多个光源。 第二基板迭设于第一基板之一面。光源至少分别位于第一基板之二相对侧,且光源相互面对地朝第二基板之所有侧壁直接投射光线,由此利用光反射方式显示第二基板之发光轮廓。本发明之一实施例中,单一第一基板之此面区分为一第一区域及一第二区域。此第二基板迭设于第一基板之此面上,且完全覆盖第一区域。此外,发光模块更包含一不透光层。不透光层配置于第一基板之此面上,且完全覆盖第二区域。不透光层可例如为一不透光胶物、胶带、染色涂层、镀层或印刷物。本发明之另一实施例中,第二基板迭设于第一基板所占之面积等于第一基板之此面面积。上述之各实施例之一变化中,第一基板为一塑料透明板,塑料透明板具有平整表上述之各实施例之另一变化中,第二基板为一塑料透明板,塑料透明板具有平整表面。其它变化中,第一基板也可为一金属板,金属板之一面具光反射性。其它变化中,第二基板具有一图案,图案为文字、商标、花纹、或其它无意义之图形。其它变化中,第二基板具有一图案,图案为几何图形或线条。其它变化中,不透光层为一不透光胶物、胶带、染色涂层、镀层或印刷物。其它变化中,此些光源分别间隔地围绕第一基板之各侧边。其它变化中,此些光源分别位于第一基板之二相对侧之对角线位置。本发明之另一实施例中,此种发光模块包含一基板及多个光源。基板之一面上凸出有一立体图案。此些光源至少分别位于第一基板之二相对侧,且此些光源相互面对地朝立体图案之所有侧壁直接投射光线,由此利用光反射方式显示立体图案之发光轮廓。本发明之发光模块系包含一基板及多个光源。此些光源分别位于基板之二相对侧,基板之一顶面设置有一凸出之立体图案,故利用光源直接投射光线至立体图案之所有侧壁,以便由光反射方式在此基板上呈现出此立体图案之发光轮廓。如此,发光模块便可提供一新式之发光轮廓。请参阅第1图及第2图所示。第1图绘示本发明发光模块100在一实施例下之俯视图及光线L分布示意图。第2图绘示第1图之侧视图及光线L分布示意图。发光模块100包含一第一基板200、一或多个第二基板300及多个光源500。具体而言,第一基板200呈板状,具有相对之第一顶面210及第一第一底面220, 以及连接第一顶面210及第一底面220之多个侧边230。此(些)第二基板300呈板体, 具有相对之第二顶面310及第二底面320,以及连接第二顶面310及第二底面320之多个侧壁330。此(些)第二基板300迭设于第一基板200上,是通过其第二底面320覆盖于第一基板200之第二顶面210。第二基板300于第一基板200上共同或分别排列成一立体图案。此些侧壁330用以描述出此(些)图案之轮廓线条。此(些)此图案例如由文字 (character)、商标(logo)、花纹(pattern)、或其它无意义之图形等等所组成;此外,上述之图案例如也可为几何图形或线条所组成。此外,此实施例之一可选择之选项中,发光模块100也可更包含一不透光层400。 不透光层400具不透光性,是配置于第一基板200之第一顶面210除此(些)第二基板300 外之其它所有区域。如此,可知此(些)第二基板300之第二底面320之总面积小于第一基板200之第一顶面210之面积。第二基板300完全覆盖第一基板200之第一顶面210之所有区域总称「第一区域」、不透光层400完全覆盖第一基板200之第一顶面210之所有区域总称「第二区域」。此不透光层400可例如为一不透光胶物、胶带、染色涂层、镀层或印刷物等。光源500,例如设于软性电路板510 (FPC)上之LED发光组件520,至少分别位于第一基板200之二相对侧边230。故,此些光源500可直接地且集中地投射光线L至第二基板 300之所有侧壁330,意即此些光源500之光线L仅于第二基板300外部直接经由空气投射光线L至第二基板300之所有侧壁330。如此,当第二基板300之所有侧壁330受到此些光源500之光线投射时,此些光源 500之光线L可经第二基板300之所有侧壁330之反射后,可部份地朝第二基板300远离第一基板200之方向发出光线,由此于第一基板200上有效地呈现出此(些)第二基板300 之发光轮廓C (如第5图所示)。具体来说,第一基板200之每侧边230之光源500可充分地投射光线L至此(些) 第二基板300同侧之侧壁330,使得此(些)第二基板300之所有侧壁330皆可受到此些光源500之光线投射,此外,部份第二基板300之侧壁330亦可反射光线L至另一第二基板 300之侧壁330,使其补强此(些)第二基板300之发光轮廓C。光源500于此实施例之其它变化中,光源500也可分别位于第一基板200之各侧边230,以间隔地围绕此(些)第二基板300之侧壁轮廓;或者,上述光源500也可分别位于第一基板200之二相对侧231,且恰好位于第一基板200上之一假想对角线A之位置。此外,也可经考虑后,将LED发光组件520的发光大于第一基板200之高度。此实施例之其它变化中,第一基板200具可导旋光性,例如为一透明塑料板。较佳地,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此透明塑料板之所有表面皆不进行光学微结构之处理,使得此透明塑料板仅于成型后维持其平整表面之现状,不具有光学微结构。故此些光源500之光线L进入透明塑料板内,也不易自第一基板200之第一顶面210输出。再者,当第一基板200采用透明塑料板时,发光模块100更包含一反射板600。反射板600位于第一基板200背对第二基板300之一面,以便经由第一基板200反射其余光线L至第二基板300之侧壁330 ;或者,第一基板200也可不具导旋光性,例如为一金属板, 其第一顶面210可帮助反射光线L至第二基板300之侧壁330。此(些)第二基板300具可导旋光性,例如为一透明塑料板,较佳地,此透明塑料板之所有表面皆不进行光学微结构之处理,使得此透明塑料板仅于成型后维持其平整表面之现状,不具有光学微结构。故此些光源500之光线L进入透明塑料板内,也不易自第一基板200之第一顶面 210输出;此外,第二基板300之所有侧壁330也可具光反射性,例如为光滑面、镜面、白色或银色表面等任何一种适合于反光的表面,以加强反射光线L之能力。或者,此(些)第二基板300不具可导旋光性,例如为一金属板(例如铜、铝板等),第二基板300之所有侧壁330呈光反射性,例如为光滑面、镜面、白色或银色表面等任何一种适合于反光的表面,以加强反射光线L之能力。此外,第一基板200与第二基板300可通过黏着层所结合,或者,第一基板200与第二基板300也可由一体成型制程所提供,使得第二基板300为凸出于第一基板200 —面之立体图案。上述之透明塑料板之材质例如可分别为聚丙烯(Polypropylene,PP),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ABS 树脂,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AB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聚苯乙烯(polystyrene, PS)、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聚亚酰胺(Polyimide)或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 methacrylate), PMMA) ggtl·^。请参阅第3图及第4图所示,第3图绘示本发明发光模块101于另一实施例下之俯视图及光线分布示意图,第4图绘示第3图之侧视图及光线分布示意图。发光模块101包含一或多个第一基板201、一或多个第二基板301及多个光源 500。第二基板301迭设于第一基板201上。具体而言,第一基板201与第二基板301 具有相同之数量(如一或多个),且第二基板301迭设于第一基板201之一面上之面积等于第一基板201之此面之面积,如此,第一基板201与第二基板301具有相同之图形轮廓,也共同成为一立体图案。故,俯视图中之第二基板301遮蔽了第一基板201。此立体图案例如由文字(character)、商标(logo)、花纹(pattern)、或其它无意义之图形等等所组成;此外,此立体图案例如也可为几何图形或线条所组成。光源500(同上)至少分别位于第一基板201与第二基板301之二相对外侧。故, 此些光源500可直接地且集中地投射光线L至第二基板301之所有侧壁330,意即此些光源500之光线L仅于第二基板301外部直接投射光线L至第二基板301之所有侧壁330,如此,当第二基板301之所有侧壁330受到此些光源500之光线投射时,此些光源500之光线 L可经第二基板301之所有侧壁330之反射后,可部份地朝第二基板301远离第一基板201 之方向发出光芒,由此有效地呈现出此立体图案之发光轮廓C(如第5图所示)。光源500于此实施例之其它变化中,上述光源500也可分别位于第一基板201之二相对侧,且恰好位于第一基板201上之一假想对角线A之位置(如图所示);或者,光源也可分别位于第一基板之各侧,以间隔地围绕此立体图案(图中未示)。此外,也可经考虑后,将光源500的高度大于第一基板201之高度(如图所示)。此实施例之其它变化中,第一基板与第二基板具可导旋光性,例如为一透明塑料板(其材质同上)。较佳地,然而,本发明不限于此,此透明塑料板之所有表面皆不进行光学微结构之处理,使得此透明塑料板仅于成型后维持其平整表面之现状,不具有光学微结构。 故此些光源之光线进入透明塑料板内,也不易自第一基板之出光面输出。再者,同第1图及第2图之实施例所述,此另一实施例中,当第一基板采用透明塑料板时,发光模块也包含一反射板。反射板位于第一基板背对第二基板之一面,以便经由第一基板反射其余光线至第二基板之侧壁;或者,第一基板也可不具导旋光性,例如为一金属板。此外,第二基板之所有侧壁也可呈光反射性,例如为光滑面、镜面、白色或银色表面等任何一种适合于反光的表面,以加强反射光线之能力。或者,此(些)第二基板不具可导旋光性,例如为一金属板(例如铜、铝板等),第二基板之所有侧壁呈光反射性,例如为光滑面、镜面、白色或银色表面等任何一种适合于反光的表面,以加强反射光线L之能力。此另一实施例中,第一基板与第二基板可通过黏着层所结合,或者,第一基板与第二基板也可由一体成型制程所提供。请参阅第5图所示,第5图绘示本发明装置700之操作示意图。本发明另提供一种装置700。装置700包含一外壳710及一上述之发光模块100。 外壳710具一开口 711,外壳710覆盖第一基板200及各光源500,使得第二基板300可完全露出于开口 711外,进而显露出第二基板300之发光轮廓C。本发明所限之装置,并不刻意限制于某一领域中,可例如为携带式电子装置、家用电器装置或装饰墙(门)等等。携带式电子装置例如为笔记型计算机、手机、摄影机、游戏机、语言翻译机其中之一。家用电器装置例如为电视机、音响、录放机、除湿机、灯具或家用电话等等。本发明所揭露如上之各实施例中,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习此技艺的,在不脱离本发明之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各种之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发明之保护范围当视后附的权利要求的范围所界定的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第一基板;至少一第二基板;所述的至少一第二基板迭设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一面;以及多个光源;所述的多个光源至少分别位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二相对侧,且该些光源相互面对地朝该至少一第二基板之所有侧壁直接投射光线,由此利用光反射方式显示该至少一第二基板的发光轮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单一个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该面区分为一第一区域及一第二区域,该至少一第二基板迭设于该第一基板之该面上,且完全覆盖该第一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不透光层;所述的不透光层配置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该面上,且完全覆盖该第二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不透光层为一不透光胶物、胶带、 染色涂层、镀层或印刷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第二基板迭设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所占之面积等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该面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为一金属板或一具平整表面之塑料透明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第二基板为一具平整表面之塑料透明板,且该塑料透明板之该所有侧壁具光反射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第二基板具有一图案,该图案为几何图形、线条文字、商标或花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些光源分别间隔地围绕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每一该些侧边。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些光源分别位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二相对侧之对角线位置。
11.一种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基板;所述的基板具有一面,该面凸出有一立体图案;以及多个光源;所述的多个光源至少分别位于该基板之二相对侧边,且该些光源相互面对地朝该立体图案之所有侧壁直接投射光线,由此利用光反射方式显示该立体图案的发光轮廓。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基板为一金属板或一具平整表面之塑料透明板。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立体图案之该所有侧壁具光反射性。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立体图案为几何图形、线条文字、商标或花纹。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不透光层;所述的不透光层充分分布于该面除该立体图案以外之区域。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不透光层为一不透光胶物、胶带、染色涂层、镀层或印刷物。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些光源分别间隔地围绕该基板之每一该些侧边。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模块,其特征在于该些光源分别位于该基板之二相对外侧之对角线位置。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发光模块,包括至少一第一基板;至少一第二基板;所述的至少一第二基板迭设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一面;以及多个光源;所述的多个光源至少分别位于该至少一第一基板之二相对侧,且该些光源相互面对地朝该至少一第二基板之所有侧壁直接投射光线,由此利用光反射方式显示该至少一第二基板的发光轮廓;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展示图案方面便可提供一显示发光轮廓之方式,以供清楚观视特定图案,例如标志(logo)。
文档编号H05K5/02GK102324213SQ20111016293
公开日2012年1月18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16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16日
发明者郭盈宏 申请人:上海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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