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154176阅读:50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械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立井井筒提升系统罐笼矿车出罐后与轨道对接的引导装置。
背景技术
在立井采用临时提升系统时,矿车提升至地面出罐缺少引导装置,仅仅是依靠工人拿着扦子、撬棍别罐笼进行道的找正。该方法极费力效率又低,而且极为不安全,工人在拿扦子、撬棍别罐笼时,所拿物品极可能坠入井下伤到井下人员或设施,且劳动强度大很消耗工人体力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解决目前在立井采用临时提升系统期间矿车出罐掉道问题,研制设计出了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可以是
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主要由引导工字钢、横钢板、支撑工字钢和道轨组成,其两根引导工字钢横向设置在横钢板上面,两根引导工字钢内间距以靠井口方向宽,向外逐渐缩窄口的形式摆放,两根引导工字钢的摆放距离为,靠井口方向大于两道轨外间距100mm-120 _,靠道轨方向大于等于两道轨的外间距,横钢板下面纵向设置支撑工字钢,两根引导工字钢左端设置在井口矿车出口下面,右端连接两根道轨,两根道轨在两根引导工字钢I中间,两根道轨插入两根引导工字钢1300 mm 一 500 mm。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
所述的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其引导工字钢I与罐车轮接触内侧面,靠进道轨一侧设置斜面,其斜度与两根道轨平行,斜面长度设置为500 mm — 600 mm。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I、本发明解决了在立井采用临时提升系统期间,矿车提升至地面出罐没有引导装置,造成矿车出罐效率低的问题,提高了矿车出罐效率。2、本发明设计简单,制造容易,成本低,实用性强。3、本发明的使用减少了劳动力,保证了生产安全。


图I为本发明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与立井井口矿车位置摆放主视图。图2为本发明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与立井井口矿车位置摆放俯视图。图3为本发明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与矿车位置摆放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引导工字钢主视图。图5为本发明引导工字钢俯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图2中,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主要由引导工字钢I、横钢板2、支撑工字钢3和道轨4组成,其两根引导工字钢I横向设置在横钢板2上面,两根引导工字钢I内间距以靠井口方向宽,向外逐渐缩窄口的形式摆放,两根引导工字钢I的摆放距离为,靠井口方向大于两道轨4外间距100 mm - 120 mm,靠道轨4方向大于等于两道轨4的外间距,横钢板2下面纵向设置支撑工字钢3,两根引导工字钢I左端设置在井口矿车出口下面,右端连接两根道轨4,两根道轨4在两根引导工字钢I中间,两根道轨4插入两根引导工字钢1300 mm — 500 mm。图3— 5中,所述的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其引导工字钢I与罐车轮接触内侧面,靠进道轨4 一侧设置斜面,其斜度与两根道轨4平行,斜面长度设置为500 mm 一 600 mm。
权利要求
1.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主要由引导工字钢(I)、横钢板(2)、支撑工字钢(3)和道轨(4)组成,其特征是两根引导工字钢(I)横向设置在横钢板(2)上面,两根引导工字钢(O内间距以靠井口方向宽,向外逐渐缩窄口的形式摆放,两根引导工字钢(I)的摆放距离为,靠井口方向大于两道轨(4)外间距100 mm - 120 mm,靠道轨(4)方向大于等于两道轨(4)的外间距,横钢板(2)下面纵向设置支撑工字钢(3),两根引导工字钢(I)左端设置在井口矿车出口下面,右端连接两根道轨(4),两根道轨(4)在两根引导工字钢(I)中间,两根道轨(4)插入两根引导工字钢(I) 300 mm — 500 mm。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其特征是引导工字钢(I)与罐车轮接触内侧面,靠进道轨(4) 一侧设置斜面,其斜度与两根道轨(4)平行,斜面长度设置为 500 mm — 600 mm。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立井井口矿车自动对轨装置,主要由引导工字钢、横钢板、支撑工字钢和道轨组成,其两根引导工字钢横向设置在横钢板上面,两根引导工字钢内间距以靠井口方向宽,向外逐渐缩窄口的形式摆放,两根引导工字钢的摆放距离为,靠井口方向大于两道轨外间距100mm-120mm,靠道轨方向大于等于两道轨的外间距,横钢板下面纵向设置支撑工字钢,两根引导工字钢左端设置在井口矿车出口下面,右端连接两根道轨,两根道轨在两根引导工字钢1中间。本发明解决了在立井采用临时提升系统期间,矿车提升至地面出罐没有引导装置,造成矿车出罐效率低的问题,提高了矿车出罐效率。本发明设计简单,制造容易,成本低,实用性强。本发明的使用减少了劳动力。
文档编号B66B17/14GK102942099SQ201210394550
公开日2013年2月27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17日 优先权日2012年10月17日
发明者臧培刚, 刘晓亭, 李 昊, 郑辉 申请人: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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