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草坪切边的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0234阅读:516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草坪切边的工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城市绿化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草坪切边的工具。



背景技术:

城市绿化是栽种植物以改善城市环境的活动,在城市中植树造林、种草种花,把一定的地面(空间)覆盖或者是装点起来,我国目前加速城镇化,城市绿化步伐也相应的加快。许多城市结合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和旧城改造开展绿化工作,有效增加了绿地面积;园林化街道、小区和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城市绿化采取的主要手段为种植草坪、灌木、花卉等,当草坪与灌木或地被花卉相邻时,草坪边缘的草生长旺盛,每年重新修剪草坪边缘一次,保持草坪的形状、确定边界,需要切除边缘的乱草,深度一般为2-4cm,一般切到草坪植物的根部为止。由于草坪与灌木、草花的养护频次和养护工作有所差异,所以在养护中,需要对不同植被类型做出分界线,便于养护,但同时也要保证景观效果,边界整齐。目前切边的工具有菜刀或泥瓦刀,虽能够切出平整的边,但是工作效率低下,另外还有一种机械化的切边机,但是造价高,保养费用高,而且切边机在一些坡度较大,地形狭隘处不便于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草坪切边的工具,其具有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等特点。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草坪切边的工具,包括操作杆,所述操作杆的末端螺纹联接有切铲,所述切铲的形状为楔形,所述切铲的上表面保持为一个平面,所述切铲的下表面也保持为一个平面。

本实用新型采用楔形的切铲,操作人员沿着草坪、灌木等的边界,快速切下去,可以直接将草坪根部切断,所述切铲的上表面保持为一个平面,所述切铲的下表面也保持为一个平面,能够快速剥离开草根和土壤,重新整理出齐整的边界,省时省力。切铲上连接的操作杆,无须弯腰操作,身体保持直立即可完成草坪切边,降低了劳动者的工作强度。

进一步的,所述切铲包括连接部和切割刃,所述连接部的一端与所述操作杆连接,所述连接部的另一端向前延伸形成所述切割刃,所述切割刃前端的形状为弧形。

进一步的,沿所述切铲的长度方向所述连接部的两个侧面分别向上延伸形成左挡翼和右挡翼,所述左挡翼的高度与右挡翼的高度相等。本实用新型的切割刃将边界划出后,用连接部将切下的部分铲走,左挡翼和右挡翼可以有效防止铲土掉落。

进一步的,沿所述切铲的宽度方向所述连接部的顶面向上延伸形成上挡翼,所述上挡翼与所述顶面倒圆角连接。上挡翼不但可以防止铲土掉落,而且倒圆角连接可以有效避免连接处的积存废土。

进一步的,所述操作杆包括短杆和延长杆,所述短杆的一端与所述切铲螺纹联接,所述短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延长杆螺纹联接。

进一步的,所述短杆的顶端安装有枪笔,所述枪笔的形状为圆锥形;所述延长杆的一端设置有容纳腔,所述枪笔固定到所述容纳腔中。枪笔可以有效切断粗大坚硬的根系,使用完成后,直接套在容纳腔中,使用方便、收纳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采用楔形的切铲,操作人员沿着草坪、灌木等的边界,快速切下去,可以直接将边缘的草根切断,切铲的上表面保持为一个平面,切铲的下表面也保持为一个平面,能够快速剥离开草根和土壤,重新整理出齐整的边界,省时省力。切铲上连接的操作杆,无须弯腰操作,身体保持直立即可完成草坪切边,降低了劳动者的工作强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操作杆;2、切铲;11、延长杆;12、短杆;13、枪笔;21、连接部;22、切割刃;23、上挡翼。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草坪切边的工具,包括操作杆1,所述操作杆1的末端螺纹联接有切铲2。做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方式,所述操作杆包括短杆12和延长杆11,所述短杆12的一端与所述切铲2螺纹联接,所述短杆12的另一端与所述延长杆11螺纹联接。所述短杆12的顶端安装有枪笔13,所述枪笔13的形状为圆锥形;所述延长杆11的一端设置有容纳腔,所述枪笔13插设在所述容纳腔中。

所述切铲2的形状为楔形,所述切铲2的上表面保持为一个平面,所述切铲的下表面也保持为一个平面。采用楔形的切铲,操作人员沿着草坪、灌木等的边界,快速切下去,可以直接将边缘的草根切断。

所述切铲2包括连接部21和切割刃22,所述连接部21的一端与所述操作杆1连接,所述连接部21的另一端向前延伸形成所述切割刃22,所述切割刃22前端的形状为弧形。

为了防止铲土掉落,本实用新型还设计有挡翼结构。沿所述切铲的长度方向所述连接部的两个侧面分别向上延伸形成左挡翼和右挡翼,所述左挡翼的高度与右挡翼的高度相等。沿所述切铲的宽度方向所述连接部的顶面向上延伸形成上挡翼23,所述上挡翼23与所述顶面倒圆角连接。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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