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水族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1824阅读:640来源:国知局
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水族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水族箱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水族箱。



背景技术:

用大型的水族箱来养殖热带鱼,在水族箱外壁面绘上各种图案,不仅能够美化环境,还能怡情养性,而饲养热带鱼的水族箱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水族箱顶部湿度高,会囤积大量的水汽,使水族箱顶部产生大量的雾气,从而不利于水族箱的正常使用,且对于北方来说,外部空气干燥,如能将水族箱内的湿气进行利用,将启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提供了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水族箱。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水族箱,包括箱体和盖体,所述的盖体上还设有抽湿装置,所述的抽湿装置包括本体,所述的本体内设有安装槽,所述的安装槽内设有吸风机,所述的安装槽底部设有进气口,所述的安装槽顶部设有排气口,所述的吸风机通过进气口将箱体的湿气从排气口排出。

所述的安装槽内还设有安装座,所述的安装座上设有放置槽,所述的吸风机固定安装在放置槽上,所述的安装座的底部还设有透气孔。

所述的进气口上还设有下护罩,所述的下护罩上设有若干格栅。

所述的吸风机上还设有排气部,所述的排气部插接在安装槽内且与安装座通过螺钉连接,所述的排气部固定安装在排气口上,所述的排气部包括弧形的气道,所述的气道的末端设有格栅。

所述的盖体上设有水平设置的安装滑轨,所述的抽湿装置与安装滑轨之间插接配合。

所述的安装滑轨内设有定位条,所述的本体的两侧设有定位槽,所述的本体通过定位槽与安装滑轨内的定位条限位配合。

所述的定位槽为圆形槽,所述的圆形槽的一端设有开口,所述的开口的尺寸小于圆形槽的直径。

所述的盖体的两侧还设有固定条,所述的固定条上设有卡接部,所述的的固定条通过卡接部与本体之间卡接配合。

所述的盖体与箱体之间铰接配合。

所述的抽湿装置数量为两个,分别安装在盖体左右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水族箱,通过在水族箱的盖体上设有若干抽湿装置,通过将箱体内的高湿度水汽通过抽湿装置抽出水族箱,减少了水族箱内的湿气,减少了大量雾气的产生,也通过将湿气排入水族箱外的室内空气中,启到了加湿的功能,一举两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盖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盖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条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抽湿装置结构爆炸图。

图中1-盖体,2-抽湿装置,11-安装滑轨,12-定位条,13-定位槽,14-开口,15-固定条,16-卡接部,21-本体,22-安装槽,23-吸风机,24-安装座,25-放置槽,26-下护罩,27-排气部,28-气道。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图1、图2、图3、图4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一种具有空气加湿功能的水族箱,包括箱体和盖体1,所述的盖体1上还设有抽湿装置2,所述的抽湿装置2数量为两个,分别安装在盖体1左右两侧。所述的抽湿装置2包括本体21,所述的本体21内设有安装槽22,所述的安装槽22内设有吸风机23,所述的安装槽22内还设有安装座24,所述的安装座24上设有放置槽25,所述的吸风机23固定安装在放置槽25上,所述的安装座24的底部还设有透气孔。所述的安装槽22底部设有进气口,所述的进气口上还设有下护罩26,所述的下护罩26上设有若干格栅。所述的安装槽22顶部设有排气口,所述的吸风机23通过进气口将箱体的湿气从排气口排出。所述的吸风机23上还设有排气部27,所述的排气部27插接在安装槽22内且与安装座24通过螺钉连接,所述的排气部27固定安装在排气口上,所述的排气部27包括弧形的气道28,所述的气道28的末端设有格栅,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水族箱的盖体上设有若干抽湿装置,通过将箱体内的高湿度水汽通过抽湿装置抽出水族箱,减少了水族箱内的湿气,减少了大量雾气的产生,也通过将湿气排入水族箱外的室内空气中,启到了加湿的功能,一举两得。

所述的盖体1上设有水平设置的安装滑轨11,所述的抽湿装置2与安装滑轨11之间插接配合。所述的安装滑轨11内设有定位条12,所述的本体21的两侧设有定位槽13,所述的本体21通过定位槽13与安装滑轨11内的定位条12限位配合。所述的定位槽13为圆形槽,所述的圆形槽的一端设有开口14,所述的开口14的尺寸小于圆形槽的直径。

所述的盖体1的两侧还设有固定条15,所述的固定条15上设有卡接部16,所述的的固定条15通过卡接部16与本体21之间卡接配合。

所述的盖体1与箱体之间铰接配合。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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