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55982阅读:1521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对植物浇水和施肥的装置,尤其涉及一种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大棚种植,需要人工对植物进行浇水和施肥,其浇水量与施肥量难以准确控制。随着人力成本逐渐增加,大棚种植的成本也随之越来越高,增加了人力成本负担,而且也存在重复性工作多、自动化程度低、劳动效率低、控制精度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劳动效率高、控制精度高的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包括计算机、第一单片机、第二单片机、水箱、水泵、多个电磁铁、多个称重传感器和多个肥料箱,所述计算机与所述第一单片机连接,所述第一单片机与所述第二单片机通过ZigBee网络连接,多个所述称重传感器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单片机的信号输入端连接,多个所述电磁铁的控制输入端和所述水泵的控制输入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单片机的控制输出端连接,所述水箱的底部安装有电气硬件盒,所述第二单片机置于所述电气硬件盒内;所述水箱的侧壁上安装有喷水管,所述水泵安装于所述水箱的内壁上,所述水泵的出水口与所述喷水管的入水口连接,多个所述肥料箱安装于所述水箱的内壁上端,所述肥料箱的侧壁底部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安装有闸门,多个所述电磁铁分别安装于多个所述肥料箱的外侧壁上位于所述闸门上方的位置并用于控制对应的所述闸门的开、关,多个所述称重传感器分别安装于多个所述肥料箱的底部并用于对对应的所述肥料箱内的肥料进行称重。

为了便于肥料出料更加顺利,所述肥料箱内的底部安装有斜滑板,所述斜滑板的低端位于所述肥料箱的出料口内侧。

为了便于闸门流畅运行,所述肥料箱的出料口的两侧分别设有导向块,所述闸门的两端分别位于两个所述导向块的导向槽内;所述肥料箱的底部位于所述闸门下方的位置设有用于防止所述闸门脱离所述肥料箱的垫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称重传感器检测肥料箱内的肥料重量并将重量信息传输给第二单片机,第二单片机以此控制水泵和电磁铁的状态,实现多种肥料的手动或自动搭配施肥和自动浇灌的目的,用户既可以直接通过第二单片机实现直接手动或自动化控制,也可以通过计算机和第一单片机实现远程手动或自动化控制,从而整体实现了浇水量与施肥量的精确控制和对农作物的快速浇灌,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了种植效率,尤其适用于大棚种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的电气控制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的水箱和肥料箱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的肥料箱的放大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三个电磁铁、三个称重传感器和三个肥料箱为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浇水与施肥装置包括计算机、第一单片机、第二单片机、水箱2、水泵、三个电磁铁5、三个称重传感器12和三个肥料箱1,所述计算机与所述第一单片机连接,所述第一单片机与所述第二单片机通过ZigBee网络连接,三个称重传感器12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单片机的信号输入端连接,三个电磁铁5的控制输入端和所述水泵的控制输入端分别与所述第二单片机的控制输出端连接,水箱2的底部安装有电气硬件盒3,所述第二单片机置于电气硬件盒3内;水箱2的侧壁上安装有喷水管4,喷水管4弯折使其出水口位于较高位置,所述水泵安装于水箱2的内壁上(图中未示),所述水泵的出水口与喷水管4的入水口连接,三个肥料箱1并列安装于水箱2的内壁上端,肥料箱1的侧壁底部设有出料口8,肥料箱1内的底部安装有斜滑板9,斜滑板9的低端位于肥料箱1的出料口8的内侧,出料口8安装有闸门7,肥料箱1的出料口8的两侧分别设有导向块6,闸门7的两端分别位于两个导向块6的导向槽内,肥料箱1的底部位于闸门7下方的位置设有用于防止闸门7脱离肥料箱1的垫块10,三个电磁铁5分别安装于三个肥料箱1的外侧壁上位于闸门7上方的位置并用于控制对应的闸门7的开、关,三个称重传感器12分别通过螺钉11安装于三个肥料箱1的底部并用于对对应的肥料箱1内的肥料进行称重。

说明,图1中的第一电磁铁、第二电磁铁、第三电磁铁即为图3中的三个电磁铁6,图1中的第一称重传感器、第二称重传感器、第三称重传感器即为图3中的三个称重传感器13。

使用过程中,称重传感器12将实时检测肥料箱1内的肥料重量并将重量信息传输给第二单片机,第二单片机或远程的计算机以此作为计算肥料箱1内肥料的释放量的依据,并作为控制闸门7开、关的依据,具体的肥料施肥量由用户预设在计算机或单片机内,并可以根据需要临时修改或添加,施肥和浇水的时间等均可以预先设置或临时控制。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只要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即可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实现的技术方案,均应视为落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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