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养蜂和免割蜜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95183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养蜂和免割蜜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免割蜜的装置,具体为一种用于养蜂和免割蜜的装置,属于养蜂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中国是中华蜜蜂(简称中蜂)的发源地,原始的养蜂可追溯到人类最早采集野生蜂蜂盖的时代;按文献记载,中国养蜂约有两千余年的历史:中华民族将野生中峰逐步饲养为家养中蜂,经历了原始采集峰蜜和人工饲养蜜蜂两个阶段,中国古代养峰发展缓慢,19世纪未20世纪初,西方蜜蜂和活框养蜂技术传入中国,中国近代养蜂有所发展,几经兴衰,逐渐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的养蜂业,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蜂蜜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但是蜂蜜在生产中仍有很多的问题,如割蜜时候对于蜜汁是有一定的影响,而且加重了养蜂人的负担;对于清理蜜蜂尸体目前都是人为用工具一点点清理,很是不便;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用于养蜂和免割蜜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养蜂和免割蜜的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养蜂和免割蜜的装置,包括蜂箱顶部连接有箱盖,所述箱盖顶部连接有太阳能板,所述太阳能板通过导线连接有接线头,所述接线头与接线柱相连,所述接线柱通过导线与小马达连接,所述小马达通过皮带与带轮相连,所述皮带两端连接有刮片,所述箱盖开有第二通风口,所述蜂箱底部开有第一通风口和清尸口,所述蜂箱内通过支架连接副盖,所述蜂箱内通过支架连接支撑框,所述支撑框竖直放置有巢框,所述巢框中间有隔板,所述蜂箱底部滑动连接有育王框,所述育王框一端连接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巢框之间的距离为1~2厘米宽。

优选的,所述第一通风口距箱盖顶部为2~3厘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将传统的蜂箱降低一半,增加了,蜂巢内部的的温度,利用蜜蜂的翅膀散热本能,将巢框封蜡,这样可以直接拿到市场上去售卖省去了割蜜的程序,将育王框从传统的上部改动到下部,这样发挥了蜜蜂勤劳的本性从而大大增加了蜂王浆的产量,利用太阳能发电来清理蜜蜂的死尸,更加节省了人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巢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育王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清尸口,2、第一通风口,3、小马达,4、刮片,5、接线头,6、接线柱,7、导线,8、太阳能板,9、箱盖,10、第二通风口,11、副盖,12、支架,13、巢框,14、隔板,15、支撑框,16、育王框,17、把手,18、带轮,19、蜂箱,20、皮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所示,一种用于养蜂和免割蜜的装置,包括蜂箱19顶部连接有箱盖9,所述箱盖9顶部连接有太阳能板8,所述太阳能板8通过导线7连接有接线头5,所述接线头5与接线柱6相连,所述接线柱6通过导线7与小马达3连接,所述小马达3通过皮带20与带轮18相连,所述皮带20两端连接有刮片4,所述箱盖9开有第二通风口10,所述蜂箱19底部开有第一通风口2和清尸口1,所述蜂箱19内通过支架12连接副盖11,所述蜂箱19内通过支架连接支撑框15,所述支撑框15竖直放置有巢框13,所述巢框13中间有隔板14,所述蜂箱19底部滑动连接有育王框16,所述育王框16上连接有把手17。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巢框13之间的距离为1~2厘米宽,给蜜蜂留下活动的空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第一通风口2距箱盖9顶部为2~3厘米,从而更好的通风。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当需要清理尸体时,通过太阳能板8通过导线7进行电能供应,然后直接将接线头5与接线柱6相连接即可以实现自动清理蜜蜂尸体,通过降低蜂箱19的高度,从而使温度上升,当蜂箱19内部温度高时,蜜蜂会本能自动在通风口10处散热,从而更快封蜡,当封蜡时,便可以直接取出封蜡巢框11出售,育王框18在蜂箱19的最底部,可以通过抓住把手17将其取出,从而取出其中的蜂王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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