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肠排毒红薯粉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25488阅读:79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营养食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清肠排毒红薯粉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红薯(学名:Ipomoea batatas),又名蕃薯、甘薯、山芋、番芋、地瓜、红苕、线苕、白薯、金薯、甜薯、朱薯、枕薯等。常见的多年生双子叶植物,草本,其蔓细长,茎匍匐地面。块根,无氧呼吸产生乳酸,皮色发白或发红,肉大多为黄白色,但也有紫色,除供食用外,还可以制糖和酿酒、制酒精。

红薯含有丰富的淀粉、维生素、纤维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成分,还含有丰富的镁、磷、钙等矿物元素和亚油酸等。这些物质能保持血管弹性,对防治老年习惯性便秘十分有效。遗憾的是,人们大都以为吃红薯会使人发胖而不敢食用。其实恰恰相反,红薯是一种理想的减肥食品,它的热量只有大米的1/3,而且因其含有大量不易被吸消化酵素破坏的纤维素和果胶,能刺激消化液分泌及肠胃蠕动,从而起到通便作用。另外,它含量丰富的β-胡萝卜素是一种有效的抗氧化剂,有助于清除体内的自由基。实际上红薯是一种理想的减肥食品。

红薯不仅是健康食品,还是祛病的良药。《本草纲目》记载,红薯有补虚乏,益气力,健脾胃,强肾阴的功效。《本草纲目拾遗》记载,红薯能补中、和血、暖胃、肥五脏。《金薯传习录》记载,它有6种药用价值:治痢疾和泻泄;治酒积和热泻;治湿热和黄疸;治遗精和白浊;治血虚和月经失调;治小儿疳积。《陆川本草》记载,红薯能生津止渴,治热病口渴。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清肠排毒红薯粉,具有清肠排毒功效。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清肠排毒红薯粉及其制备方法。

本发明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清肠排毒红薯粉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分选;

(2)清洗;

(3)切条:将红薯切成1-15mm的片、块;

(4)护色:将切条后的红薯加入护色液中进行护色5-50分钟;

(5)熟化:将护色后的红薯进行微波处理熟化;

(6)捣泥:将熟化后的红薯加入挤压机中挤压成红薯泥;

(7)回填:将红薯泥、纯植物抗氧化剂按质量比为(95-105):(0.05-0.5)混合均匀;

(8)干燥;

(9)粉碎;

(10)过筛;

(11)包装。

优选地,所述步骤(4)中的护色液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护色剂0.02-0.2份、水95-105份。

优选地,所述的护色剂为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中一种或多种的混合物。

更优选地,所述的护色剂由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混合而成,所述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的质量比为(1-3):(1-3):(1-3)。

优选地,所述步骤(4)中切条后的红薯与护色液质量比为1:(1-10)。

优选地,所述的纯植物抗氧化剂为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中一种或多种的混合物。

更优选地,所述的纯植物抗氧化剂由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混合而成,所述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的质量比为(1-3):(1-3):(1-3)。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清肠排毒红薯粉,采用上述方法制备而成。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清肠排毒红薯粉及其制备方法,精选新鲜红薯为原料,经清洗、切条、护色、熟化、捣泥、回填、干燥、粉碎、过筛制得。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快速、高效、无异物加入和能有效保护生物活性成分的优点,更有利于人体吸收,营养保健价值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以下所述,仅是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做其他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为同等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下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或等同变化,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实施例中各原料介绍:

木犀草素,CAS号:491-70-3。

槲皮素,CAS号:117-39-5。

决明素,CAS号:70588-05-5。

酒石酸,CAS号:526-83-0。

咖啡酸,CAS号:331-39-5。

L-苹果酸,CAS号:97-67-6。

实施例1

清肠排毒红薯粉的具体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分选:选取表面光洁、无土块、无蛀虫、无病斑、没有受过涝害和冻害的新鲜红薯(渝薯17,产地:重庆市彭水县);

(2)清洗:将新鲜红薯清洗干净,去除红薯外表面的泥沙;

(3)切条:将红薯切成大小为8mm的块,得到红薯块;

(4)护色:取5kg红薯块加入到20kg护色液中浸泡10分钟,进行护色;

(5)熟化:将护色后的5kg红薯块加入微波机(采用广州威雅斯微波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型号为VYS-30HM6的微波机)进行微波处理熟化,微波处理机的功率为30KW,处理时间为8分钟;

(6)捣泥:将熟化后的5kg红薯块加入挤压机(采用南阳市固德威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型号为GD-HS-Q-660的曲网挤压型破碎机)中挤压得到4.8kg红薯泥;

(7)回填:将4.8kg红薯泥和2.88g纯植物抗氧化剂加入搅拌机中(采用莱州市兴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型号为WHL的搅拌混合机)混合均匀,得到混合料;

(8)干燥:将混合料加入到闪蒸气流干燥机(采用常州市鲁阳药化干燥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型号为XSG40的快速旋转闪蒸干燥机)中进行气流干燥,在干燥过程中,来自热风炉的热风进风温度为150度,物料干燥处理的时间为8秒,得到干燥料;

(9)粉碎:将干燥料加入到粉碎机(采用深圳市哈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型号为HAO-2200五谷杂粮磨粉机)中粉碎;

(10)过筛:采用120目筛网过筛,得到清肠排毒红薯粉;

(11)包装:采用CPP镀铝膜的包装袋(由苍南县龙港哈拿纸塑制品厂提供,内层为镀铝膜),每袋装100g。

所述步骤(4)中的护色液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组成:护色剂0.12份、蒸馏水100份。

所述的护色剂由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按质量比为1: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

所述步骤(7)中的纯植物抗氧化剂由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按质量比为1: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

护色液制备方法:将护色剂加入到蒸馏水中搅拌混合均匀即得。

实施例2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区别仅仅在于:所述步骤(7)中的纯植物抗氧化剂由槲皮素、决明素按质量比为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得到实施例2的清肠排毒红薯粉。

实施例3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区别仅仅在于:所述步骤(7)中的纯植物抗氧化剂由木犀草素、决明素按质量比为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得到实施例3的清肠排毒红薯粉。

实施例4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区别仅仅在于:所述步骤(7)中的纯植物抗氧化剂由木犀草素、槲皮素按质量比为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得到实施例4的清肠排毒红薯粉。

实施例5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区别仅仅在于:所述的护色剂由咖啡酸、L-苹果酸按质量比为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得到实施例5的清肠排毒红薯粉。

实施例6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区别仅仅在于:所述的护色剂由酒石酸、L-苹果酸按质量比为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得到实施例6的清肠排毒红薯粉。

实施例7

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区别仅仅在于:所述的护色剂由酒石酸、咖啡酸按质量比为1:1搅拌混合均匀得到。得到实施例7的清肠排毒红薯粉。

测试例1

对实施例1-7制备的清肠排毒红薯粉中β-胡萝卜素含量进行测定,β-胡萝卜素含量测试方法参照吴鑫,杨柳桦等《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甘薯中β-胡萝卜素》。测试结果见表1。

表1:β-胡萝卜素含量测试结果表 单位:%

比较实施例1与实施例2-4,实施例1(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复配)β-胡萝卜素含量明显高于实施例2-4(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中任意二者复配);比较实施例1与实施例5-7,实施例1(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复配)β-胡萝卜素含量明显高于实施例5-7(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中任意二者复配)。

测试例2

将实施例1-7制备的清肠排毒红薯粉,置于25℃,相对湿度85%环境下保藏半年,然后进行大肠杆菌(ATYCC 25922)菌落总数测试,参照GBT4789.2-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具体结果见表2。

表2:菌落总数测试结果表

比较实施例1与实施例2-4,实施例1(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复配)防腐性能明显优于实施例2-4(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中任意二者复配);比较实施例1与实施例5-7,实施例1(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复配)防腐性能明显优于实施例5-7(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中任意二者复配)。

测试例3

临床试验

为了更好的验证本发明的疗效,采用实施例1-7制备的清肠排毒红薯粉进行临床观察研究,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对治疗便秘的疗效。

临床资料

采用自愿原则,每组选择门诊病人50例,其中男25例,女25例,最大年龄60岁,最小年龄18岁,临床表现为便秘三个月以上,大便每周三次以下。

实验方法:本发明经7组临床验证,其中7组分别服用实施例1-7的清肠排毒红薯粉,每天服用清肠排毒红薯粉2次,每次1包,开水冲泡,4周为一个疗程,达到正常排便后即不再使用。

疗效评价标准:

显效:连服该清肠排毒红薯粉1个月后,便秘症状消失,排便正常。

有效:连服该清肠排毒红薯粉1个月后,便秘症状好转,还有轻微便秘症状。

无效:连服该清肠排毒红薯粉1个月后,便秘症状未改善。

具体测试数据见表3。比较后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表明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表3:便秘治疗效果比较表

实验证明,本发明的清肠排毒红薯粉能够有效改善便秘症状,对便秘症具有很好的疗效。比较实施例1与实施例2-4,实施例1(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复配)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实施例2-4(木犀草素、槲皮素、决明素中任意二者复配);比较实施例1与实施例5-7,实施例1(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复配)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实施例5-7(酒石酸、咖啡酸、L-苹果酸中任意二者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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