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食品添加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各组分:砂仁、小茴香、藕粉、甘蓝、猴头菇、扁豆、板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添加剂按重份包括以下各组分:砂仁3-5份、小茴香0.1-0.5份、藕粉10-15份、甘蓝12-13份、猴头菇8-13份、扁豆5-7份、板栗12-18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添加剂按重份包括以下各组分:砂仁4份、小茴香0.3份、藕粉12份、甘蓝12.5份、猴头菇11份、扁豆6份、板栗15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添加剂还包括以下组分:木薯淀粉4-7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添加剂,其特征在于:将各组分研磨成碎末,再加入总质量10-12倍的清水,蒸煮至膏状,即得食品不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