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豆去皮粉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3893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土豆去皮粉碎机。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土豆加工设备领域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土豆去皮粉碎机是土豆加工行业中必不可缺少的设备,目前,市场上的土豆加工设备多为功能单一的土豆去皮机和土豆粉碎机,大多数土豆去皮机只能完成去皮的功能,切去皮的效果不明显,会加大人工造作的费用,也会使生产效率的降低,不能提高工厂的竞争力,随着土豆市场的扩大功能单一的土豆去皮机和土豆粉碎机早已不能满足现有的市场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土豆去皮粉碎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去皮与粉碎组合技术,能使得土豆加工的过程效率提高,采用新型去皮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实现节能减排,节约生产的成本,提高工厂的竞争力,并能使得土豆在加工的过程中能有效的进行去皮,去皮效率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土豆去皮粉碎机,包括去皮清洗室,所述去皮清洗室的上方设置有进料口,且去皮清洗室的左侧安装有第二进水口和碎皮出口,所述去皮清洗室的内部安装有去皮装置,且去皮装置的右侧安装有第一变速轮,所述去皮清洗室与粉碎室之间设置有土豆进料控制装置,所述粉碎室中安装有粉碎装置,且电动机与主动轮之间通过粉碎装置连接,所述电动机安装在粉碎室的左侧,且电动机与分离室之间设置有减震装置,所述粉碎室安装在分离室的上方,所述分离室的右侧设置有第一进水口,所述分离室中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筛网、毛刷和转动轴,且转动轴的右侧安装有第二变速轮,所述分离室的下方安装有出料口、出浆口和支撑腿。

优选的,所述第一变速轮安装在去皮清洗室的右侧。

优选的,所述电动机安装在分离室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第二进水口上安装有调节阀。

优选的,所述第二进水口的下方设置有碎皮出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去皮与粉碎组合技术,能使得土豆加工的过程效率提高,采用新型去皮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实现节能减排,节约生产的成本,提高工厂的竞争力,并能使得土豆在加工的过程中能有效的进行去皮,去皮效率高,安装粉碎装置实现去皮粉碎的一体化,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并针对市场的现状,在分离室的内部安装有筛网,可以确保粉碎土豆的质量,为广大的消费者考虑,填补空缺,增加市场的竞争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去皮清洗室;2-去皮装置;3-第一变速轮;4-粉碎装置;5-土豆进料控制装置;6-粉碎室;7-第一进水口;8-主动轮;9-第二变速轮;10-分离室;11-支撑腿;12-电动机;13-减震装置;14-碎皮出口;15-第二进水口;16-调节阀;17-进料口;18-出料口;19-转动轴;20-筛网;21-出浆口;22-毛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土豆去皮粉碎机,包括去皮清洗室1,去皮清洗室1的上方设置有进料口17,且去皮清洗室1的左侧安装有第二进水口15和碎皮出口14,去皮清洗室1的内部安装有去皮装置2,且去皮装置2的右侧安装有第一变速轮3,去皮清洗室1与粉碎室6之间设置有土豆进料控制装置5,粉碎室6中安装有粉碎装置4,且电动机12与主动轮8之间通过粉碎装置4连接,电动机12安装在粉碎室6的左侧,且电动机12与分离室10之间设置有减震装置13,粉碎室6安装在分离室10的上方,分离室10的右侧设置有第一进水口7,分离室10中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筛网20、毛刷22和转动轴19,且转动轴19的右侧安装有第二变速轮9,分离室10的下方安装有出料口18、出浆口21和支撑腿11,第一变速轮3安装在去皮清洗室1的右侧,电动机12安装在分离室10的上方,第二进水口15上安装有调节阀16,第二进水口15的下方设置有碎皮出口14。

工作原理;将土豆从进料17口,送入去皮清洗室1中,第二进水口15进水,去皮装置2转动,进行去皮清洗,产生的土豆皮与脏水从碎皮出口14排除,去皮的土豆进入粉碎室6,粉碎装置4转动,将土豆粉碎,进入分离室,通过筛网将浆水与粉碎的土豆泥分离,土豆泥从出料口18排出,浆水从出浆口21排出,完成土豆的去皮粉碎。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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